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火永传: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9-22 19:57 2

摘要:焦裕禄是干部的好楷模、人民的好公仆、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精神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宝贵的财富,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是加强党性修养、改变干部作风的有力思想武器。1966年2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长篇通讯《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从那一天起,

焦裕禄是干部的好楷模、人民的好公仆、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精神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宝贵的财富,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是加强党性修养、改变干部作风的有力思想武器。1966年2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长篇通讯《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从那一天起,焦裕禄精神随着电波、报纸迅速传遍大江南北。

谈起我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的心路历程,还要从58年前说起。1966年2月,当时我还是高一的学生,在《新疆日报》维文版上看到《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这篇通讯报道,焦裕禄的先进事迹深深感动了我,从那时候起,“焦裕禄”三个字就刻在我的心里。我时常想,如果有机会到焦裕禄同志工作生活过的地方去走一走、看一看,该多好啊!两年之后,我梦寐以求的愿望终于得以实现。

1968年2月,我和几位同学去上海。在返回新疆途中,我们商议,到兰考下车,去毛主席的好学生焦裕禄墓前献花篮,大家非常赞同。

下车后,我们一行6人每人出一块五毛钱,凑够9元钱买了一只花篮。我们边走边问,找到焦裕禄同志的陵墓,献上花篮。我们在墓前站成一排,用维语唱起《焦裕禄,毛主席的好学生》这首歌:“学习他,不为名不为利不为己;学习他,不怕艰苦不怕牺牲……”接着向陵墓鞠躬,在管理员的带领下,我们还专程去兰考县最大的风沙口——东坝头乡参观。一路上,我们看到了焦裕禄带领兰考人民修建的水利工程和盐碱地改造的大片良田,亲眼见证焦裕禄带领农民栽植的一排排抵御风沙的泡桐树。一位大爷告诉我们,5年前,焦书记带领乡亲们在这里育草封沙、造林固水。

正在地里干活的农民得知我们从新疆来,热情地和我们握手。我们问,焦裕禄是什么样的书记?他们说:“焦书记和我们吃在一起、住在一起、干活在一起,为了我们过上好日子,他献出了年轻的生命。焦裕禄是个好书记呀!”

告别淳朴的乡亲,经人指引,在下午快放学的时候,我和几个同学前往兰考中学找到在这里就读的焦国庆、焦守云兄妹,他们带着我们来到焦裕禄的家。当时看到的一切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只有一间大房子,中间用木板隔成两间,墙上糊着厚厚的报纸。我们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县委书记的家。

焦裕禄年迈的母亲流着泪拉住我的手说:“你们好辛苦啊,从老远的新疆来给我儿子上坟,谢谢你们。”焦裕禄的妻子徐俊雅端出热腾腾的红薯招待我们。红薯很甜,但我没有想到一个县委书记的家这么贫寒。随后我们参观了焦书记的办公室。焦裕禄家的对面有一家小照相馆,为了留住难忘的兰考之行,我和焦国庆把照相馆师傅请来照合影,并付了4毛钱邮寄费。合影里,有焦裕禄的母亲、妻子和焦守云兄妹。回到哈密不久,收到从兰考寄来的3张照片。为了让弟弟妹妹接受焦裕禄精神教育,我把其中一张装在镜框里。几十年来,多次搬家,我每次都会仔细地把照片放进相册里。平时,无论是工作中取得成绩或遇到困难,我都会拿出来看一看、想一想,心中便会产生一种力量。56年过去了,这张照片始终伴随我,激励我以焦裕禄为榜样,去学习、去工作。

从兰考回到哈密不久,我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选择到条件比较艰苦的哈密火箭农场四分场接受再教育。到农场时正是春耕大忙季节,天不亮我们就扛着坎土曼下地了。第一天平地,打埂子,双手磨了好几个水泡,溃烂后疼得钻心。晚上往手上涂点红药水,第二天接着干。姐姐从乌鲁木齐回来看到了,心疼得直掉泪。但我没有退缩。焦裕禄为了改变兰考面貌献出了年轻的生命,我手上打几个水泡算什么呢!

