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之前关于唐朝、宋朝和清朝的宗室爵位制度已有阐述。这三个王朝对宗室的管理相当有效,既确保了宗室能够拱卫皇室,又避免了宗室势力过大对朝廷的威胁。而且,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朝廷供养宗室的负担。
之前关于唐朝、宋朝和清朝的宗室爵位制度已有阐述。这三个王朝对宗室的管理相当有效,既确保了宗室能够拱卫皇室,又避免了宗室势力过大对朝廷的威胁。而且,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朝廷供养宗室的负担。
当然,有好的朝代自然也有相对较差的朝代。以晋朝为例,当时存在实封制的问题,随后元朝的形势更加严峻。然而,与晋朝相比,元朝在某些方面又略胜一筹,因为元朝的诸侯王相对于晋朝来说,他们的权力要小一些。
为什么这么讲呢?在元朝时期,宗王们虽然被封到了各地,但他们并没有完全的统治权力。也就是说,虽然他们是藩镇的统治者,但他们并不能完全控制藩地。不过和晋朝相似的是,这些宗王们都掌握着军队,这对朝廷的统治构成了很大的威胁。
【成吉思汗时期:分封诸子,成为国中之国】
元朝源于成吉思汗建立的大蒙古国,其制度深受大蒙古国的影响。由于元朝是由游牧民族建立,成吉思汗在建立国家之初就确立了相对宽松的皇室封赏制度。这是因为游牧民族有分配财产的习俗,成吉思汗也遵循了这一传统。
成吉思汗在建立国家之初,就把他征服的土地分给自己的儿子、孙子以及兄弟们。这样,就形成了西道诸王的封地(兀鲁思)和东道诸王的封地。这里的“兀鲁思”,在蒙古语中就是“封地”的意思。
当时被封赏的有术赤、察合台、窝阔台、阔列坚这四个儿子,以及铁木哥斡赤斤、拙赤合撤儿、别里古台这三个兄弟和侄子按赤台等人。他们都是受到特殊嘉奖的一员。当时得到荣誉的人还包括这些人的其他家族成员,他们以术赤等人为代表得到了家族成员的认可,也得到了认可者的尊重和崇敬。
对于儿子的封地,大营以西的区域被划分为西道诸王兀鲁思,这是给儿子们的领地;而大营以东的疆域则属于兄弟侄子们,被称为东道诸王兀鲁思。而拖雷这个幼子,则按照传统习俗继承父亲的营地,掌管本部,负责守护家族的根基。
被册封的宗王在其封地内拥有绝对权力,可以自由挑选官员、征收赋税、征召军队等。在领地内的百姓需要向成吉思汗和宗王都缴纳税款,分别称为“国家赋税”和“宗王赋税”。也就是说,百姓需要向国家和宗王双重纳税。
除了儿子们,还有一些功臣会被赐予封地。不过这些土地的所有权仍然归属于大汗,这些功臣被称作“投下”。
这种说法确实表明这种分封方式有不利于集权的情况出现。举个例子,术赤并没有按照预期前往成吉思汗处进行朝拜,甚至到后来连大汗的命令都不再遵守了。这种情况显然对集权造成了威胁。
虽然成吉思汗的领土辽阔无比,东西方向跨度惊人,要是行走其中甚至得耗费整整一年的时间。而且,那片广袤的土地上,许多地方都是季节性的无人区,当时的我们很难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统治。不过,即使面对这样的挑战,成吉思汗依然成功地统治了这片土地。
因此,决定让儿子和兄弟们分别管理不同的事务,虽然权力被分散,但所有的权力仍然归属于黄金家族的统治之下。这样的安排在当时是非常合适的。
【窝阔台时期:五户丝食邑制度,约束宗王权力】
到了窝阔台统治时期,蒙古不断向南扩张,占领了许多汉地。对于抓到的俘虏,蒙古贵族们采取了简单直接的措施,即将他们安置在控制地区,并将其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此外,宗王们还可以继续封授蒙古千户和分配封地,建立起依附关系。这种处理方式既粗暴又直接有效。
耶律楚材推行改革,窝阔台实施了五户丝制。这个制度要求五户人家的丝绸产出作为赋税,用以支撑朝廷以及宗王的开支。
“五户丝制度”就是一项规定,要求天下的居民每两户人家就需要提供一斤丝来支持朝廷的需求。另外,每五户人家也需要交出一斤丝,用以支持分封在此的宗王和贵族们的生活。这个制度的目的是防止宗王们把治下的百姓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进行剥削。
再次设立了中州断事官的职位,在金朝原来的统治区域内。这个职位由蒙古大汗亲自任命的官员和宗王指定的官员共同担任,共同管理中原地区的事务。这一举措的目的是为了收回部分统治权力,从而限制宗王的权力,加强蒙古的集权统治。
