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信息传播迅速的互联网时代,人们的日常交流常常在微信群里展开。但杭州一位女教师林女士(化姓)却因在微信群聊八卦,被警方行政拘留2日,如今她将天台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该案将于9月24日在天台县人民法院开庭,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公民言论边界和处罚合理性的广泛关注
在信息传播迅速的互联网时代,人们的日常交流常常在微信群里展开。但杭州一位女教师林女士(化姓)却因在微信群聊八卦,被警方行政拘留2日,如今她将天台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该案将于9月24日在天台县人民法院开庭,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公民言论边界和处罚合理性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事情追溯到2024年11月26日,当时林女士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参与了一则关于“某教师卖淫”的讨论,并将这一不实信息发在了名为“果冻局长群”的微信群中,这是她与父母的三人家庭群。与此同时,她还通过微信将该信息转发给了吴某某(化姓)。两天后的11月28日,林女士又在名为“仙女下凡”的三人闺蜜群里传播了这一消息。没想到,这些不实信息随后逐渐扩散,对涉事教师的名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被谣言困扰的教师在学校同事的陪同下,第一时间选择向派出所报案。天台县警方迅速展开调查,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警方认定林女士的行为已经构成诽谤,且给该教师的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和名誉都造成了较大影响,属于情节较重的情形。不过,鉴于林女士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警方对其减轻处罚,最终决定给予她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然而,林女士对这一处罚结果表示不服。她坚称,“仙女下凡群”是和两名闺蜜的聊天群,“果冻局长群”是与父母的家庭群,群聊都是在极少特定成员范围内的亲密交流,具有私密性和隐蔽性,自己主观上没有诽谤的故意,客观上也不认为是在传播谣言。林女士觉得,这仅仅是一次闺蜜间再平常不过的闲聊,在她谈论此事之前,当地就已经有了各种传言,自己并非信息的源头,不应该承担信息扩散的主要责任。
在此次事件中,受到牵连的不止林女士一人。“仙女下凡群”里林女士的两名闺蜜,一人是在培训机构教音乐,未被实施拘留;另一人是天台当地一位编制内教师,同样被行政拘留2日。还有与林女士私下微信聊天谈论此事的吴某某老师,被行政拘留4日,但因有孕在身未被执行。
这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网友们对此看法不一,部分网友认为,言论自由是有边界的,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传播不实信息,尤其是涉及他人名誉的谣言,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也有网友觉得,只是在小范围的微信群聊中交流,就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似乎过重,这可能会让大家对日常交流产生顾虑。
从法律层面来看,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孟博律师介绍,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客观上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并指向特定人,且被社会大众所知悉,造成被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则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此次事件中,微信群是否属于“公然”传播的范畴,成为了争议焦点之一 。
如今,案件即将开庭,人们都在等待法院的判决。这不仅关乎林女士个人的权益,也将为类似事件提供重要的参考,明晰公民在微信群等社交平台中的言论边界,以及警方执法的尺度和合理性。
来源:水中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