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5年3月18日,震惊全国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曝光过的四川省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违法收费一案,安岳县人民法院终于做出了行政判决:“……被告资阳市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原告胡建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350元的行政行为违法”;“由被告资阳市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
前 言
2005年3月18日,震惊全国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曝光过的四川省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违法收费一案,安岳县人民法院终于做出了行政判决:“……被告资阳市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原告胡建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350元的行政行为违法”;“由被告资阳市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原告胡建返还违法收取的集贸市场管理费350元……”这是《行政许可法》自2004年7月1日实施以来的第一起行政诉讼胜诉大案,涉及全县上万全省上百万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极大地推动了安岳及全国的法制建设。接着,全国媒体再次大规模报道铁面无私维权大侠胡代国的事迹。——西南商报:《民告官 胡代国胜诉了》;北京《法制与新闻》杂志:《四川“安岳事件”:叫板工商局的公益诉讼 》;山东惜辉网友报道:《胡代国全国亿万个体工商户的典范和凯模》......
现在将胡代国维权胜诉的部分秘密公诸于众,看了下列真人真事,前因后果,动人心弦的报道,让历史做出公正的评说。如果有人写电视剧,别忘了这是一部很有价值很有看众的题材
第一章 惊人的通知
2004年1月,安岳工商部门发出>,本作者手中的"通知"的第三条这样写道:"规费收取及优惠: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换(验)照的各种规费收取一律按国家有关现行政策执行。但为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并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建设,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布置,规费中的集市,贸易市管费(国家标准:工业品1%,农副产品1.2%,其它1.6%,国营企业0.48%)给予以下优惠:
凡在2004年元月20日前换(验)照并自愿一次性交清的优惠50%;凡在2004年2月底前换(验)照并自愿一次性交清的优惠40%……依次类推优惠30%,20%,10%。
凡在2004年6月1日以后换(验)照的不予优惠。
对个体工商户在6月30日前未换(验)照的,一律视为无照经营,依法查处,"特此通知"。
有的工商人员自相矛盾地说到:去年国家停收了个体工商管理费,但是今年又增加了市场管理费,收费金额与往年差不多,只要在发票上签上"自愿交费"四个字就可以办执照,否则不办,过期不办者视为无照经营,罚款少则2000元,多则上万元。
由于是不合理收费,哪来什么收费标准,公示牌上没有公示收费标准,可以讨价还价,甚至还可以"骂价",老实人多收点,狡猾人骂了工商人士的少收点,有关系的少收点,无熟人的漫天要价,所以出现了文中几百至几千元不等的交费结果。工商人员的行为使胡代国第一次感到困惑。
第二章胡代国质疑“市管费”
胡代国是安岳川剧团的职工,1987年承包了两个门市,使用的是单位企业的执照,每年向单位上交管理费,加执照年审费每个50元。2004年单位会计去换照,工商人员说:“去年停收了个体工商管理费,今年又增加了市场管理费,要求按个体工商户换照,每照一千多元”。胡代国听了感到惊诧。因为2003年6月省委就出台了(川委发[2003]14号文件)减轻个体工商户的负担,停收个体工商管理费。胡喜欢读书看报,在第一时间看到了报道,心中有说不出的高兴,自己两个门市每年可减负2000多元,但胡高兴得太早了,结果空欢喜一场。
