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越来越高了!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9-23 16:17 1

摘要:农民,是中国人口基数最大的群体,也是推动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的重要力量。自1978年改革开放开启,中国农村率先吹响改革号角,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大锅饭”的束缚,不仅让农民实现了“吃饱饭”的愿望,更在四十余年的发展进程中,推动农民的政治地位与社会地位实现了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越来越高了!

农民,是中国人口基数最大的群体,也是推动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的重要力量。自1978年改革开放开启,中国农村率先吹响改革号角,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大锅饭”的束缚,不仅让农民实现了“吃饱饭”的愿望,更在四十余年的发展进程中,推动农民的政治地位与社会地位实现了从“边缘”到“中心”、从“被动”到“主动”的历史性跃升。如今的中国农民,不仅能在乡村治理中发声、在国家政策中受益,更能以“新型职业农民”“乡村企业家”等身份参与社会发展,其“政治上有权利、经济上有地位、社会上有尊严”的图景,成为改革开放最生动的民生注脚,也印证了“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乡村的深刻实践。

一、从“被动服从”到“主动参与”:农民政治地位的“权利觉醒”

改革开放前,受计划经济体制与人民公社制度的影响,农民的政治参与多局限于“执行政策”“服从安排”,在乡村事务决策、国家政治生活中话语权有限。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基层民主制度的完善、农民政治权利的保障,农民逐渐从“政策的接受者”转变为“政策的参与者”,政治地位在“权利落地”中不断提升,真正实现了“当家作主”。

(一)基层民主:让农民“有话能说、有事能议”

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是农民政治地位提升的“标志性事件”。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乡村事务。这一制度让农民第一次拥有了“选当家人”的权利——过去,村干部由上级任命,农民只能被动接受;如今,村民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村委会成员,从“谁来当干部”到“村里的钱怎么花”“公益事业怎么建”,都由村民共同商议决定。

在浙江宁波鄞州区,村民通过“村民说事制度”参与治理:每月固定时间,村民围坐在一起,向村干部“说事”——可以是反映道路维修的需求,也可以是提出发展乡村旅游的建议,村干部当场回应、限时解决,每年解决村民诉求超过1.2万件;在陕西榆林,部分村庄推行“村民代表议事会”,涉及土地流转、集体资产分配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投票通过才能实施,避免了“村干部一言堂”。截至2023年,全国98%以上的行政村实现了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村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比例超过85%,基层民主不再是“纸上的权利”,而是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权益”。这种“自己的事自己管”的权利,让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治理的“主人”,政治参与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大幅提升。

(二)参政议政:让农民“声音进庙堂、诉求有回应”

除了基层民主,农民在更高层级的政治生活中也逐渐拥有了“话语权”。改革开放前,全国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的比例不足10%,且多为“劳模代表”,难以充分反映农民群体的诉求;而如今,农民代表在全国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始终保持在15%左右,且越来越多的“普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走进人民大会堂,为农村发展、农民权益发声。

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农民代表提出的“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加强耕地保护”“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等建议,被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任务;山东农民代表王银香,连续多年提出“关注农村妇女就业”“发展生态农业”的建议,推动当地出台了农村妇女技能培训补贴、生态农业扶持政策;湖南农民代表肖又香,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提出建议,促成当地建设了200多所农村“留守儿童之家”。这些建议的落地,让农民的诉求直接转化为国家政策,实现了“从田间到庙堂”的权利传递。此外,各级政协也吸纳了大量农业领域的委员,通过“提案”“调研”等方式为农民发声,农民的政治参与不再局限于乡村,而是延伸到国家治理的“全过程”,政治地位在“诉求有回应、权利有保障”中不断巩固。

二、从“身份束缚”到“多元发展”:农民社会地位的“价值重塑”

