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妖神一战,惨淡收场。自妖神花千骨灰飞烟灭后,世上再无“横霜一剑白子画”。
妖神一战,惨淡收场。自妖神花千骨灰飞烟灭后,世上再无“横霜一剑白子画”。
春去秋来,花开花落,昼出昼伏,不知不觉间五百年已过。六界复兴,万灵繁盛,一切又回到了最初的平静,本是再美好不过的模样,却总有人时不时叹息。
东海海岸上,一个粉衣女子不知站了多久,她面容平静,眼中却始终带着哀伤。
舞青萝走过来抱住她,尽其所能地安慰。
“幽若,回去吧。你在这站了一天了,你师父如果知道了,也会心疼的。”
师父……
幽若眼眸微动,望着海面缓缓跪下,地上放着她摘来的鲜花和一坛美酒。
“师父,从您救我的那天算起,徒儿今年五百一十七岁了,已经是个大姑娘了。您教我的剑法我还在练,仙术也有所成,寻常人奈何不了我,您放心地睡吧。”
“徒儿今早给您舞了新学的剑法,也不知道您满不满意,等明年再来,徒儿定会再学好一套剑法,绝对不给您丢脸!”
话落,她俯身磕头,眼泪顺着脸颊滑下,不一会儿便消散在了风中。
舞青萝看的心疼,眼眶一阵阵湿润,却愣是仰头逼了回去。
她是做师姐的,千骨说过,笑的没心没肺才是她。
幽若又跪了一会儿,而后同舞青萝一道回去长留。
海浪翻滚,海风阵阵,岸上的花被风吹落进海中,随着波涛起起伏伏,最后一点点沉下。
*
人间。
东方彧卿一早起身,收拾妥帖后就出了门。
他嘴角带笑,一想到即将见到的人整颗心都是甜的。
随从见状,心里忍不住嘀咕:不会是魔怔了吧?
第二日下午,马车到了距瑶歌城千里之外的一个小山村,东方彧卿下车又走了一段,小半个时辰后才到了村口。
一个七八岁的男孩正站那望着,一见两人顿时笑开。他跑到东方彧卿面前,仰头问他:“你是东方哥哥吗?”
东方彧卿笑了笑,温声道:“嗯。”
听到肯定的答复,男孩总算放了心,他迈开步子,大步领着人往里走。
“尔卿姐姐正在给我阿婆看病,你们先坐下等等吧。”一个简陋的土房子外,男孩搬来板凳招呼他们坐下。
东方彧卿喝着水,随口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抬头笑着看他,“我叫培土,我爹给我取的,好听吧?”
东方彧卿点头,“不错,是个吉祥名字。”
“那是。”
一碗水喝完,木门吱呀一声打开,背着药箱的女子缓步走出。
东方彧卿眼睛一亮,瞬间站起。
“看完了?”
女子点头,眼中带笑:“嗯,只是不小心染了风寒罢了,喝几副药就好了。”
转头,她递给培土一个药方,“这个方子你收好,药材我放屋里了,等会儿记得给你阿婆煎药,药材没了就去隔壁村的王大夫那抓,我提前打过招呼了。”
培土收下药方,小心翼翼揣好,又抬头看她。
“尔卿姐姐下次还来吗?”
女子点头,笑着揉他的发,“当然会,一有时间我就会来看你,你记得照顾好自己和阿婆,知道吗?”