在火箭农场一年零十个月的日子里,我的双手磨出厚厚的老茧,学会了种麦子、打地埂、种瓜、割芦苇、割麦、打场等农活“十八般武艺”,被评为“夏收积极分子”“优秀知识青年”。发给我的奖品是一枚毛主席像章和一套《毛泽东选集》。戴上大红花的那一刻,我内心非常激动,暗下决心:以焦裕禄为榜样,把认真工作,刻苦学习的劲头刻在心里。从那时起,那套毛主席著作陪伴了我半个多世纪。

1970 年12月,我被推荐到哈密地区农机厂,分配在翻砂车间当翻砂工。翻砂工是所有工种中最累、最苦、最危险的工种。说它最累,是因为要抬着160多公斤重的铁水,进行模型浇铸,劳动强度最大;说它最苦,是因为铁水温度高达1300多度,行进中稍有不慎溅到身上一点就是一块死肉,像刀割一样痛入骨髓;说它最危险,是因为一旦铁水外泄,轻则致残,重则丧命。一次,我和3名工友抬铁水浇筑模型时,有人不小心被绊了一下,浇注罐一抖动,红彤彤的铁水溢了出来,洒落在身上。这时候,如果谁坚持不住一松手,铁水就会倒翻在地,后果不堪设想。庆幸的是,在这危险时刻,4个人都忍受着疼痛,谁也没有松手。事后,其他人都设法离开了翻砂车间,我依然坚守在翻砂工的岗位,一干就是9年。这9年,我跟着汉族师傅学技术,从学徒一路成长为一级工、二级工,从生产班长到车间团支部书记,多次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员”,年年被评为“先进生产者”。

正是焦裕禄“革命者要在困难面前逞英雄”的精神,激励着我在任何岗位上都尽最大努力干出个样子。在哈密地区农机厂汉族师傅的帮助下,我利用一切时间学技术、学国语,很快能用国语读毛主席著作,读报、填报表、写值班记录。同事们都表扬我,但我时常提醒自己,与焦裕禄相比自己还差得很远。

1979年12月,我被组织调入哈密县检察院工作。那时候,法律知识对我来说还很陌生。掌握不好法律条文,就不可能干好工作。于是,我白天工作,晚上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学习,同时还自学其他法律专业知识。凭着刻苦努力,硬是背下几百条法律条款,熟练掌握了办案所需的专业知识。

1984年1月,我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85年,我考入新疆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获得法律专科学历,还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

我是人民的检察官、法官,更是一名党员,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是我从业的底线。

新疆是个多民族聚居地区,搞好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是做好新疆各项工作的保证。

在大是大非面前明辨是非,用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是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一位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1988年9月13日,哈密市陶家宫乡农民李国君驾驶拖拉机,轧死了一名少数民族女学生。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到处煽风点火,致使受害人迟迟没有下葬。案发后,我和检察院的汉族干警及时赶到现场,详细了解案情,耐心向群众解释,讲明道理,并依法快速办案,使肇事者得到应有惩处,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另外,1989年发生的赵某某故意伤害致死维吾尔族青年案,也以同样的果断处置,守护了法律的公平。

1990年初,表姐的儿子因涉嫌盗窃团伙案被拘留。案件移送检察院后,表姐哭天喊地找上门,要我救救他的儿子。亲情和法律同时摆在我的面前。我深深懂得“法不容情”。我对表姐说:“找我没用。不管谁犯法,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不能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谋私利。”最终,表姐的儿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从此,表姐多年没有登过我家门。

1992年,哈密市委任命我为哈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95年3月,任哈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我的担子重了,责任也更大了。

