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查,刘沛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私德不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
9月2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长沙学院原党委书记刘沛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沛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私德不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
刘沛林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沛林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图源:长沙学院官网
据公开资料显示,刘沛林,男,汉族,湖南汉寿人,1963年2月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地理学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理学博士学位。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公派留学归国人员,二级教授。人文地理学专家。曾任湖南省长沙学院党委书记,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与活化研究中心主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自然与文化遗产空间技术中心长沙工作站主任。
刘沛林长期从事文化与旅游融合、传统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的原创性、历史文化村镇数字化保护与应用、传统文化思想的挖掘与传播的研究工作。1980年刘沛林入衡阳师范学院地理系学习、工作;1991年于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系学习;1994年获理学硕士学位后于衡阳师范学院、湖南师范大学先后担任副教授、教授和校长助理、教授;2003年至2004年在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做国家留学基金公派访问学者;2008年至2018年于衡阳师范学院先后任院长、党委书记(其中,于2014年11月宣布任衡阳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同时任教授,期间于2011年获得北京大学理学博士学位;2018年至2021年为长沙学院任党委书记;2021年任长沙学院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
2025年3月,刘沛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经点新闻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