2004年4月20日个体户张伯恩验照回家,将一张写有“自愿交费”四个字的发票递胡代国看后问到,这是怎么回事?胡立即感到工商所收市管费没有法律依据,胡从“自愿交费”四个字切入,拔通了安岳物价局的电话,
胡代国问:“我是解放街锦华宾馆个体户,没有进入市场,该不该交市场管理费。”物价局值班人员回答:“这个问题……我给你查一查。”从回答的语气中,机灵细心的胡代国有了一丝答案。胡决定找工商所长问过究竟,于是发生了媒体报道中的一幕:
5月20日上午十点,胡代国来到工商三所咨询,看见杨副所长正在接待一男一女,结果是刘(女)所长接待,胡开门见山说:“请你将收费文件、物价局的批文、收费许可证给我看一下好吗?”刘所长情不自愿、慢条斯理地从柜台里找出了一份无头无尾无印章的复印文件,给胡念了念,胡要求带走文件,下去学习宣传。刘所长说:“没有多余的。”胡要求复印一份,
刘说:“文件摸糊不清,不能复印。”随即一位工作人员复印了几张《四川农村日报》2003年12月22日的报道递给胡,该报道说:“社会主义大市场包括沿街沿路的市场可以收取市管费”。临走时,胡代国说:“我曾经是县人民代表,我受部分个体工商户之托,请你们该收的收,不该收的可不能收啊!‘自愿交费’实际上‘掩耳盗铃’,你们有收费权,我们有监督权。”
胡代国曾是1982年电视大学毕业生,懂得一些法律知识,通过咨询,胡代国初步知道了安岳工商局对固定门市收取市管费没有任何文件依据,不合法,随即叹诗一首曰:“万人交费千万元,竟然不见一文件,强行收费变“自愿”,请求领导管一管!”胡将这首诗发往各媒体各相关部门,希望引起各方关注。
第三章 省物价局重申法规
回到五金店,胡代国马上给《四川农村日报》记者陈松同志打电话(028-86968419),对报纸上的观点提出质疑。报社一女同志回答:尽快重新调查,因为这是政策性问题。2004年5月20日,《四川农村日报》以《这“市管费”该不该交?》为题回答了安岳胡先生并作了更正,该文中指出:省财政厅综合处负责人就此问题回答记者说,川工商[2003]36号文件所指的“集贸市场是指‘有形市场’,而非指‘社会主义大市场’,像沿街、沿路市场也要有特定范围、市场名称、开办单位等”。
4月22日中午,胡代国正愁无处投诉,突然一个大约40多岁,矮胖方脸的中年男子挺有精神地急步走进店堂。胡抬头一看,正是上午在工商三所见到的那位个体户。他自我介绍叫周万成,是对面补牙的医生,共产党员,他在办执照时,工商所收了他817元其中市场管理费730元,上午夫妇去找杨所长说理退费,否则就要请记者采访,怕事情曝露,出于无奈,杨所长答应他下午去退钱。
周万成同时给胡代国一张各电视台的热线电话号码,正是这张从天而降的电话号码立即起了作用,而且是神奇的作用,电话号码的无意得到拉开了安岳个体工商户反对工商乱收费,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序幕。
胡代国按照电话单上的号码拨通了四川电视台群众热线电话(028-86644999),一位同志把四川省物价局一位刘姓工作人员的电话(028-8652--)告诉了胡。刘老师听了胡的投诉,果断地告诉:“安岳工商对全县固定门市收取市管费违规违法,强行收取咨询服务费、工会会员费、协会费是搭车收费,国家工商局1998年发文强调必须是自愿参加各种社会团体协会。
否则可以通过起诉等方法解决。” 工作人员的这一回答被四川电视台的兰学军、宋X两位记者于5月10日下午在通贤镇李仲烈门市当着数十名个体工商户电话采访时被录音录像。工作人员的回答一传十,十传百,很快传遍了全县的每个角落,凡是知道了的个体户拿起接力棒,纷纷再次电话投诉安岳工商乱收费。短短的十多天中安岳人心一片大乱,街头巷尾议论纷纷,骂声不绝,成千上万个电话打往省物价局及全国各地相关单位和媒体投诉安岳工商乱收费。
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非常重视,于5月26日同时出台[川价费(2004)103号]文件,该文件严厉地指出1-5月执行(川工商[2003]36号)文件中存在“一些地方基层工商部门超范围,超标准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的问题”,重申“不得”对集贸市场之外的个体工商户收取市场管理费,“不得”扩大市场范围和收费对象,否则“均属扩大收费范围,违反规定收费”。文中第四条强调不准搭车收取服务费,协会费。
与此同时,5月26日(川工商[2004]88号)文件出台,5月27日(市工商[2004]62号文件出台,5月27日市财政局文件出台,三个文件纷纷再次重申不准对政府划定的市场之外的个体商户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