参加工作40多年来,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也认同样的标准严格要求家人。那是1993年的夏天,一名涉嫌强奸犯罪嫌疑人的母亲拎着白糖、核桃、馕来到我家,想为儿子说情。

“把东西拿回去!你儿子犯了罪,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就在此时,不到4岁的女儿走上前,拿了一个核桃,硬是不撒手。我顺手一巴掌打在女儿的脸上。女儿哭了,妻子也发火了:“不就是一个核桃嘛,她还是孩子呀?”转身,流着眼泪抱起孩子回了娘家。一个星期过去了,妻子麦尔燕木没有想通。我一遍遍地给岳父、岳母、妻子讲理:“拿一个核桃也是拿,我是党和人民的检察官,别人都看着我呢!”其实妻子深深地懂得这个道理,“结婚多年,没有过过安稳的日子。家顾不了,孩子管不了……”妻子只是感到委屈。过了20多天,妻子带着女儿回家了。

办案,决定着办案对象的命运。依法办案、准确定性,是办案人员的天职。1993年9月,哈密市检察院受理一起玉某某奸淫幼女案。法院一审以“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为由,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8年。我认为量刑畸轻,必须提出抗诉。仔细审查这个案件后,我提出抗诉建议。经检委会讨论,决定依法提出抗诉。那段时间,我夜以继日撰写抗诉书,以充分的事实和理由提出抗诉。法院二审审查认为,市检察院抗诉有理,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维护了法律的公正。

1995 年夏天,在讨论刘某某强奸一案时,我发现疑点很多,提出对受害人进行精神病史鉴定,并重新调查。办案人员通过深入调查后认为,受害人能够控制行为,在案发时有自愿倾向,于是避免了对刘某某的错捕。事后,我对办案人员说:“同意批捕”这四个字,字字重如山。作为检察官代表国家提起诉讼,一定要做到严格执法、秉公执法,绝不允许发生错捕、错诉案件。

1997年的5月,哈密大地上骄阳似火。由我担任副队长的五堡乡专项整治工作队在社情调研时发现,一名曾参与抢劫、盗窃的主犯在逃,逍遥法外已达3年之久。经请示报告,我们成立6人追捕小组,夜以继日跟踪监视,行程数千里,奋战九天九夜,终将流窜大连、乌鲁木齐、库尔勒等地的犯罪嫌疑人乌某某抓获归案。

公正严格执法不容易,作为当地人难度更大。执法人员和被执法人员双方知根知底,报复起执法人员来更容易得手。但在工作中,无论遇到多大困难和危险,都动摇不了我严格执法的决心和立场。1990 年肉孜节前夕,我和妻子晚上参加同事孩子的割礼,回到家开门时,感到地上很烫,一看,原来是柴草刚刚烧过的灰烬。打开门时,发现窗户全部被砸碎,过节准备的几十个碗、盘子被砸得稀巴烂。没有办法,只好到母亲和岳母家借来了一些碗和盘子,凑合着过了个肉孜节。

1996年6月,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的玉某刑满释放。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正在刚盖好的平房院子里平地,妻子准备晚饭,女儿正在写作业。忽然听到有人喊:“阿布列林,你给我出来,我犯了流氓罪被判了8年,我现在回来专门找你算账!”听到声音,我赶紧放下铁锹往外看,原来是我8年前公诉的被告人,手里正拿着明亮锋利的斧头,站在门口叫嚣。当时我也很紧张,感到要出大事,但我并没有慌乱,先去把女儿锁到一个小房间里,然后拿出单位配发给我的手枪来到门口。这时的歹徒正在门口用斧头乱砍。就在我们紧张对峙时,检察院的警车响着警笛飞奔而来,歹徒还没有等到警车来到跟前就落荒而逃,原来妻子已经跑去检察院报警。

