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三巨头诉中国MiniMax!AI版权大战再添新案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9-20 00:24 1

摘要:2025年9月16号,迪士尼、环球影业、华纳兄弟探索这三家好莱坞巨头,一起把中国AI独角兽MiniMax(上海稀宇科技)给告了。

2025年9月16号,迪士尼、环球影业、华纳兄弟探索这三家好莱坞巨头,一起把中国AI独角兽MiniMax(上海稀宇科技)给告了。

理由是MiniMax旗下的“海螺AI”大规模侵犯知识产权,光起诉书就119页,还附了58份证据,里面有海螺AI的侵权内容示例、产品宣传材料,连用户截图和专家技术分析报告都有。

说实话,这准备程度,看着就不是临时起意。

截至9月18号文章发稿,MiniMax这边还没公开说过这事。

本来想看看他们会不会马上回应,毕竟被三大影视集团联合起诉不是小事,但后来发现,人家暂时没动静,可能还在内部梳理情况吧。

其实这不是好莱坞第一次跟AI公司“掰手腕”了。

今年6月的时候,美国的AI图像公司Midjourney就被迪士尼和环球告过,当时起诉书也有110页,证据列得清清楚楚。

到了9月初,华纳兄弟探索又单独把Midjourney告了一次。

这么看下来,好莱坞对AI公司的版权问题,明显是“零容忍”,大有“围剿”的意思。

深耕版权法律的张京律师说,这类官司大概率会和解。

但老实讲,不管是和解还是判了,第一个有结果的案子都很关键,它会给整个行业定个规矩。

以后AI公司再碰到版权纠纷,怕是都会照着这个先例来,AI版权的规则慢慢也能变清楚。

好莱坞为啥这么生气?看起诉书里的说法就知道,他们连海螺AI的宣传口号“口袋里的好莱坞工作室”都怼了,说这是“大胆的自封绰号”,因为海螺AI的业务根本是“建在偷原告知识产权的基础上”。

具体来看,主要说海螺AI在三个环节犯了错。

第一个是训练环节,说MiniMax没经过允许就抓版权内容。

起诉书写着,MiniMax用网络爬虫或者机器人,从网上(连潜在的盗版渠道都算上)下载他们的版权作品,洗完数据、弄成统一格式后,就拿去给海螺AI当训练材料。

结果就是,这些版权作品的核心元素,比如角色形象、场景风格,都被嵌进了AI模型里。

说实话,AI训练确实需要大量数据,但“没授权就拿”和“从盗版渠道抓”,这俩点不管怎么说都站不住脚。

你总不能因为需要数据,就随便拿别人受保护的东西吧?

第二个是生成环节,说海螺AI能输出跟原作高度相似的内容。

用户只要输个简单提示词,比如“达斯·维达在死亡之星上行走,手持红色光剑”,海螺AI就能生成能下载的高清图和视频。

更关键的是,生成的内容里还有提示词没提到的细节,比如达斯·维达的标志性动作、死亡之星的内部结构。

好莱坞说,这就证明模型里存了他们作品的复制信息。

我倒觉得这一点最有争议,AI到底是“记住了原作”还是“自己创作”?比如用户只说角色和场景,AI能补全细节,是因为模型学了原作的规律,还是直接“抄”了原作的片段?这事儿现在还真没标准答案。

第三个是推广环节,说MiniMax在“系统性鼓励侵权”。

比如在官网“探索”页面公开展示侵权内容,在社交媒体上用好莱坞的IP角色(像米老鼠、哈利·波特)做广告,吸引用户订阅,甚至还在生成的侵权内容上加水印。

好莱坞把这比喻成“虚拟自动售货机”,本质就是靠侵权赚钱。

很显然,这步操作确实有点“明火执仗”了。

你要是生成内容不小心像了,可能还能说“技术问题”,但主动用别人的IP引流,这就很难找借口了。

好莱坞的诉求也很明确,一方面要MiniMax赔侵权赚的钱,要么就按每部侵权作品最高15万美元算;另一方面要法院下永久禁令,不准MiniMax再用他们的作品训练AI,也不准海螺AI生成类似的IP内容。

这跟之前告Midjourney的诉求一模一样,看来好莱坞在版权维权上,思路特别统一。

其实不光是MiniMax,这两年AI公司跟版权方的官司就没断过。

2023年底《纽约时报》告过OpenAI和微软,说他们偷了几百万篇新闻训练AI;2024年初,1.6万名英国艺术家要告Midjourney,反对AI用他们的插画训练;同年5月,OpenAI因为语音模式像斯嘉丽·约翰逊下架了功能,美国唱片业协会还告了AI音乐公司Suno和Udio。

如此看来,AI版权纠纷已经从文字、图像,蔓延到了音频、影视,几乎覆盖了所有内容领域。

版权方的诉求也差不多:要么停止侵权,要么赔钱,要么建立长期的合规机制。

而AI公司这边,一直拿“合理使用”当挡箭牌。

他们说自己的使用是“转化性”的,不是复制原作,而是学原作的规律来生成新内容;还说AI生成的东西不会冲击原作市场,甚至能帮原作扩大传播;另外,他们觉得用大量数据是为了让AI“学好”,而且模型没存原作的具体内容,只是学了底层特征;最后还说,发展AI是为了推动科技进步,符合公共利益。

Midjourney之前应对起诉时还怼过好莱坞,说“你们也在用我们的AI工具,总不能一边享受AI的好处,一边不让AI用数据吧?”这话听着有点道理,但反过来想,版权方的权益也不能不管啊。

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的李圣律师说,现在判AI侵权要满足四个条件:作品受保护、没授权就用、接触过原作、生成内容跟原作太像。

但真要审起来,麻烦事不少。

比如得技术溯源,证明AI模型里确实有版权作品;得鉴定生成内容是“抄”还是“创”;还得看AI公司有没有授权、法定许可这些合法理由。

张京律师还整理过类似官司,发现行业有个共识:AI输出内容不能跟版权作品太像,不然肯定不行;但AI训练时能不能用版权内容,现在还没统一说法,有些判例觉得算“合理使用”。

不过最近行业也在变,之前AI公司都是“先抓数据再说话”,现在像OpenAI跟新闻集团合作,花了超过2.5亿美元买内容使用权;Meta也跟环球音乐合作,避免AI音乐侵权。

看来“野蛮生长”的阶段要过去了,以后AI公司想拿版权内容,大概率得花钱买授权。

MiniMax现在的情况也有点特殊,它2022年才成立,已经服务了200多个国家的1.57亿用户,海螺AI去年4月上线,今年上半年还冲进了美国AI应用下载量前十,最近还有消息说它要在香港IPO。

在这个节骨眼上被起诉,对它来说肯定不是好事。

说实话,AI行业要发展,版权方的权益必须考虑到。

你不能一边想靠AI赚钱,一边又不想为使用的版权内容买单。

之前“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现在看来越来越走不通了。

不管MiniMax这案子最后是和解还是判决,它都会推动AI版权规则的成熟。

以后AI公司再做模型训练、内容生成,肯定得更谨慎,先把版权问题理清楚。

毕竟,科技进步不能以侵犯别人的权益为代价,这道理在哪儿都通用。

来源:萌萌思密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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