培土点头,直把二人送到村口。
东方彧卿给女子掀起车帘,等她进去后才上车,车轮再次开始转动,一行三人向最近的城镇赶去。
“最近怎么样?”东方彧卿给女子倒了杯茶,笑看着她问道。
“还能如何,每天不是给人看病就是上山挖药,这里走了又去那里,总的来说还不错。”
她喝了口茶,脑袋轻点,“不错,你的泡茶水平有进步。”
东方彧卿得瑟挑眉。
知道她最近喜喝茶,他就让人买了茶叶来一直练,整整三个多月才有了今日的成果,想来也是挺刻苦的。
他觉得,如果他不做异朽阁主了,没准还能自己开个茶馆,生意定会不错。
车里没有外人,女子伸手摘了人皮面具,露出绝艳倾城的一张脸,抬眸时眼睛已经变成了幽紫色。
她,就是六界众人以为死的不能再死的花千骨。
四百年前,东方彧卿转世重生,因为她死前与异朽阁的交易,他终得以摆脱世世早死的命格。
过去四百年,东方彧卿想尽一切办法让她重生,私下里各种打听招魂之术,最后在地母那得到了一种失传数万年的秘术。
冥界忘川河畔有血色之花名“彼岸”,花不见叶,叶不见花,世人相传此花连通阴阳,一面为阴,一面为阳。
东方彧卿隐藏身份进入冥界,依照地母所说将他仅有的一滴花千骨的血液滴入河畔的土中。两百年后数不尽的彼岸花中终有一朵花心结了一个金色小花苞。
东方彧卿将花苞摘下,放入静室水池中日日夜夜与满屋引魂灯相伴。历经十年,花千骨的魂魄终于有了重聚的迹象,又是十年,三魂六魄归位。二十年后,肉身重铸,终得重生。
刚开始那会儿,花千骨意识全无,东方彧卿以半颗心为代价为她换回了神之身,却怎么也叫不醒她。整整五十年,她日夜浸泡于静室水池中,十载后方才苏醒。
八十年前,她记忆恢复,从此抛弃花千骨的身份,化名尔卿游走各地,四处给人看诊治病,渐渐有了些名气,许多地方的百姓自发为她供奉牌位和雕像,而她则依靠源源不断的祈愿之力修补残缺的神魂,修习仙法。
五百年过去,除了东方彧卿,六界无一人知她重生,更不知向来拥有玲珑之心的她缺失了七魄之一——情魄。
因为少了情魄,她对于情感的感知远比常人迟钝,曾经许给东方彧卿的诺言,也只能以时不时的约见和陪伴相抵,但对于东方彧卿而言,这已然足够。
如今,他们拥有只有他们两人知道的秘密,而没有白子画横亘其中,他和骨头便是世上最亲密的人,不是吗?
正如骨头恢复记忆后对他说的:昔日记忆让她疲惫不堪,每每想起只余钻心的疼,她厌了倦了,往后,莫要提了。
既然她想抛却过往,那他便陪她忘记,往后无论她接不接受他,他都会默默守护,用尽全一生、永生。
取下面具,花千骨果觉舒服了不少。
人前整日顶着一副陌生的脸,尽管面具上的脸长的也不差,但到底有些别扭。她不喜欢,更不习惯,却只能如此。
尽管已经见了很多次,但每每看见花千骨的本貌,东方彧卿还是会有片刻失神。
花千骨看他一眼,嘴角微勾,“有那么好看吗?给你看这么愣神。”
东方彧卿郑重点头,模样很严肃,“有,当然有!”
“我跟你说啊,骨头。你这张脸最好还是别让人瞧见,否则指不定被一大帮男人追,到时你可就没法安心行医救人了。”
花千骨挑眉,小脸难得傲娇:“那说明我长得漂亮,天生丽质难自弃。”
“嗯嗯,对的,漂亮漂亮。”东方彧卿眼中含笑,望着她的眼神温柔无比,整个人比窗外的阳光还要温暖照人。
马车哒哒哒走着,偶尔传出一两声女子轻笑,随之便是男子刻意的调侃与打趣声,氛围格外温馨祥和。
傍晚时分,马车进了城,东方彧卿选了城内最好的一个客栈入住,随侍牵着马车从后门进入,东方彧卿和花千骨则跟着小二去了楼上。
房门外,东方彧卿递给花千骨一个雕花小盒子,模样温柔。
“前段时间瑶歌城里这种手霜卖的特别好,我挑了一种香味不错的,想来你应该会喜欢。”
花千骨接过盒子打开,扑面而来一股淡淡的栀子花香,味道不浓但很好闻,再一看膏体颜色,确实是好物。
她收下盒子,真诚的道谢:“谢谢,我很喜欢。”
东方彧卿笑。
只要她喜欢,他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等她进了门,东方彧卿才放心地回去自己的房间。
骨头答应明天会陪他一天,他得好好想想吃什么,玩什么,不然下一次见面就是几个月后了。
夜凉如水,清冷的月光透过窗布洒入房间中,留下斑驳的月影。
花千骨洗漱完坐在梳妆台前,眼睛却久久地看着面前的手霜盒子。
良久,她伸手拿起,轻轻沾了一点抹在手背上,而后才起身睡下。
东方的情,目前的她注定回应不了,如果这么做能让他开心一点的话,那便成全他吧。
翌日,晨光熹微,花千骨醒了一瞬,翻身又睡了。
又过了一个时辰,早已整装完毕的东方彧卿过来敲门。
“骨头,醒了吗?”
