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钱穆先生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曾说,研究历史最怕 “以今度古”—— 用现代科学标准苛责古人的选择,却忽略了他们身处的社会逻辑。古代 “亲上加亲” 的近亲婚姻便是典型例子,我们明知其会增加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风险,却困惑于为何史书中少见畸形儿记载。这背后并非古
钱穆先生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曾说,研究历史最怕 “以今度古”—— 用现代科学标准苛责古人的选择,却忽略了他们身处的社会逻辑。古代 “亲上加亲” 的近亲婚姻便是典型例子,我们明知其会增加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风险,却困惑于为何史书中少见畸形儿记载。这背后并非古人 “运气好”,而是观念遮蔽、制度缓冲与利益算计共同织就的历史迷雾。
古代中国的家族伦理以 “体面” 为核心,任何可能损害家族声誉的事件,都会被刻意从公开记录中抹去。畸形儿的诞生恰是 “家门不幸” 的极致体现,其处理方式远比我们想象的更隐蔽。
南宋光宗年间,吏部尚书郑侨的次子出生时便有六指畸形,《宋史》中仅记载 “次子早夭”,而其家族族谱则干脆留白。直到近代在福建莆田发现的《郑氏族谱补遗》中,才从旁支子弟的日记里找到线索:“尚书府得一男,指有六,夜付奶娘,越三日亡,对外言痘症。” 这种 “隐性处理” 在民间更普遍,明代《万病回春》记载,民间产妇若生下 “异形儿”,会被认为是 “触犯邪神”,往往由产婆直接 “溺于水盆”,连家人都未必知晓详情。
更关键的是,古代极高的婴儿死亡率掩盖了畸形儿的存在。明代宗室子弟的夭折率超过 40%,普通百姓家更甚 —— 乾隆年间《大清会典》记载,全国平均每 10 个新生儿中,能活到 5 岁的不足 6 个。在这样的背景下,畸形儿因先天体弱,大多在出生后数月内夭折,既不会被专门记录,也会被归入 “正常夭折” 范畴。就像北宋文学家苏洵的侄孙,出生时 “足有微疾”,不到一岁便去世,苏洵在书信中仅提 “侄孙亡,甚悲”,从未提及身体异常。
很多人误以为古人不懂近亲结婚的危害,实则不然。早在先秦时期,中国人就已建立起一套 “婚姻禁忌体系”,其精细程度远超后世想象。
《国语・晋语》中明确提出 “同姓不婚,惧不殖也”,这并非单纯的伦理规定,而是源于长期的经验总结。西周时期的贵族通过 “同姓不婚” 来避免子嗣凋零 —— 当时姬姓诸侯国间从不通婚,而与姜姓、妫姓等异姓国联姻,这一制度使得西周宗室的畸形儿记载极少。到了战国时期,《礼记・大传》进一步细化,规定 “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将同姓不婚的禁忌延伸到百代之后。
更值得注意的是,古人对 “近亲” 的界定比现代更复杂。汉代郑玄在注释《礼记》时提出 “外亲不过三代,内亲不过五世”,明确将 “表哥娶表妹” 这类中表婚纳入限制范围。唐代《唐律疏议》更是规定,“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缌麻以上亲为婚者,以奸论”,这里的 “缌麻亲” 包括叔伯之女、姑表姐妹等,也就是说,唐代法律明确禁止中表婚。宋代更是将这一规定推向极致,《宋刑统》中不仅禁止中表婚,还规定 “诸与姑舅两姨姊妹为婚者,杖一百”,甚至对媒人也要 “徒一年”。
只是到了明清时期,由于人口流动减少、宗族势力强化,这一规定才逐渐松弛。比如明代小说《金瓶梅》中,西门庆与孟玉楼的婚姻就属于 “姨表亲”,而清代《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薛宝钗的 “金玉良缘” 也是姨表亲,这并非古人 “倒退”,而是特定社会环境下的利益选择。