5月26日后,市县纪检,监察,检察院先后来胡代国处全面介入调查工商违规收费问题。为什么两天出台四个文件,制止工商乱收费呢?为什么这么多官员慌了手脚?原来中央电视台张怡、庞海森记者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派来的刘德华主任,于5月21日-24日正在安岳采访工商乱收费的实况,引起了各相关单位的特别震惊和重视。
下文报道记者采访的前前后后。
第四章 川台采访新闻被枪毙
5月9日至10日,周万成和胡代国请来了川台《今晚10分》的兰,宋记者采访,由于工商已悄悄地退了500元市管费给周万成的妻子,周不好意思接待记者,结果是胡代国全家接待。
5月9日下午。记者假扮外地商人,与胡建一道,以租门面卖电脑配件为由,到工商三所请求办执照,套工商人员的话。记者问:“办照需要多少钱”?“登记费20元,市场管理费800元、咨询服务费20元、工会会员费24元、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30元、工本费13元。工商人员答。
“不交市场管理费、咨询服务费、工会会员费、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行吗?”胡建问。
“这四种费用都要交,哪一种不交都不能发营业执照!”工商所人员答。
“收费的文件依据能拿过来看看吗”记者问。
“我这里没有文件,但是上面有规定。”工商所人员答。
当天下午由于资料不齐没有办到执照。为了记者拍到办执照的实况,5月10日上午八点过,胡代国的爱人雷华珍陪伴记者来到工商三所,以胡建的名义申请新办一个执照,因为新办执照简便快捷,当时能够取到执照。通过讨价还价,工商所要求缴纳登记费20元,市场管理费350元、工会会员费24元、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30元、工本费13元
没有办法,雷华珍只好极不情愿地交了她认为本不该交的费用,才拿到了营业执照。同时记者还拍到了那个曾经被胡代国怀疑过的无头无尾无印章的神秘文件,原来是(川工商[2003]36号)。
5月10日中午,胡代国陪伴川台记者来到安岳通贤镇采访雷华加等大批个体工商户,并由胡代国发问记者录音录像,电话采访了四川省物价局刘老师。
二位记者尽职尽责斗智斗勇取得了工商乱收费的全部证据。刚离开通贤镇被工商人员发现,于是几个车追赶,没有追上。记者回台后节目组正加紧制作节目快要完毕,由于工商人员的多方勾兑,5月14日兰记者电话通知胡代国:“采访新闻被枪毙”。
但胡代国并没有看到(川工商[2003]36号)文件的内容。胡代国和上万个体工商户天天晚上围在电视机旁期待着观看《今晚10分》播放自己身边的新闻,没有想到等来的是失望和气愤。
作为四川省委省府的喉舌,对乱收费采访了不报道,胡代国对此极为不满,很不服气地打电话到省宣传部去投诉,到省工商局去质问,甚至直接批评省电视台负责人,后来发表“川台枪毙大新闻,数万商人恨难平”一文在四川在线论坛上。
川台新闻部的女老师们很正直,在电话上对胡代国说:“这是一个很有价值的重要新闻,建议找最高媒体。”“川台敢访不敢曝光,记者建议找中央”。
第五章 胡代国跪迎央视记者
5月15日下班的路上,胡代国边走边想,正在一筹莫展的胡代国迈着沉重的步伐行走在上府街人行道上。突然眼前一亮,灵机一动,办法有了,《检察日报》的电话号码浮上脑海,正是这又一个神奇的电话继续了下文。
5月16日上午九点钟,胡代国给北京检察日报编辑部打去电话,要向领导投诉,恰巧是政治部赵主任接到电话。胡代国把安岳工商部门乱收费的情况向赵主任投诉:“在2004年换照过程中,工商局对我们共收了六项费用,第一项是市场管理费,少则3-500元,多则3-5000元,还有工会费24元,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30元,咨询代理费20元,工本费13元,登记费20元。在六项收费当中,我认为其中所收的市场管理违法,其它四项是不合理收费。因为在此之前,当地工商局从未向我们征收过这项费用,为什么今年突然增加了这个项目呢? ”
接到这短短几句话的投诉后,赵主任愤怒地说:“这还了得,太不像话。”立即派四川省检察院政治宣传部刘德华主任调查处理。刘老师党性强,政策水平高,办事急性负责,在民间胡代国早已听过传闻,这次又是一个机缘,胡代国再次遇到贵人好人相助。不但如此,刘老师处处为民着想。一次,当胡代国打电话去时,刘老师立即压下电话,再打过来,为胡代国节省电话费。
5月17日刘老师看完胡传真去的材料,胡主动要求请中央电视台记者。正巧,刘德华老师说,我这里有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张怡记者的手机号码(1360116176X)。胡代国高兴得跳起来惊呼:"天助我也"!