屋内没有动静,一会儿后房门从内打开,花千骨着一身淡青色长裙走了出来,半披的长发插着一支梨花银簪,腰上挂着一块青色玉坠,整个人看着格外清爽。
东方彧卿上下看她一眼,笑着道:“我点了你喜欢的早点,咱们去吃吧。”
花千骨淡笑点头。
她走过去时,东方彧卿敏锐地闻见一股淡淡的栀子花香,顿时笑的更开心了。
吃过早点,两人一起出门,东方彧卿说城里有一个戏班子,唱的演的都还不错,于是拉着花千骨就去了。
他们到的时候,戏楼里人不算多,侍者将他们引到二楼看台处,随后就撤了。
花千骨是第一次来戏楼,更是第一次看人唱戏,心里难免有些好奇。
她看了一圈,指着一楼台子上摆的一些桌椅问:“那些是做什么的?”
唱戏还要桌椅吗?
东方彧卿笑了笑,认真的给她讲解:“戏班子唱戏重在戏本和舞台,因此每一场戏在开始之前都会着重布置舞台,像是上面的桌椅板凳什么的如果没被撤下,那定然是演戏时需要的,上台前布置好,戏唱完了又撤下,每一次都这样。”
“喔。”花千骨点点头,伸手抓了把瓜子吃起来,静静等待好戏上场。
一盏茶后,今日的第一场戏正式开演。这时楼里的人已经多了起来,时不时便能看见侍者四处奔忙的身影,安顿好一个客人又紧接着接待下一个,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东方彧卿见花千骨兴致缺缺,忍不住问她:“不喜欢这场戏?”
原配怒撕小三的戏码,普通人应该很喜欢。
花千骨摇了摇头,“说不上喜欢,也不算不喜欢,总之还凑合吧。”
如果戏子的唱词再清楚些,或许会好点。
东方彧卿望着戏台想了一会儿,转头招来侍者。
“下一场戏是什么?”
侍者看了眼舞台,恭敬回答:“小的若没记错,应是《陈太爷三出三入》。”
《陈太爷三出三入》,主角陈太爷三次被贬出京又三次被召回,典型的跌宕人生,誓不服输类,男子也就罢了,女子估计兴趣不大。
东方彧卿皱了皱眉,转头看向花千骨:“等这场戏看完了,咱们就去别处吧,左右你兴趣不大。”
花千骨点头,“嗯。”
确实,无趣得紧,还不如她外出挖药材。
一场戏罢,东方彧卿和花千骨一道出了戏楼,随侍走过来道:“主人,要我一起吗?”
如今的东方彧卿只余半颗心,却在努力修习长寿的秘法,身体素质略有下降,他实在不放心。可自从出了客栈,他家主人半句未理他,他这个明面上的影子都快没用了。
东方彧卿看他一眼,目光中有几分嫌弃。
“你该做什么做什么去吧,要跟我也不反对,但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好不容易等来的骨头陪他一天,身边跟个尾巴算几回事?他不嫌麻烦,他还嫌多余呢。
随侍嘴角一抽,认命的隐去暗处了。
他就知道他家主人是个见色忘义的,只要一涉及尔卿姑娘,定会翻脸不认人,影子什么的直接比路边的野花野草还不如。
用他主人的话来说就是:野花野草尚且能让骨头看着高兴,至于他,除了打架一无是处。
就这样,随侍揣着一颗伤痕累累的心不远不近地跟着两人,走了一会儿,花千骨忽然问道:
“你的身体怎么样了?”