改革开放前,“农民”是一种“身份标签”而非“职业选择”——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民被限制在土地上,户籍制度、就业制度、教育制度等层层束缚,让农民“跳出农门”难如登天,社会地位也因“身份差异”处于相对弱势。而改革开放打破了这种“身份固化”,农民不仅能通过务工、创业实现“职业转型”,更能凭借自身能力获得社会认可,社会地位在“多元发展”中实现了从“被歧视”到“受尊重”的深刻转变。

(一)职业自由:从“面朝黄土背朝天”到“多元选择闯天下”

改革开放初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让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但真正打破“身份束缚”的,是乡镇企业的兴起与农民工群体的出现。1984年,中央提出“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城镇务工经商”,这一政策让农民第一次拥有了“离开土地”的权利——无数农民放下锄头、走进工厂,从“农民”变成“工人”,从“乡村”走向“城市”。

在广东深圳,早期的“农民工”凭借吃苦耐劳的精神,参与到城市建设中,不少人从流水线工人成长为技术骨干、企业管理者;在浙江温州,农民抓住市场经济机遇,创办服装、鞋革等乡镇企业,从“种地的”变成“老板”,带动了当地产业发展。如今,农民的职业选择早已突破“工农二元”——有的农民成为“新型职业农民”,运用无人机、物联网等技术种地,年收入超过20万元;有的农民转型为“乡村主播”,通过直播带货销售农产品,粉丝量达数百万;有的农民投身“乡村旅游”,开办民宿、农家乐,成为“乡村振兴的带头人”。据统计,截至202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97亿人,其中超过5000万人实现了“职业升级”,从普通工人成长为技术型、管理型人才;新型职业农民数量超过2000万人,成为农业现代化的“主力军”。这种“职业自由”让农民摆脱了“身份枷锁”,社会地位不再由“户籍”决定,而是由“能力”与“贡献”衡量。

(二)权益保障:从“无保障”到“全方位覆盖”

社会地位的提升,不仅体现在职业选择的自由,更体现在“权益有保障”的安全感。改革开放前,农民没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老无所养、病无所医”是常态;如今,国家建立了覆盖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彻底改变了过去“权益缺失”的状况。

在养老保障方面,2009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试点启动,2014年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年满60岁即可领取养老金。截至2023年,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47亿人,其中农民参保率超过95%,月人均养老金从最初的55元提升至188元,部分经济发达地区超过500元,农民“养老不靠儿”成为现实。在医疗保障方面,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制度实施,2016年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民住院报销比例达70%以上,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限额超过40万元。在山东菏泽,农民王大爷因心脏病住院,总费用12万元,经医保报销后个人仅支付2.8万元,“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此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制度也全面建立,截至2023年,全国农村低保对象达3300万人,月人均补助标准达680元,困难农民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这些权益的保障,让农民不再“弱势”,社会地位在“政策兜底”中不断提升。

三、从“被忽视”到“受尊重”:农民社会价值的“认可升级”

改革开放前,农民的社会价值多被局限在“提供粮食”,社会对农民的认知也多停留在“文化水平低”“思想保守”,甚至存在“歧视农民”的现象。而如今,随着农民对国家发展贡献的增大、自身素质的提升,社会对农民的评价逐渐从“偏见”转向“认可”,从“忽视”转向“尊重”,农民的社会价值在“贡献被看见、能力被认可”中得到充分彰显。

(一)贡献彰显:农民是“粮食安全的守护者、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民以食为天”,农民始终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守护者”。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粮食产量从1978年的3.05亿吨提升至2023年的6.99亿吨,连续多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成功解决了14亿人的吃饭问题,这背后离不开农民的辛勤付出。如今,农民不仅能“种好地”,更能“种出高效益”——通过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品牌农业,让“中国饭碗”装满“优质粮”,同时带动农业产业升级。在黑龙江北大荒,农民运用“大农机+大数据”开展规模化种植,水稻亩产达1200斤,且实现了“全程可追溯”;在云南西双版纳,农民种植的有机普洱茶,每斤售价超过2000元,带动当地20万农民增收。这些贡献让社会深刻认识到:农民不仅是“粮食的生产者”,更是“农业现代化的推动者”,其价值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与乡村振兴大局。