2010年,我审理一起牙某某等5名被告人参与的重大毒品案,一对夫妻是主犯。一天,这对夫妻的母亲找我求情,我当场拒绝了,临走的时候,那位母亲趁我不注意,悄悄将1000元钱塞进报纸里。发现后,我将钱全部上交法院纪委。最终,主犯被判无期徒刑,其他被告也全部获刑。执法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比生命都重要,决不能因私情动摇。

焦裕禄同志“任何时候都不能搞特殊化”的道德情操,深刻影响着我一生。我曾立志:要像焦裕禄一样,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1988年,年事已高的父亲想把老宅地上的房子建起来。为了满足父亲的愿望,我有了购买别人家旧房拆下的木料、钢筋筹集建筑材料的想法。这时有人提醒我,张张嘴就会有人送的。我告诉他:“清清白白做人,吃饭才能吃得香,睡觉才能睡得踏实。”

没钱怎么办?就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能自己动手解决的就不花钱,能够花一块钱的就不花两块钱。没有石子,我就和妻子到戈壁滩上挖;没有木料,就到100公里以外的矿区,买废弃的铁路枕木;没有砌墙的土坯,我就雇了两个民工,以一块4分钱的价格,打了3万块土坯。就这样精打细算,省了又省,还是经常因为缺钱而停工,直到1995年6月,自己省吃俭用,加上东挪西借,用来盖房的钱全部花完了,到房子上梁时还差20根椽子。这时一名盗窃犯的父亲找上门对我说:“把我儿子放了,你家的椽子我包了。”听到这话,我当时就黑下了脸:“我是检察干部,绝不会用手中的权力徇私枉法。”那人碰了钉子,灰溜溜地走了。

有钱就盖,没钱就停。130平方米的平房,整整用了8年时间才盖好,虽说时间长了点,但我心里感到欣慰、踏实。

1996年6月12日下午,我正主持讨论几起重大案件,接到家人报信“岳父去世,速料理丧事”,可实在走不开呀!还有一些案件等待讨论,离开势必影响案件及时审结。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执法人员,在公与私面前,我只能选择前者。我劝说家人先回去准备,直到将最后一件案件讨论完,才匆匆赶回家。

妹妹吾尔也提1991年新疆大学法律系毕业,被哈密市人民法院录用。法院民事庭工作繁重且辛苦,经常加班加点,节假日也不能按时休息。妹妹在这个岗位上默默无闻、任劳任怨,一干就是七八年,论能力、论贡献,全院上下没有不服的。1998年,岗位调整了20人,妹妹不在其中;1999年提拔27名科级干部,也没有吾尔也提。

我当时是法院院长,我把吾尔也提叫到办公室,对她说:“民事庭工作很重要,相比其他的岗位,这个岗位更需要你,你是我的妹妹,你还是留在民事庭吧。”妹妹哭着问:“我是不是你的亲妹妹,你是不是我的亲哥哥……”看看妹妹哭得红肿的眼睛,想想我当院长的这几年,妹妹从来没有因为我这个院长哥哥而沾光、得好处,有时也觉得挺对不住她的。但我一想到当年焦裕禄同志从来没有为家人的事以权谋私,孩子看场戏还要补票时,我的心情也就畅快了。后来,直到我离开市法院后,妹妹吾尔也提才被提拔为行政庭副庭长。吾尔也提说我是“红红的共产党员”。她说得对,我就是要做“红红”的党员、“红红”的干部。

2000年,父亲生病时使用了单位车辆,5月31日我给单位交了150元;2001年7月23日,父亲去世使用单位车辆,8月10日,我再次给单位交费100元。

2003年6月,我参加自治区高院办的业务培训班学习三个月,住在乌鲁木齐建国门大酒店。回单位报销住宿费和其他费用时,我发现发票上多开了1000元,我立刻给酒店的负责人去信并退回了发票。酒店的负责人很快给我回了信,表示感谢,这位叫李霞的女同志在信中说,为自己身边能出现像我这样的国家干部而感到无比自豪和欣慰。我想说的是,实实在在做人做事,是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能做到的,只要你的心中树立的标杆是像焦裕禄这样的党员、这样的干部。