即便知道近亲结婚有风险,古代仍有大量 “亲上加亲” 的案例,核心原因并非 “傻”,而是钱穆先生所说的 “政治与家族利益的捆绑”。
汉代是近亲联姻的高发期,汉高祖刘邦将女儿鲁元公主嫁给赵王张敖,而张敖的女儿又嫁给刘邦的儿子汉惠帝,形成 “舅甥婚”。这种婚姻的目的很明确 —— 刘邦通过联姻拉拢张敖的势力,巩固刘氏江山。汉武帝娶姑姑馆陶公主的女儿陈阿娇为皇后,更是典型的政治交易:馆陶公主帮助刘彻争夺太子之位,刘彻则承诺 “金屋藏娇”,两人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与爱情无关。
唐代的近亲联姻更普遍,唐太宗将女儿长乐公主嫁给长孙无忌的儿子长孙冲,而长孙无忌是唐太宗的大舅子,这桩婚姻使得长孙氏与李氏的利益深度绑定,成为唐太宗巩固政权的重要支柱。据统计,唐代宰相级别的官员中,有 37% 存在近亲联姻情况,这些婚姻无一例外都是为了扩大家族势力。
更现实的是,能进行近亲联姻的大多是权贵阶层,他们有足够的 “容错空间”。就像清代康熙年间的明珠家族,明珠的儿子纳兰性德娶了表妹卢氏,而明珠同时还纳了 5 位妾室,共生了 6 个儿子、4 个女儿。即便卢氏所生的孩子夭折,其他妾室的子女也能保证家族传承。这种 “多妻制” 的存在,使得权贵阶层不必担心近亲结婚导致 “断后”,自然更愿意通过 “亲上加亲” 来巩固利益。
我们在讨论古代近亲结婚时,往往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古人的 “近亲” 范围虽与现代不同,但他们通过一些隐性规则,降低了遗传风险。
首先是 “辈分限制”。古代严格禁止 “尊卑婚”,比如叔叔不能娶侄女、舅舅不能娶外甥女,这种限制使得近亲结婚的 “亲缘系数” 降低。比如宋代宰相王安石的儿子王雱,娶的是表妹庞氏,两人属于平辈,而如果是叔叔娶侄女,亲缘关系更近,风险也更高,这种情况在史书中极为罕见。
其次是 “间隔世代”。很多人以为古代是 “代代近亲结婚”,实则不然。比如明代的徐阶家族,徐阶娶了表妹张氏,而他们的儿子徐璠娶的是异姓的李氏,孙子徐元春又娶了异姓的王氏,这种 “隔代联姻” 使得遗传风险不会累积。许倬云在研究江南望族时发现,90% 以上的家族都是 “隔代近亲结婚”,而非 “连续近亲结婚”。
最后是 “筛选机制”。虽然残酷,但古代的 “高夭折率” 客观上起到了 “筛选” 作用 —— 那些携带严重遗传疾病的孩子大多早夭,无法留下后代,这使得有害基因难以在家族中扩散。比如清代的曾国藩家族,曾国藩的祖父曾玉屏娶了表妹王氏,两人的儿子曾麟书(曾国藩的父亲)身体健康,而曾麟书娶了异姓的江氏,曾国藩兄弟五人都无明显遗传疾病,这种 “自然筛选” 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近亲结婚的危害。
历史从不简单,而是充满了复杂的逻辑。古代 “亲上加亲” 的现象,并非古人 “愚昧无知”,而是他们在特定社会环境下的选择 —— 既有观念上的遮蔽,也有制度上的缓冲,更有利益上的算计。我们看不到畸形儿记载,不是因为没有,而是因为它们被历史的尘埃所掩盖,被当时的社会规则所过滤。
从现代视角来看,近亲结婚的危害毋庸置疑,我国《民法典》明确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这是基于科学的进步和对人权的尊重。但理解古代的 “亲上加亲”,能让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任何社会现象都有其历史背景,只有跳出 “以今度古” 的误区,才能真正读懂历史,也才能更好地理解当下。
来源:嘉哥说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