此外,农民在城市发展中也扮演着“建设者”的角色。从高楼大厦的建造,到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从餐饮服务的保障,到快递物流的运转,都离不开农民工的身影。据统计,中国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提升至2023年的66.15%,城镇化进程中的每一步,都凝结着农民工的汗水。如今,社会不再将农民工视为“城市的边缘人”,而是认可他们“城市建设者”的身份——不少城市为农民工提供“积分落户”“子女入学”“技能培训”等政策,让农民工“在城市有归属感”;媒体报道的“最美农民工”“农民工发明家”等典型,也让农民的社会形象从“体力劳动者”转向“有技能、有梦想的奋斗者”,社会尊重度大幅提升。

(二)素质提升:从“文化低”到“有知识、有技能的新型农民”

社会对农民的尊重,还源于农民自身素质的“全面提升”。改革开放前,农村教育落后,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5年,“文盲半文盲”占比超过60%;如今,国家大力推进农村教育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在农村全面普及,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提升至9.5年,超过高中水平,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有知识、有技能、有文化”的新型农民。

在河南周口,农民张大哥通过“农民夜校”学习农业技术,掌握了小麦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带动周边50户农民种植优质小麦,亩均增收300元;在江苏苏州,“90后”农民小李毕业于农业大学,回到家乡创办“智慧农场”,运用物联网技术监控土壤湿度、光照,实现了“手机种地”,年销售额达500万元;在四川成都,农村妇女王大姐参加“乡村电商培训”,学会了直播带货,每年销售家乡的柑橘超过10万斤,成为“乡村电商带头人”。这些新型农民的出现,打破了“农民没文化”的刻板印象,他们不仅懂技术、会经营,还懂市场、善创新,成为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此外,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也让农民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村村建有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民可以读书看报、参加文艺活动;“农民运动会”“乡村春晚”等活动的举办,让农民的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社会形象也从“朴素单一”转向“多元鲜活”,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尊重度。

四、从“政策倾斜”到“制度保障”:农民地位提升的“长效支撑”

农民政治地位与社会地位的提升,并非偶然,而是国家政策“持续发力”与制度“长效保障”的结果。改革开放以来,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赋予农民生产自主权,到“取消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从“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民增收,到“城乡融合发展”打破二元结构,国家始终将“保障农民权益、提升农民地位”作为重要任务,为农民地位的持续提升提供了坚实支撑。

2006年,国家取消农业税,终结了延续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每年为农民减负超过1300亿元,让农民“种地不交税”;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将农民纳入“职业教育体系”,为农民提升技能提供政策支持;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出台,明确提出“坚持农民主体地位”,让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3年,《关于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发布,推动户籍、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这些政策不仅解决了农民的“急难愁盼”,更从制度层面保障了农民的政治权利与社会权益,让农民地位的提升“有政策可依、有制度可循”。

五、结语:农民地位的提升,是改革开放最温暖的“民生答卷”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政治地位与社会地位的“越来越高”,是“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生动体现。从基层民主中的“话语权”,到职业选择中的“自由度”;从权益保障中的“安全感”,到社会认可中的“尊重感”,每一个变化都凝聚着国家对农民的关怀,每一次提升都见证着农民的奋斗与成长。如今的中国农民,不再是“身份的囚徒”,而是“权利的主人”;不再是“社会的边缘者”,而是“发展的参与者”,其地位的提升,不仅改变了农民的生活,更推动了中国农村的现代化与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当然,农民地位提升仍面临“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农民工市民化难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待提高”等挑战,但从历史发展的趋势来看,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不断加快,农民的政治地位与社会地位必将实现更高水平的提升。未来的中国农民,将以“更加自信、更有尊严”的姿态,在乡村振兴的舞台上绽放光彩,为中国实现农业强国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更大力量——这不仅是改革开放给农民带来的“时代红利”,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最好证明。

来源:橘子洲头望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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