2009年7月9日,哈密地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我接手这个案子后,经过认真审理,认为被告故意杀人罪成立,而且是累犯,没有减轻和从轻处罚的条件,应当判处死刑。开庭前,被告人的父亲找到我说:“我家有150多只羊,如果能保住我儿子的脑袋,要多少羊都给。”我对他说:“如果拿你的羊换回你儿子的命,我就是徇私枉法、执法犯法,对不起死者的冤魂,对不起受害人的亲属,对不起法官的职责,更对不起党和人民的重托。”任他反复纠缠我不为所动,最终依法判处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我是在党的关怀和毛泽东思想的教育下,在焦裕禄精神的感染下成长起来的少数民族干部。40多年来,不论干什么工作,无论职务怎么变化,我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的思想和行动一直没有变,干好事、做好人是我最重要的人生信念。焦裕禄常说:“共产党员应该在群众最困难的时候,出现在群众的面前;在群众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去关心群众、帮助群众。”我一直把焦裕禄的这些话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

哈密是多民族聚居地区,在与各民族同胞长期的交往中,我和各民族兄弟姐妹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我有一个堪称“发小”的汉族朋友任广颖,他当年和我一起在火箭农场四分场当知青,又一起进地区农机厂当工人。在那火热的年代,我们两个热血青年生活上相互帮衬,工作上相互支持,工作之余,任广颖是我的国语老师,我是他的维吾尔语老师。任广颖用优美的琴声抒发对未来的向往,我则以浑厚的歌声歌唱人生的追求。后来,我被选送政法部门工作,任广颖也调离了工厂。直到今天,我和任广颖仍然是情同手足的朋友。

1965年,任广颖父亲蒙受不白之冤被“清洗”开除公职。直到1979年,中央派人到哈密督查落实政策情况,任广颖父亲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我利用业余时间陪任广颖调查走访。1981年6月,我利用去南疆看病途经乌鲁木齐的机会,到自治区党委落实政策办公室反映情况。当时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落实政策办公室的负责人对我说:“作为少数民族同志,能为汉族干部落实政策反映情况,还不多见。”做朋友,就要以心交心、以心换心,只有这样,才会有各民族的朋友,才会有一辈子的交情。 1985年,任广颖的父亲彻底被平反。

各民族同胞是我的兄弟姐妹,团结兄弟姐妹,就要付出真情、献上真心,帮助他们、照顾他们。在哈密市检察院和法院工作期间,每年我都要带头慰问贫困户、贫困学生和困难职工。2001年10月,我和其他同志一道带着慰问品和现金,冒着大雪来到100公里以外的山区看望孤寡老人帕塔木汗。老人不敢相信,风雪天还有人来看他,就问我:“巴郎子(维吾尔语,意为小伙子),你们是哪里的?这么大的雪你们是怎么来的?”我说:“我们是您的孩子,是共产党派我们来看望您的。”老人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声说:“谢谢共产党!谢谢共产党!谢谢共产党!”。我在哈密市担任法院院长5年间,动员全院各族干部职工慰问贫困户、贫困学生、下岗职工,参与捐助“希望工程”等,捐款捐物合计10万余元。

