大力支持发展数字消费正当其时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9-24 18:50 3

摘要:近日,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扩大数字消费多元化供给,创新和丰富数字消费场景,促进数字消费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激发和增强社会经济活力,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

文 | 付一夫

近日,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扩大数字消费多元化供给,创新和丰富数字消费场景,促进数字消费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激发和增强社会经济活力,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

作为一项涵盖4大方面与14项任务举措的重要政策文件,其不仅精准契合数字经济时代消费变革趋势,更以系统化制度设计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相关政策亮点值得我们深入探究。

总结起来,该份《指导意见》具备四大核心亮点。

(一)供给创新:构建数字消费多元化矩阵

《指导意见》突破传统消费促进模式,以供给侧创新引领需求升级,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数字消费供给体系。

例如,在数字产品领域,明确提出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重点推进人工智能手机、智能机器人、桌面级3D打印设备等创新产品产业化进程,并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及上路通行试点工作,为前沿科技成果转化开辟市场化路径。

在数字服务领域,聚焦场景融合创新,鼓励运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提升文博场馆、旅游景区等场所的沉浸式体验,通过推广“人工智能+消费”应用案例,加速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智慧服务平台”建设为例,预计该项目将覆盖全国超千万社区居民,显著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能。

在数字内容消费领域,《指导意见》强调文化内涵与技术创新深度融合,提出运用元宇宙、文本生成视频大模型等前沿技术开发博物馆馆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文创产品,并针对老年群体打造适老化“智慧+”文化体验场景,形成全龄化覆盖的内容供给体系。

在消费渠道建设方面,统筹发展智慧零售、即时零售、直播电商等新兴业态,通过培育垂直产业电商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匹配,充分体现“产品+服务+内容+渠道”四位一体的供给创新逻辑。

(二)主体培育:分层赋能激活市场活力

针对数字消费市场主体发展不均衡问题,《指导意见》构建起梯度化培育体系。在龙头企业培育方面,重点支持其组建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强化基础技术研发能力,鼓励其在进博会、消博会等国际性平台开展数字创新成果首发活动,着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消费品牌。对于中小企业,依托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数据共享等一站式服务。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政策着重强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将数字消费领域创新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绿色通道,并推动电子商务园区差异化发展。这种分层分类培育模式,既强化了行业创新引领作用,又夯实了市场发展基础,实现了市场活力激发与发展质量提升的有机统一。

(三)体系支撑:筑牢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底座

《指导意见》以系统思维推进数字消费支撑体系建设,重点破解物流配送、要素保障等瓶颈。在物流体系建设方面,大力推动智慧物流网络布局,支持无人机支线运输及末端配送试点,加快智能快递柜等终端设施建设。在要素保障领域,政策创新力度显著。一方面,将数字消费领域专业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在落户、家属随迁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融合开发机制,既有效缓解数字消费领域人才短缺问题,又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提供实践路径。财政金融支持方面,同样针对不同主体、项目等给予资金支持,缓解融资压力。这种“硬件设施+软件服务+要素支撑”的系统性建设,为数字消费可持续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四)环境营造:统筹规范与开放发展

《指导意见》坚持“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原则,着力构建包容开放的发展环境。在规范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反映数字消费规模、结构的监测分析体系,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加强数字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制定。在国际合作层面,鼓励中外企业高质量开展电子商务、移动支付、数字教育、产业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合作,加强“丝路电商”互利共赢、务实合作机制建设等。此外,政策还将“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消费活动与地方特色促销活动有机结合,形成季度有主题、全年不间断的消费促进格局。这种“国内规范提质与国际开放合作”协同推进的环境营造策略,既有效防范数字消费领域风险,又为行业发展拓展广阔空间。

放眼当下,数字消费作为一种新消费形态,已经成为扩内需、稳增长、促转型的重要动力。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信息通信业规模持续壮大,有效激发消费活力,其中5G电话用户数突破10亿,普及率超过71%,每月户均移动流量达到19GB,智能产品应用蓬勃发展,推动形成全球最大的数字消费市场。而我国数字消费规模已经超6万亿元,成为提振消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可谓正当其时,标志着我国数字消费政策从分散试点迈向系统集成的新阶段。通过供给创新、主体培育、体系支撑、环境优化领的多维发力,《指导意见》既立足当下,精准回应人民群众对数字文化娱乐、智能生活服务等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又着眼长远,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深度契合。

从消费端看,数字消费正在重塑居民消费结构,直播电商、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新业态持续释放消费潜力;从产业端看,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推动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化、柔性化转型,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迈进。随着政策措施逐步落地,数字消费将成为扩大内需的“新引擎”,推动产业转型的“催化剂”,强化技术创新的“试验田”,优化经济格局的“稳定器”,引领我国经济在数字时代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来源:付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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