真是无巧不成书,17日10时,胡代国向张怡记者电话投诉后,张怡记者立即请示主任几分钟后同意19日前来采访,但要求18日传去证据和文件依据,否则就不来。
记者说:“没有文件依据凭什么说工商乱收费”。
证据不难,要文件依据可把胡代国难住了。一个百姓到哪里去找文件?当时很多文件都处于保密状态。
5月19日晚上十点,胡代国还在左右为难,时间紧迫只有一天,到哪里去找文件呢?换证很快就要结束。胡代国在不足13平方米的客厅里转来转去,逐一排查能够搞到文件的人选。突然一个老同学的名字,形象,个性,浮上脑海,他就是县委的***,正是这位贵人物的出面帮助,使胡代国5月20日九点准时如愿搞到了两个相关文件,一个是(川工商[2003]36号),另一个是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414号)。
记者原打算当天赶17点的班机要胡代国到成都去接,因时间太紧,胡代国建议记者5月21日早晨5点乘机前往成都,由刘德华老师找民间小车送往安岳,以防走露风声。
北京记者从天而降,安岳工商防不胜防,胡代国十天请来两队记者,更是神仙也难猜想。
5月21日中午,记者落脚安岳电力宾馆,真神奇也!胡代国万分激动,他认为做节目,演戏剧要真实,于是胡泪流满面,用民间最高的礼节下跪叩头三次,拜迎三位神奇的天使。胡跪着哭着,左手将材料递给中央电视台张怡老师,右手将材料递给四川省检察院刘德华记者。
胡代国说:“我为安岳人民而跪,而哭,而求,为制止乱收费而叩头”。一个近60岁左右的老人给几个年轻的记者下跪叩头,记者很过意不去。
张记者感动地说:“安岳还有这种人,真难找”。
“你怕不怕”?刘德华记者问。
“为了制止安岳乱收费,我连死都不怕。”胡回答。
“没那么严重”。张怡说:“你的安全我们中央电视台负责”.
刘德华记者说:“你的安全我们检察院负责……”
当天13点钟记者们还没有吃午饭,记者们来到电力宾馆楼下附近的一个面馆,准备吃面条。胡代国没有吃饭在门外等着。当记者刚端上碗,突然闯来一叫花子,胡代国赶快打化一元钱,以免影响记者吃饭。
随即胡代国赶快去付面钱,被记者们看见,好说歹说,还是记者开了钱。
5月21日下午,由于是办证尾声,胡代国事前安排供记者拍照的办证人因种种原因未办成执照,尽管刘老师开着小车,带领胡代国和记者跑遍全城三个工商所,也未拍到办证实况,这可把胡代国和三位记者急够了。但是记者见多识广,急中生智。
22日,记者先到各门市部暗访,23日胡代国带记者到通贤雷华加家采访。
5月24日上午记者只好自己扮作卖牛奶的东北商人以来安岳开门市为由,前往工商三所咨询办执照的收费实况,从中取得了证据,拍到了镜头。5月24日中午趁工商人员下了班,记者公开了身份,在大街上采访了不少个体户代表,像小花椒张伯恩等人。
记者重点采访了胡代国。在胡的五金店,记者说:“胡代国理直气壮像作报告似的滔滔不绝地揭发”。正如央视报道中所说:“我们共交了六项费用,第一项是市场管理费---在六项收费中,胡师傅认为有四项是不合理收费,其中最令胡师傅感到不解的是市场管理费,因为在此之前,当地工商局从未向我们征收过这项费用,为什么今年突然增加了这个项目呢?”