1990年8月的一个中午,气温高达40多度,我吃过午饭刚想休息,忽然听到“起火啦!救命啊,救命啊!”的呼叫声。

我翻身下床,迎着呼声跑过去。只见邻居阿皮孜·尕依提家浓烟滚滚,大火熊熊。呼叫的是阿皮孜的儿子,他哭叫着说,他患病在床的妈妈和邻居家的一个小孩还在屋子里。当时火势很猛,进不去门。我迅速绕道墙后,用砖头将窗棂砸断。这时候阿皮孜从外面赶回来,在阿皮孜的帮助下,我从通风窗跳进屋内,将被大火吓得嗷嗷直哭的大约三岁的孩子,一把拉到怀里,然后举起双手,将小孩递给在通风口接应的阿皮孜。救出小孩,我又转身抱起阿皮孜瘫痪在床的妻子,但她太重,我能抱起来却举不起来。情急之中,我拉过来一个装衣服的箱子,站在箱子上,将阿皮孜的妻子抱起,使出浑身力气推到窗口,阿皮孜就势把妻子从通风口拉了出去。这时,我已经救了两个人,体力不支,双手怎么也抓不到窗口,窗口外的阿皮孜迅速找来一块木头垫在自己站的椅子上,将手伸进窗内,我使劲尽力一跳,拉住阿皮孜的双手,一个拼命往外爬,一个全力往外拉,才从窗口爬出来。这时候我才发现,两个膝盖被磨烂了,两只胳膊磨出道道血痕。

1998年,在哈密给一家理发店搞装修的张宏奎,活儿已经干完好几个月,老板就是赖账不见人。没有别的办法,张宏奎只好将老板起诉到哈密市法院。听说这件事后,我亲自过问,很快追回了张宏奎的血汗钱4500元。从此,我又多了一个农民工好朋友。后来我了解到,张宏奎的两个孩子正上小学,由于没有当地户口,每年仅借读费就要支付2000元。经过多方联系协调,我帮助两个孩子办理了哈密市农村户口,解决了一家人的后顾之忧。

在张宏奎最艰难的那段日子里,一有空我就去他家看看。如今,张宏奎的一双儿女已经成家立业,一家人生活美满。十多年过去了,和张宏奎一见面,他拉着我的手流着眼泪真诚地感谢我。为群众做一点事情,群众会一辈子记着,这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啊!焦裕禄同志曾经说过,领导干部只要心中装着群众,群众的情意就会铭记心中,群众的甘苦就会感同身受。在和张宏奎的交往中,我经常动员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他已经在2018年10月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年年还被单位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2年11月,我被调到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任副县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在刑庭工作中,我遇到过不少涉及两个民族甚至多个民族的刑事案件,都严格遵循法律面前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不以民族划线,不搞远近亲疏、厚此薄彼。比较典型的是2005年2月的一起杀人案。一天晚上,在哈密市青年路的一家煤场,被告人司某某在煤场小便,正在值班的河南籍民工陈某过来制止,两人发生口角,司某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子,向陈某连捅 9刀,致使陈某当场死亡。地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把这个案件向地区法院提起公诉后,由我负责审判。被告的亲戚找到我求情说:“汉族民工肯定也有错,我们都是维吾尔族,你想办法保住司某某的命,我们会重重感谢你。”当时我坚定地告诉她:“不管是汉族、维吾尔族,还是其他什么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司某某是累犯,对被害人连捅9刀,致其当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按照法律规定,被告人应该判死刑,我帮不了你们的忙。”最终,被告人司某某被执行死刑。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我们伟大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长期以来,境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与境内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实力相互勾结,进行一系列恐怖活动,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和各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不严厉打击,就难以保障国家安全和改革开放带给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在新疆,“暴力恐怖活动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说到民族分裂主义和极端宗教思想,在新疆由来已久,在哈密的影响根子深、危害大、影响面广。受民族分裂和极端宗教思想的蛊惑,2007年,哈密地区伊吾县的一个村民木某某滋生了分裂国家的思想,异想天开地私自制作了“国旗”“国徽”,创作了“国歌”。在民族分裂主义和极端宗教思想的支配下,木某某在家里设立非法讲经点,对未成年人进行非法讲经,用极端思想侵害孩子们的心灵,影响非常恶劣。