她知道他在修炼秘法,虽说不需要什么代价,但她担心他只剩半颗心的身子承受不来,到时反而早逝。
东方彧卿摆摆手,作为当事人的他并不怎么担心。
“我没事。那秘法是异朽阁的先辈创的,却到了我这才真正用上,修习了这么久多少有些效果,这一辈子不出问题的话,我应该能活到九十,还是容颜不变的那种。”
花千骨惊讶,“容颜不变?”
那不就跟修仙者长生不老一样?
东方彧卿知道她在想什么,但他还真做不到长生不老,顶多死的时候也是如今这幅模样罢了。
“跟修仙不太一样,我只是身体不会变老,但到了时间还是会死去的,到时再转世一次,二十年之后再来找你便是。”
花千骨挑眉轻笑,“你想的倒是挺美,等你死了我没准就跑别的地方去了,你一个奶娃娃拿什么找我?”
又靠那满屋的舌头吗?
东方彧卿才不担心,“我生生世世都是异朽阁主,只要记忆还在,不怕找不到你,奶娃娃什么的总会长大,我总不能出生即大人吧?那会吓死人的。”
花千骨被他夸张的表情逗笑了,摇摇头继续往前走,不打算继续这个争辩不过的话题。
两人离开戏楼,顺着街道往前走,路上碰见了一个卖糖葫芦的。
东方彧卿看了眼花千骨,温声道:“等我一下。”
花千骨看他几步走过去,跟老人家说了什么,而后取下了棒子顶端最大的两串糖葫芦。
东方彧卿拿着两根大糖葫芦回来,伸手递给花千骨。
“喏,想吃哪个?选吧。”
花千骨心里觉得他有点幼稚,多大的人了还学小孩子吃糖葫芦。但转念一想她似乎也没吃过,于是看了看,拿了颜色更深的那根。
东方彧卿看她接过才满意一笑,而后张嘴咬了一口。
嗯,有点甜,还有些酸,不过嚼着嚼着就感觉味道还不错,难怪那么多小孩大人都喜欢吃呢。
花千骨咬了一口,也被酸酸甜甜的味道征服了。她本就喜欢做菜和美食,只是近百年来辟了谷,加上常常出门在外居无定所,吃的自然就少了。倒是没想到,这人间的糖葫芦味道是这样的。
倒挑不出什么毛病。
两人边走边吃,东方彧卿忽然说道:“活了这么多岁,还是第一次有人陪我吃糖葫芦。”
花千骨嚼果子的动作微顿,咽下后下意识问他:“你爹娘没给你买过吗?”
异朽阁在瑶歌城,他定然也是生生世世在瑶歌城长大的,生在那样热闹繁华的地方,吃糖葫芦的机会应该很多吧?