胡师傅还对记者说:“工商局在收费过程中没有出示任何文件依据,所以我们感到非常困惑,很不理解,广大个体户交了不明不白的钱。”
胡师傅再次揭发道:“工商局要求在发票上签上‘自愿交费’四个字才能办执照,否则就不办,实际上是‘掩耳盗铃’。”
`5月24日下午2点30分,分二路进行。由胡建等多人向全街门市部发送“由工商局和一官员悄悄提供的《四川工商第10期》内刊,上面写有:不得对街面门市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的宣传资料。在此同时,记者突然出现在县工商局办公大楼,局长们慌了手脚,惶惶不安地应付了记者采访,直到晚上7点结束,记者们执着,机灵,勇敢,高度戒备,事事拒腐,不敢吃任何官员的饭菜,也不敢接受任何人的邀请。
采访结束,马不停蹄,刘德华老师早已派专车,立刻将记者接往成都。
5月25日,记者采访省工商局市场执法处杨楠处长后立马乘机飞往北京。
在胡代国的配合下,五天破了工商违规收费大案,真胜过当年包青天也!
第六章 胡代国上了中央电视台
记者回京加紧制作节目,安岳人民天天盼望采访新闻早日播出。胡代国门市外早已准备好了供群众观看的电视机和VCD,然而此时此刻的胡代国却提心吊胆过日,担心采访新闻再次被枪毙。原因一是四川电视台《今晚10分》栏目5月14日已毙过类似的采访新闻;原因二是当时安岳的县委书记,县长们十多人恰好云集北京搞柠檬招商,当然也正为曝光工商而发愁。
每天胡代国除了接待大量的群众咨询,官员调查外就是接待八方的讲情人和讲情电话。
5月26日,市县纪检监察四位同志前来调查取证,胡代国一口气讲完了全部过程。
5月27日,工商彭诗忠局长来胡门市做动员工作数小时。
5月28日,局长特制了精装聘书:“诚聘胡代国同志为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风监督员”。
各方的频频来访使胡代国更加着急。
“只要安岳人在北京没有做大官的,新闻不会毙。”这是张怡老师5月29日的电话回答。
恰巧,5月29日下午,30年前胡代国教书时的学生唐云川副县长按书记们的意图在北京打来电话说情:“-------胡老师,我是唐云川,我和书记、县长在北京,不曝光还有无希望---”。
“不报道来不及了”,胡代国巧妙地回答:“记者说:‘报道是记者的工作,是组织的安排’,本人无力阻止”。
说情电话给敏感性很高的胡代国一个信息:“勾兑”没有门路,否则不会有这个说情电话。加之5月30日是星期天,记者采访时向电视台报计划是6月2日播出,所以说情电话使胡代国悬着的心得到了一定的安慰。
6月2日中午12点,张怡老师打来报道的电话,胡激动万分,流下热泪。在门市前放了两封鞭炮,一表示庆祝,二表示通知大家收看节目。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以《如此自愿交费》为题,大规模曝光: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巧立名目,违规创收“---自愿交费”----“掩耳盗铃”,“强行施压”“安岳工商局乱收费一事我们将继续关注”。胡代国频频出现在中央电视节目中,批评揭发工商局“自愿交费”实际上是掩耳盗铃-------。因此胡代国成了全国个体工商户心目中的“维权英雄”。
看了报道老百姓自己的新闻,个体户们欢呼雀跃,奔走相告。胡代国分别给中央电视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四川省检察院及记者寄去五面感谢锦旗。此报道在全国尤其在四川工商系统引起了极大的震荡。随即一场力度极大,持续颇久,波及甚广的收费整顿在工商系统内部展开。但是,曝光后工商局不退费,仅管各路神仙包括四川省检察院刘德华通知安岳检察院***检察长到工商局查帐,结果烟消云散,不不了了。于是本“戏剧”在发展,引起了下文。
第七章 集贸市场的范围究竟有多大
曝光后工商局既不退费也不认错,只是悄悄地停收了市场管理费和咨询服务费,双方为退费争论不休。在这又一关键时刻,四川省财政局赵老师通知胡代国去拿重要文件,赵老师满有信心地说:“有了这个文件,包你打赢官司。