除了向未成年人传播极端宗教思想外,木某某还妄图实施分裂国家的罪恶行动。他携带炸药、打火机、菜刀等,妄图炸毁县政府院内的国旗,气焰十分嚣张。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木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分裂国家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时我已经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任审判员,负责审理这个案子。 2009年1月,正值严冬,加上连续下了两天大雪,道路被积雪覆盖。为了尽快审理这个案子,我和干警冒着随时都有可能翻车的危险,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翻越山路崎岖、冰雪覆盖的天山,用6个小时走了从哈密市到伊吾县176公里路程。到达伊吾县城后,我没有顾上休息,就立即到看守所了解木某某的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又用了整整两天时间,深入社会各个层面了解对此案的反映,和当地法院、公安机关协调沟通,做好审判前的各项准备。在我和同事的积极筹备下,这个案件只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审理完毕。由于被告人拒不认罪,思想顽固,态度恶劣,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2年。通过这个案子,我既深刻感受到了民族分裂主义和极端宗教思想渗透侵害的严峻形势,也深刻认识到民族分裂分子和宗教极端分子罪恶思想的根深蒂固、顽固不化。这也警示着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政法系统干部,必须充分认清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侵害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坚定坚决同“三股势力”斗争到底。

我先后在哈密地区哈密市检察院、法院工作了 31年,直到2010年12月退休。我办理的近千件案件中,没有一件错捕错诉,没有一件发回重审,没有一件改判或提起再审,件件都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我在原哈密市人民法院担任院长5年间,修建了 6723平方米的审判业务楼,大大改善办公条件。组织几十名干警,并聘请一部分退休干警,用一年半时间,加班加点整理出自哈密市法院成立50年来的几十万件档案,实现了档案管理达标,被评为“档案管理自治区一级单位”。仅仅4年,哈密市法院完成了文明单位“三级跳”:1998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1999年被评为“地区级文明单位”;2001年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5年里,法院党支部年年被哈密原市委评为“先进党支部”。

40多年来,无论在什么岗位,无论职务发生什么变化,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焦裕禄同志“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精神一直影响着我、激励着我,成为我前进路上强大的精神动力。

我们维吾尔族有一句谚语:水珠投进海洋生命就会无限。我们国家是一个有56个民族的大家庭,大家庭的团结要靠每个成员的努力,大家庭的温暖也会让每个成员感到幸福,我们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大家庭。

从1979年12月到检察院工作到现在已经有40多年。这40多年里,我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为各族干部群众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各级党组织对我的工作成绩充分肯定,不同工作阶段的领导和同事也给我很大的帮助和鼓励。我在退休之前多次受到各级的表彰,两次荣立三等功,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系统优秀刑检干部”、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自治区先进工作者”。

2010年12月,我从地区法院退休回到家里后,才发现多年的紧张忙碌已经使我完全不能适应在家休息的生活。于是,我先是走进社区和农村,当起了义务法制宣讲员,后又任原哈密市(伊州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宣讲团副团长,并被聘请为焦裕禄干部学院特聘教授、新疆干部学院客座教授、哈密市委党校特聘教授,深入农村社区群众、学校师生和党员干部中宣讲宪法法律、宣讲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新疆工作总目标,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并且注重在宣讲中传递焦裕禄精神,汇聚起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精神力量。

从2013年到2024年年底,我在中国政法大学、北京体育大学、焦裕禄干部学院、新疆干部学院、哈密市委党校、哈密市技术学院、哈密开放大学、中小学以及一些企业、农村、社区宣讲50多场,听众达1万多人。对于我在焦裕禄精神鼓舞下做的这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各级组织都给予了高度肯定和充分褒奖,2014年9月,我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被中组部确定为全国“最美基层干部”,被自治区评为“2014年感动新疆十大人物之一”;2015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记一等功,并光荣入选中央文明办发布的“中国好人榜”;2015年6月,被自治区党委授予“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5年8月20日,荣获“第四届自治区道德模范”;2016年9月,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2017年1月,当选“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这些表彰和褒奖,使我学习传承焦裕禄精神的信念历久弥坚。