虽然耶律楚材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但实际上真正执行的人并不多。各个宗王仍然坚持按照兀鲁思分封的传统,在自己的封地内随意任命免税官和官员,这种做法和成吉思汗时代没有太大的区别。
【忽必烈时期:削藩宗王,形成皇子出镇制度】
由于分封制对经济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忽必烈在建立帝位后不得不实施封爵体系。然而,忽必烈是在蒙古各宗王的拥戴之下获得汗位,这意味着他需要顾及宗王的利益。然而,保障宗王的利益与皇权的行使却时常产生矛盾。尽管他需要兼顾双方的需求,但这样的平衡行动并不容易。
起初,忽必烈采取了一种相对温和的方法来削弱诸侯势力,所以他并没有彻底废除分封制,而是对原有的封爵制度进行了调整。他的做法是在保持原有的分封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优化,这种改革保持了旧有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元朝设立了一种特殊的封爵制度,一共有八级爵位。这些爵位等级分别叫做王爵、郡王爵、国公爵、郡公爵、郡侯爵、郡伯爵、县子爵和县男爵。在这个制度里,皇族和蒙古贵族可以被封为王爵,其中皇族里的亲缘关系近的会封亲王,而那些较远亲缘关系的皇族及蒙古贵族只能封郡王。而其他人群则只能获得国公以下的爵位。这个规定很明确,也很严谨。
除了蒙古贵族有食邑这种待遇以外,汉人获得国公以下的爵位是没有食邑的,也就是说,这些爵位只是荣誉标识而已。
王爵等级在忽必烈时代被划分为六个级别。这些等级的划分是根据血缘亲疏、嫡庶出身来定的。王爵的名号有的是采用春秋时期的诸侯国名称,有的则是采用食邑所在地的路州名称等。这样的规定使王爵名号更具特色和含义。
关于王爵的等级区分,主要是看他们的印章。最高级的是第一等,印章上刻有兽钮,是金色印质的。第二等的印章则是刻有螭钮的金印。第三等的王爵使用金印驼钮。第四等稍微次一点,他们的印章是镀金的银印驼钮。第五等则是镀金银印龟钮。最末等的王爵使用的是银印龟钮。
忽必烈对之前的五户丝食邑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他重新设计了这一制度,使之更加合理和实用。具体改革内容如下:原先的五户丝食邑制度中,每户只能获取一定的食物供给。而忽必烈将这一规定做出了修改,增加了可供五户享受的资源数量和质量,让每个家庭都能够更好地生存和发展。通过这项改革,他期望能够促进人民的幸福生活和社会的繁荣稳定。同时,他也注意到了之前制度中的不足之处,并努力改进和完善,以确保新的制度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和国家的发展。这次改革不仅改变了原有的制度框架,更体现了忽必烈对人民福祉的高度重视和关心。
通常亲王是不被允许在食邑驻守的,他们也不能插手食邑的行政管理工作。此外,宗王们无法授予蒙古千户以及封地,并且必须断绝一切依附关系。
虽然规定是明确的,但实际操作总是有很多变数。特别是在忽必烈刚继位的那几年,其他的势力斗争相当激烈,他必须要全力确保自己皇位的稳固。在这样的情况下,光是依靠规定是远远不够的。忽必烈必须采取实际行动,化解危机,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他必须表现出强大的领导力和决策力,以确保皇权的稳定传承。总的来说,稳定的统治是他治理国家的前提和必要条件。
在至元三年,也就是公元1266年,忽必烈封了他的第四个儿子那木罕为北平王,并派他镇守漠北地区,统领各位王爷的军队。这次派兵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海都等一些不愿意服从命令的西道诸王造反。后来,北平王的头衔改为了晋王,那木罕也一跃成为了漠北地区所有王爷中的首领。
在至元五年,也就是公元1268年,忽必烈把他的第六个儿子忽哥赤封为云南王,并派他去镇守云南。
在至元六年,也就是公元1269年,忽必烈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他把他的第七个孩子奥鲁赤封为西平王,并让他负责镇守吐蕃地区。这个地区对忽必烈来说非常重要,因此他选择了一个值得信赖的人来负责镇守,那就是他的儿子奥鲁赤。
在至元九年,也就是公元1272年,忽必烈封他的第三个儿子忙哥剌为安西王,派他去镇守河西地区。后来,他的头衔又从安西王改为了秦王。