原来,由于胡代国和个体户们的大量投诉,2004年5月26日,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川价费(2004)103号]文件。这份文件指出,[川工商(2003)36号]文件下发后,总的执行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地方基层工商部门超范围、超标准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的问题。
”文件重申:工商部门“只能向进入城乡集贸市场进行商品交易的卖方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不得向沿街、沿路、场镇、城市内有固定门面及生产经营场所(不含集贸市场内的固定摊位和临时摊位),从事商品交易、加工、生产、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与此同时,文件明确:“将集贸市场之外的门面也视为集贸市场范围收取管理费的,均属扩大收费范围、违反规定收费。”文件最后说:“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借企业年检、个体营业执照换照、验照时强行收与年检、换照、验照无关的费用。”对当地工商部门来说,省物价局与财政厅这份文件的发出无疑是一声棒喝;而央视的报道则增大了工商部门身上的压力。
6月8日,工商部门停止了对固定门市收取市场管理费和服务费。而此时的胡代国父子则兴高采烈。他们已经初战告捷,他们甚至已经想到要去讨回被多收取的费用。
但是,他们高兴得太早了。工商部门对已经收取的费用并没有退还的意思。
相关人士称,103号文件出台时间晚,多收的市场管理费已经上缴省财政,不可能再退还。
胡代国父子又愁上心头。自己的钱要不回来事小,全县上万名个体工商户的钱要不回来事大。据了解,在这一超范围收费事件中,安岳县有一万多名个体工商户被多收取了费用,少的三五百元,多的两三千元。他们的合法权益怎么维护?于是,胡家父子开始商量对策。
2004年8月2日,以胡建为首的240余名个体工商户联合签名,上书县工商局,要求退费。在这份“行政复议退费联名申请书”中,“安岳县一万两千个体工商户的代表”表示:县工商局“巧立名目,违规收费,严重地侵犯了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这笔费用必须退还。签名者同时要求工商部门,将上一年度不该收取的6-12月的个体管理费一并退还,理由是2003年6月1日四川省[川委发{2003}14号]文件规定停止收取个体管理费。
个体工商户的一番慷慨陈词没有打动工商部门的心——退费要求被拒绝。工商局的相关人士强调,他们上半年的收费依据是[川工商(2003)36号]文件,而省物价局与省财政厅的文件出台较晚,自己没有过错,无法退费。
除了省工商局的文件依据外,安岳县工商局的手里还有一把“尚方宝剑”,那就是安岳县政府[安府办发(2003)275号]文件。这份仅百余字节文件实际上是县政府对县工商局认定集贸市场请示的批复,发文日期是2003年12月11日。这份批复中关键的一句话是:“同意已建成的各种专业市场、‘商城’、‘商厦’、‘超市’和各乡镇(含管区)集镇的沿街沿路临时市场为我县集贸市场……”。正是因为有县政府的这份文件,县工商局在收费时才底气十足。有这份文件做靠山,又有省工商局的文件作依据,县工商局当然没有考虑退费的事情——他们只是在按规定办事。所以,在央视“共同关注”节目中,才出现了唐副局长称安岳全县就是一个大集贸市场的说法。
将一个县视作“集贸大市场”或者说“社会主义大市场”,这可是新闻一桩。这种逻辑让人觉得奇怪,倘若照此推理,不仅一个县是一个大集贸市场,一个市是一个更大的集贸市场,一个省同样如此,甚至全国都成了集贸大市场!这是什么逻辑?