2014年11月,焦裕禄的女儿焦守云带着父亲的两尊铜像,专程从河南来到哈密,一尊赠给哈密地委,一尊赠与我。接过铜像后,我深知,铜像是焦裕禄精神的象征,青年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是传承焦裕禄精神的主体,我决定把铜像转赠与我的母校哈密市一中(原地区一中)。2016年9月初,学校举行了隆重的捐赠仪式,并抽调100名学生,由我教唱《焦裕禄,毛主席的好学生》。

在2017年1月 22日举办的迎新春晚会上,在全部13个节目中,由我带领劳模和部分中学生演唱的《焦裕禄,毛主席的好学生》,作为哈密市唯一的节目推荐到新疆电视台播放,在全疆引起强烈反响。
哈密一中以我捐赠铜像为契机,成立了“焦裕禄精神薪火社”,后来,我还为哈密二中“焦裕禄书屋”捐赠了5000元图书。举行这些活动,目的是让更多的学生了解焦裕禄精神,把焦裕禄精神一代一代传承下去,能够成长为像焦裕禄一样的好党员、好干部,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2014年6月16日,在哈密市委和河南援疆指挥部的安排下,我随哈密市先进模范学习团的成员前往兰考。46年后,我的心愿终于得以实现。短暂的几天,我们一路走一路看,最大的感慨,就是兰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曾是风沙、盐碱、内涝肆虐的兰考县,当年让焦裕禄书记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沙丘,都不见了踪影。盐碱地变成了丰收的良田,到处绿树成荫、高楼林立,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现代化、充满活力的新兰考。东坝村头的黄河,过去是灾难的河,现在是幸福的河。兰考人的精神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老百姓安居乐业。公园里、树荫下,到处都是散步、健身的人群。兰考县干部干事创业的劲头很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取得了令人欣喜和赞叹的发展成就。2017年3月,兰考县全县脱贫,焦裕禄的夙愿得以实现。是焦裕禄精神的感召,让兰考变了模样。如今的兰考,已经是红色爱国主义旅游景点,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原经济区和中原城市群的改革开放进程中正快速前进。

特别是让我难以忘记的是,各级党组织除了充分肯定了我做的工作,给了我极大的荣誉,对我的身体状况也非常关心。近几年,我一直在遭受病痛的折磨,经过多方治疗但效果不好。2016年7月,河南援疆指挥部的领导听说后,专门联系河南省的医院和专家,安排我到河南治疗。到了河南省人民医院,院领导非常关心,组织神经科、骨科、疼痛科、皮肤科等科室的专家会诊,最后确定为颈椎病,神经压迫导致上肢疼痛,决定手术治疗。医院的一流骨科专家亲自主刀,我在全麻的状态下接受手术。成功的手术使我彻底摆脱了病痛的折磨。2017年3月,在河南援疆指挥部的精心安排下,我再次到河南省人民医院复查。住院期间,医生、护士把我当亲人看待,从治疗到生活,医护人员都尽心尽力,让我深刻体会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目前,我的身体状况很好,在有生之年,一定要继续传承弘扬焦裕禄精神,继续发挥余热。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焦裕禄逝世5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焦裕禄虽然离开我们50年了,但他的精神跨越时空,历久弥新,始终是激励党员干部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强大动力。
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永远是亿万人民心中一座永不磨灭的丰碑,永远是激励我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宝贵精神财富,永远定格在中华民族光辉的历史上。

平凡铸就伟大,英雄来自人民。当代中国,江山壮丽,人民豪迈,前程远大。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谋划“十五五”发展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焦裕禄等英雄模范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斗争精神迎接挑战,坚持团结奋斗,勇于开拓创新,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强、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丽新疆。中国的明天更美好!

责任编辑 张美子

本文载于《时代报告·中国报告文学》2025年第8期

程序编辑:李牧梓

审核:韩经玮

终审:孟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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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鹿鸣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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