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庆中秋“双节”期间,进山旅游、农事生产等人为活动集中,野外火源管控压力陡增,森林火灾风险较高。为切实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市林区安全稳定,新余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以下工作提示:
新余市发布做好国庆中秋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提示
国庆中秋“双节”期间,进山旅游、农事生产等人为活动集中,野外火源管控压力陡增,森林火灾风险较高。为切实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市林区安全稳定,新余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以下工作提示:
一、提高政治站位,拧紧责任“关键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复杂形势和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厌倦、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坚决扛起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要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林区的头等大事来抓,要对国庆、中秋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全力以赴做好国庆、中秋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要压实各级党政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森林经营者主体责任,将森林火灾防控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特别是林业、农业农村、应急、文旅、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并深入辖区或责任区对国庆、中秋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专门督查,全面检查森林防灭火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国庆、中秋期间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安全。
二、紧盯关键环节,筑牢火源“防控网”。一要强化入口管控:在林区要道、景区入口、乡村进山路口等关键点位,增设临时检查岗,严格落实“火种收缴、扫码登记、防火告知”流程,坚决把火种堵在林外。二要突出重点巡查:针对景区步道、林区、田间林地交界等易发火区域,加密巡护频次;对老人、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落实“一对一”监护责任,严防意外用火。三要严控用火审批:国庆、中秋期间全面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确需生产生活用火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同时落实专人监管和应急灭火准备,严防用火失控。
三、聚焦宣传引导,织密全民“知晓网”。一是精准推送提示:各地要充分利用巡回宣传车、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报刊、标语、发放防灭火宣传资料、乡村“大喇叭”循环播报防火规定等各种灵活有效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社会氛围;林区的行政村、村小组要召开村民大会宣传禁火令,把防火规定宣传到每一户、每个人,使非常时期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强化现场警示:要在林区、村庄、路边、景区、游客休息区、民宿周边等醒目地点加强森林防火令和宣传标语的设置,同时群众集中场所开展违规用火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点对点、人对人、面对面,提醒群众“不携带火种进山、不违规野外用火”,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氛围。
四、做好应急准备,绷紧处置“安全弦”。一要备足应急物资:提前检修灭火机具、补充防火物资,确保灭火器、水泵、防火服等装备性能良好、随时可用,在重点区域前置应急力量。二要严守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核查火情热点,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确保火情信息“接报即转、快速响应”,坚决杜绝迟报、瞒报;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保持待命状态,遇火情第一时间科学处置,严防小火酿成大灾。三要确保扑火安全:严禁无专业装备、无安全培训的人员参与扑火,严格遵循“三先四不打”原则(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非专业人员不打、不利气象不打、不利时段不打、不利地形不打),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来源:东南沿海消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