从这种逻辑中,人们很难看出这一认识的“发明人”做好管理工作的雄心,却能从中闻出借机收费的味道。锅一大,粥就多,这个道理谁都明白。胡家父子当然也明白,他们也知道把全县都视作一个大市场的观点与做法不对,并且他们还能拿出比县政府更权威的文件依据。他们打定决心,要上法庭去讨回公道。
第八章 法庭辩论 争锋相对
2004年9月13日,申请退费无望的胡建一纸诉状,把安岳县工商局告上法庭。这位29岁的小伙子请的诉讼代理人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老爸胡代国。
1982年,胡代国从电大毕业,后来虽然从事个体经营,但自己懂得一些法律知识,1964年还曾经当过县人大代表。再加上他对儿子爱心有加,自然冲到了讨公道的最前沿。
2005年5月22日,当笔者写作这篇文章时,桌面上正摆着胡代国提供给我的行政诉状。这篇长约1600余字的诉状,条分缕析,有对事实经过的描述,也有对自己诉讼请求进行支持的法规文件罗列,其目标只有一个:被告退还多收的市场管理费、个协会员费和工会会员费共计414元。在胡建父子俩看来,只有登记费20元和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3元才是合法收费。
2004年11月1日,此案在安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上,旁听人员达数百人,这也许是自《行政许可法》于当年7月1日实施以来,全国影响最大的一起民告官官司。胡建一旦胜诉,那将是他所代表的那个庞大的个体工商户群体的胜利,由此产生的退费要求全县将高达千万元甚至全省几亿元。
法庭上,胡代国首先叙述了事情的经过,并拿出一系列法规依据,证明工商局的收费不合法不合规。关于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的标准问题,胡代国拿出国家物价局、财政部的文件及原国家计委的文件给予说明:“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以后每4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愿意要副本的收费3元。”“工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重新登记和更换执照的规定,违反此规定的,属扩大收费范围超标准收费。”关于不准违规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的问题,胡代国则拿出了原国家计委的有关规定:将集贸市场之外的门面也视为集贸市场范围,对其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的,属扩大范围超标准收费;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发布[川价费(2004)103号]文件也作了同样的规定。
安岳县工商局的两位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一位是该局法制股的干部,另一位是四川博鉴律师事务所许珂律师。他们二位也不示弱.
在举证前许律师便来势凶猛,向原告接连提了三个问题:"原告的房租费是多少"?
胡巧妙地回答:"与本案无关".
许律师又问"原告的水电费是多少"?
胡答:"与本案无关".
许律师再问:"原告每月卖多少钱"?
胡愤怒地吼答:"与本案无关".
与此同时,全场数百个体工商户一齐怒吼,迫使许律师不敢仗势欺人.