南宋灭亡后,忽必烈成功占领了江南地区,他实行了宗王制度并将其推广到江南。然而,起初他并没有立即分封皇子去镇守江南地区。后来,他封了镇南王,并将扬州作为他的封地。
忽必烈在南方推行的是江南户钞制,与北方的五户丝食邑制度不同。具体来说,就是将江南的部分土地和居民册封给宗王作为食邑。在这些食邑中,每控制一万户民户,需要向朝廷进献一百锭的钞。
元朝是一个高度集权的王朝,因此与拥有较高独立性的宗王们之间产生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各宗王的权力过大,不仅对整个朝廷的统治构成威胁,而且内部纷争也不断。
像忽哥赤被人杀害,那木罕在前线被俘虏,还有忙哥剌的王妃竟然杀了王相赵炳等事件,显然边疆的镇守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引发了一系列混乱的局面。这些情况频频发生,给边疆地区带来了不安和混乱,完全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
因此,忽必烈意识到,如果给宗王们过多的权力,那么朝廷的统治地位将会受到威胁。
因此,元朝实行的宗王出镇制度与晋朝时期的实际分封制度存在很大的差异。元朝的这种制度独具特色。
宗王出镇制度是这样的,朝廷授予宗王爵位,这个爵位会在家族中一代代传承下去。虽然宗王有他们的封地,但他们并没有治理这些土地的权利,真正的权力掌握在朝廷手中。宗王的权力主要集中在军事方面,他们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镇守边疆,保卫国家安全。
这样的形式正好符合元朝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并且能够有效地镇压汉人及当地的叛乱活动,维护统治稳定。
首先,忽必烈将晋王任命为漠北所有王族的首领,掌管各地的军队,这意味着晋王的权力在漠北地区得到了极大的扩大。从忽必烈之后,元朝的许多皇帝都是出自于漠北的宗王,这也显示了晋王在元朝的地位十分重要,并且随着朝代更迭,这种重要性愈发明显。可以看出,晋王在元朝的政治格局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从忽必烈到后来的元朝皇帝,都源自那些长期镇守漠北的宗王,这也说明了元朝皇位的传承非常频繁。总之,晋王在元朝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
虽然存在不利之处,但好处同样不容忽视。无论斗争多么激烈,皇权仍然牢牢掌握在忽必烈的子孙手中,毕竟权力不会轻易流失。
朱元璋掌握了这个诀窍。
朱元璋后来对皇子的分封,借鉴了元朝的做法。他放弃了让武将镇守边疆,转而让自己的皇子去镇守边疆,并把军权交给了他们。同时,朝廷掌握了治理国家的权力。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武将权力过大,即使皇子们日后有乱国的行为,但国家的归属权始终是属于朱家的。
出乎意料的是,我刚去世不久,孙子就采取果断措施削除藩国势力,接着发生朱棣靖难之事,将边疆的诸侯王们迁往内地,走上了与朱元璋原先设定的路线截然不同的道路。估计朱元璋若是知晓这一切,也会感到不可思议。
【明】宋濂:《元史.诸王表》
【明】宋濂:《元史.百官志》
【清】屠寄《蒙兀儿史记》
《元代政治制度研究》这本书是不错的历史文献资料。李治安学者,他所研究的元朝的政治制度很值得我们去探讨。这本书对元朝政治制度的探索和研究十分深入,能够为我们提供一个更全面的视角去了解元朝的历史和文化背景。这本书在学术界颇受好评,对研究元朝历史的人而言,是一本非常有价值的参考书。这本书出版于XXXX年,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但它的价值依然不减当年。这本书对于想要了解元朝政治制度的人来说,是一本必读之作。
李治安的《元代分封制度深度解析》(研究时间为2007年)。在这个研究中,李治安深入探讨了元代的分封制度。他研究了分封制度的运作方式,如何影响当时的社会和政治结构,以及它在整个元代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他的研究,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元代的政治体制及其发展演变。
来源:历史那些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