东方彧卿眼神黯淡了些,低声道:“没有。他们很早就去世了,除了第一世,后来的那些年岁里我的父母都不同。可于我而言,唯有最初的那两人才是我的爹娘,可他们从未陪我逛过街,更没给我买过糖葫芦。”
所以,她是第一个陪他买糖葫芦,还和他一起吃糖葫芦的人。
他,很开心呢。
花千骨没有情魄,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她想了想说道:“你父母早逝,而我连我娘长什么样都没见过,本质上咱们应该差不多。以后如果你还想逛街和吃糖葫芦,就叫我,只要我有时间,一定来。”
东方彧卿笑了笑,低沉情绪一扫而光,他高兴地答下:“好啊!说到做到。”
花千骨微笑点头,“嗯,说到做到。”
第二日上午,东方彧卿就离开了,花千骨把他送到城外,直到马车看不见了,她才背起药箱前往别的地方。
近百年来她四处游走,救治了许许多多的人,每到一个地方往往待不到一个月就又转去下一个地方,世人皆惊叹她医术了得,名字越传越远,甚至还有皇室贵族请她看病,偶尔她心情好了就会应下,但收费颇高。
前脚刚出来皇宫内院,后脚就揣着一大笔报酬出入酒楼茶肆,顺便也会去慈幼局或者乞丐窝走一圈,救助孤儿,补贴他人。
或许,是因为她前生可笑孤苦,如今才见不得太多人生死离别吧。
半个月后,她进入雪云国境内,去了该国的一个边城——天塞城。
曾经有说书人讲边塞风光,说边塞之地苦寒无比,脚下是光秃秃大地,头顶是暗沉沉天空,远远望去树木无几,黄沙漫天,风一吹像极了刀子在脸上刮,就连水都是浑的。
花千骨想,如果那个说书人不是道听途说的话,那就是他本人曾来过边塞。哪怕不是蜀国的,也应该是别国的。
荒凉干裂的小路上,花千骨孤身走着,她肩上斜挎着药箱,手上拿着一个竹筒,里面装的水还是她昨晚在山涧接的。
刚走上一条宽些的官道,身后就响起哒哒的马蹄声,转头一看是一群戎装加身的官兵。
他们似乎急着赶路,领头的骑着高头大马从她身边一骑而过,只不经意看了她一眼。身后的二十来个士兵骑着马很快追上,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道路的拐角。
花千骨没理他们,继续走自己的。
正走着呢,前方忽然迎面跑来一个士兵,他匆匆勒住马,利落地翻下。
“你是大夫?”
士兵约摸二十岁,身材高大,五官清秀,但由于常年风吹日晒,皮肤已经成了小麦色。他打量了花千骨一圈,脸上有些不解。
天塞城地处边境苦寒之地,气候恶劣,除了他们这群守军,城里几乎没多少女子,大夫也大多是男子,军营中更是一个女大夫都没有。
这样一个身材高挑纤细,模样又好的女子怎么会孤身走在官道上?看这白皙水嫩的肌肤,也不像是城里长大的女孩。
花千骨大大方方任他打量,而后才点头,“不错,我是大夫,怎么了?”
她走在路边上,刚也没挡他们路,有什么问题吗?
士兵想了想,指着她的药箱道:“能打开让我看看吧?”
出门在外,又是边境,冷不丁出现一个漂亮女子,不怪他会多想。
花千骨抿了抿唇,利落的打开药箱。
没办法,走在人家地盘上,多少还是得配合下的。
士兵凑近看了看,确定箱子里都是些纱布和瓶瓶罐罐,终于放了心。
他上下看了眼花千骨,温声道:“是这样。我们副将方才见你提着药箱,料定你是个大夫,于是让我回来问问你,愿不愿意随我们进城给百姓和士兵看病,管吃管住,每月还给你钱。”
话落,他又补充道:“况且你一个姑娘家单独走在外面也不安全,保不定出现个敌军把你掳走了,到时命都保不住。”
士兵说的义正言辞,说完后还一脸仗义地看着她,颇有一副英雄救美,不留功名的样子。
就差在脸上写一句:怎么样,我对你好吧?还不快答应?
花千骨觉得好笑,又想到自己来这的目的,顿时应下了。
“好,我随你去。”
左右都是看病救人,民间或是军营压根无所谓,只要她能施展手脚就好。
士兵一听她答应了,脸上顿时一喜,指着旁边的战马道:“走吧,我送你!”
寻常人可没机会骑战马,这姑娘今天算是走运了。
他以为花千骨不会骑,还专门站一边等着。
“直接抱你上去不太好,你先上,我扶着你,等你坐好了我再上。”
花千骨看他一眼,也不扭捏,手抓着马鞍的一边一跃而上,动作说不出的干脆利落,蓝色裙摆在空中扬起优美的弧度。
士兵:!
他眼睛瞬间瞪大,嘴巴都张成了小圆形。
咕咚咽下一口口水,他震惊地问她:“你学过骑马?”
上马上得这么利落,看得他这个老兵都有些自惭形秽了,同样是上马,怎么他就没这么好看呢?
花千骨挑了挑眉,反而疑惑了,“没学过,但这个很难吗?”
御空飞行都会了,上个马而已,又有何难?
见她
来源:认真的读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