胡代国虽然没有打过官司也没有当过代理人,是大姑娘上娇有生以来,第一次上法庭。然而胡代国的巧妙回答,一则打乱了许律师的阵脚;二则鼓起个体工商户们的士气;三则提高了自己的勇气和信心;四则显示了自己的能力。
然后许律师拿出了工商局收费的文件依据,其依据、证词长达184页,而胡代国确只有几页的代理词和证据。许律师满有信心,费尽口舌,扯草草,奏笆箩,东拉西扯,从八几年的赶场公告、文件讲到现在的文件,占用了很多时间,无非是证明工商局收市场管理费有理有据。一个最主要的依据,就是安岳县政府[安府办发(2003)275号]文件。这份文件认定,安岳全县都是集贸市场。
许律师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县政府是划定市场的主体,是县政府把全县划成了临时大市场,除了学校、银行等是固定门市不收管理费外,其余的收了都合法。换句话说,既然原告在安岳县政府划定的集贸市场范围内从事了经营活动,依照国务院《城乡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工商部门向其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就是合法的。另一个依据[川工商(2003)36号]文件规定:凡国家允许上市的物资进入集贸市场(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管理部门划定的集贸市场)的,应该缴纳市场管理费。
被告方认为,原告胡建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就在解放街锦华宾馆从事五金销售经营活动,其周围有卖百货、副食、文具的门市,(这里)就该算集贸市场。向他收取市场管理费并无不妥。
被告方还认为,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出台的[川价费(2004)103号]文件无上位法的支持,被告向原告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的行为发生在该文件出台之前,该文件对被告的行为没有约束力。
胡代国对此反驳道:虽然103号文件下发的时间较晚(2004年5月26日),但该文件实质上是对前两年一些文件规定的重申,如(川价函[1997]449号)、国家计委(计价检(2002)1807号,这些内容上具有连惯性的文件都规定,只能对进入集贸市场的经营户收取管理费,不得向集贸市场外在固定门面的经营户收费。难道几年前的文件你们没有学习过?这不是天下笑话吗?连小娃子、老婆子都知道安岳县只有通达市场、上府街市场、广场市场等几个是集贸市场,其余的都不是集贸市场,为何你们市场管理人员对此却不知晓呢?
针对安岳县政府将全县划为集贸市场的事实,胡代国谈了自己不同的看法。这里有一个插曲。
2004年5月14日,县政府减负办周全安同志悄悄托一位医生,送给胡代国一本杂志,那正是(2003《四川工商》第10期)内刊。上面有广汉工商局李强作者发表的《依法收取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费》一文。
法庭上,胡代国高举该文章大声说,看,这是什么?这是(2003《四川工商》第10期)内刊,文章中说,根据有关规定,对集贸市场之外的沿街店面收取市场管理费的行为违法,文章中强调指出:“市场登记证”是开办集贸市场的凭证,也是收取市场管理费的前提,如果没有市场登记证而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就是违法。”开办集贸市场,必须按照〈四川省市场登记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54号令的规定进行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扩大集贸市场的范围和收费对象,否则就是违规。安岳县政府的文件把全县划成集贸大市场的做法,显然与中央和省里文件的规定相抵触,是不成立的。
在法庭上,胡代国还质问被告代理人:“你们是什么时候向固定门市停止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的?”
对方答道:“至今没有停。”
“这就怪了。解放街上两个相邻的老板,一个是6月份前去办的照,交了880元,另一位是在央视曝光后去办的,只交了80元。这是怎么回事?”胡代国不依不饶。
对方律师则吞吞吐吐地回答:“对对对,我们是停收了,6月份后,我们出于对103号文件的尊重,对固定门市暂停了收费,是暂停。”
胡代国说:暂停也罢,改正也罢,反正没有再乱收费了。但是,原来多收的管理费为何不退呢?既然错了,就应该改正嘛。
对方称,自己收费在前,文件下发在后,再说,我们收的费已经上交省财政,怎么可以退费呢?
胡代国反驳道:“违规收费缴财政与小偷偷钱行善有何区别,谁相信?这不是天下又一笑话吗?
于是,双方陷入僵持状态。
法庭上,双方还就个协会员费、工会会费等费用的收取是否属于自愿展开了辩论,双方各有说辞,互不相让。
当天上午11时50分,法官宣布休庭。
这次民告官的意义,安岳县人民法院赵院长在普洲大酒店私下对胡代国说:这次行政诉讼将给安岳的法治建设推向一个新阶段,对各单位的收费行为将起到规范和警示作用……希望就此罢休?
安岳县人民政府经贸局周全安副局长称:“如果胡代国这次官司不赢,正理和公理在安岳就不存在。”
法院开庭后,有许多人去做原告的工作,一位重要人物还请原告父子去普洲大酒店开小间喝茶,谈话数小时,要求原告撤诉。
“撤诉是不可能的!为了广大个体户的利益,为了正义和党的良好形象,无论如何,我将把官司打到底。如果我输了,我将一直打到北京去”。胡建的父亲胡代国坚决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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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巫师火电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