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圳新闻网刚报道的一个案子,看得人血压飙升:一个27岁的强奸犯,刚出狱没多久,居然又对女主播下了手,事后还恬不知耻地说"各取所需"?这简直是把法律当儿戏,把女性当玩物啊!
深圳新闻网刚报道的一个案子,看得人血压飙升:一个27岁的强奸犯,刚出狱没多久,居然又对女主播下了手,事后还恬不知耻地说"各取所需"?这简直是把法律当儿戏,把女性当玩物啊!
事情发生在长沙。杜某早前因为强奸罪蹲过监狱,2024年才刑满释放。结果呢?出来没多久就本性难移!
他在直播间刷礼物,成了户外女主播石某的"榜一大哥"。几天后,他以"帮忙挡酒"为由,把石某骗到了酒店。一到房间,杜某就原形毕露,强迫石某和自己发生性关系。更有心机的是,事后他还扣留石某的身份证、销毁她的贴身衣物,就为了防止她报警。当女主播石某绞尽脑汁逃脱魔掌后,第一时间报了警。
你以为杜某会认罪?太天真了!法庭上,他居然大言不惭地辩解:"双方各取所需,成年女性深夜赴约男性酒局,应该知道会发生点什么,不构成强奸。"
听听这说的是人话吗?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意思是女性晚上出门、赴约,就活该被侵犯?这逻辑简直歪到了外太空!幸好法院明察秋毫,根本没采信他的鬼话,直接以强奸罪判了他四年六个月。这判决,真是大快人心!
这事儿一出,网友评论区炸了锅。有人心疼女主播:"这给所有主播敲响警钟啊!安全比打赏重要一万倍!"但也有人说风凉话:"苍蝇不叮无缝蛋,深夜了女主播为什么还要出去和榜一大哥约会?""这羊都去找狼了,还告狼咬它?"
我真是纳了闷了!都2025年了,怎么还有人有这种想法?女主播赴约,可能是出于工作需要,可能是信任"粉丝",但这绝不是被侵犯的理由!难道女性晚上不能出门?不能和异性见面?一见面就等于"默认发生什么"?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咱就明说:杜某是个惯犯,出狱后不知悔改,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他把打赏当成"诱饵",把信任当成"漏洞",蓄意犯罪,这才是事实!至于女主播为什么深夜赴约,可能是疏忽了安全,但疏忽不等于"活该"。就像我们出门没锁门,是小偷进来的理由吗?当然不是!小偷就是小偷,犯罪就是犯罪!
再说了,直播圈确实有些乱象,"大哥打赏、线下约会"的情况不少,但这不能成为犯罪的借口!女主播也是普通人,靠劳动赚钱,凭什么因为职业就被贴上"活该"的标签?
这事儿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尤其是经常和陌生人打交道的行业,比如主播、网约车司机、外卖员等等,一定要把安全放在心上!别为了一点流量、一点打赏,就放松警惕——深夜不单独赴约、不去陌生私密空间、随时告诉朋友行踪,这些都不是"小题大做",而是保命的关键! 你觉得呢?有什么想法欢迎评论区讨论。
来源:花牛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