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野大道】关于屏摄,我的思考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9-21 22:42 1

摘要:这个问题本身很简单,一般意义的上的“盗摄”,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通常都违反了相关的《著作权法》,是侵权行为(如果还有后续的比如复制传播等行为,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最近看到了关于影院屏摄问题的讨论。
这个问题本身很简单,一般意义的上的“盗摄”,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通常都违反了相关的《著作权法》,是侵权行为(如果还有后续的比如复制传播等行为,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如果仅仅是这样,我想并不会引发那么大的争议。更多的讨论,其实是围绕“手机屏幕的光会影响他人观影”的理由而展开的。
虽然我个人非常喜欢沉浸式的体验,我也希望能有不受打扰的观影环境,但我并不认为“会影响就要禁止”是一个理所当然成立的理由。
因为【观影体验】是一个【需求问题】,而非【道德问题】。
商业影厅本质上是娱乐场所,每个人对观影体验的追求是不一样的,“沉浸”并非所有人的追求,也并非“最高级/最正当”的那一种。可以要求自己,但不能一视同仁地要求所有人。

首先,影院本身是鼓励观影的娱乐氛围的,绝大部分影院都会贩卖吃起来会发出很大噪音、散发香味的大桶爆米花,以及喝了会打嗝、很可能中途去上卫生间的大杯碳酸饮料,有些影院也会默许观众自带食物;
其次,对于部分影片,观众反应是观影体验中被广泛接受的一种形式,比如喜剧的笑声、感动的啜泣、恐怖的倒吸凉气、粉丝向的欢呼鼓掌(比如复联);
第三,国内绝大部分影院在电影结束到开始放字幕的时候,就会开灯,然后大部分观众会立刻起身离开;
另外,影片时长和每个人身体状况不同,要全程做到膀胱管理是非常困难的;
最后,还会有很多其他特殊情况,比如电影不够好,也可能导致观众频繁用手机看时间、不断改变坐的姿势。

上述每一个情况,都可能比手机屏幕的光更影响追求沉浸式观影体验的人,但在换一个人眼里,也可能完全构不成影响。有些人觉得爆米花是观影的传统,有些人喜欢更热闹的氛围,有些人从来不看片尾字幕,有些人就是做不了膀胱战士,更不用说每个人对电影的审美也不一样,汝之哥哥,彼之砒霜。

关于屏摄这个话题,更多人实际上在意的是自己观影被手机亮光影响了(即便对方没在屏摄,只是在玩手机),而不是版权被侵犯了,这实际上是两个范畴的问题。要讨论影响就讨论影响,要讨论法律就讨论法律,不要混为一谈。但是在讨论中却常常能看到,有人借由“屏摄侵权”而站在道德至高点上,宣泄自己观影被打扰的不快,并要求彻底杜绝屏摄行为。
然而法律制定是基于法益的(法律所保护的利益),法律执行也是是有成本的。著作权法的目的是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去打击盗版等侵权行为,而不是为了保护观众在观影时不被打扰,也不是为了打击观众记录和分享日常生活。
而且一定要深究法律的话,如果观众只是拍摄了几张电影画面,为了个人留念,或者在有限的人群中分享(比如微信好友、有限制的朋友圈)。这种行为因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一般也不认为构成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诚然,那些大概率会影响别人的行为,每个人都有自觉地克制,是国民素质的体现。但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对他人进行包容,不滥用法律来维护个人欲求,也是国民素质的体现。

其实这就和公共场合的冷气无法满足所有人一样,在影院有余力为不同需求的观众开设不同的场次之前,观众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去选择场次,比如早场、深夜场、偏远影院(这是up的常规操作),就比黄金地段时段的更可能获得沉浸体验,反之亦然。

来源: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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