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庐山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档案工作,不断完善档案管理机制,有效推动档案管理工作晋级,获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
整理档案。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通讯员刘颖彤)近年来,庐山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档案工作,不断完善档案管理机制,有效推动档案管理工作晋级,获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
注重基础建设,强化档案管理保障。该院建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检察业务同安排同部署;近年来共投资85万余元,腾出70余平方米独立空间,用于档案室建设,按照库房、阅档室、档案员办公室“三室”分开标准规划布局;购置密集档案柜、恒温空调、除湿机等专业设备,配备温湿度计、监控系统、灭火器等设施,定期对档案库房进行清洁维护,确保档案存储环境安全规范。
注重归档质量,实施全流程质量管控。严格遵循《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等规范,从案件受理、办理、结案到归档实施全流程节点管控。及时整理、检查档案资料,督促案件承办检察官及时移交案卷卷宗,审核无误后完成归档流程,做到“应归尽归”;定期开展档案培训,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实施条例、《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着力提升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注重数字赋能,深化档案现代化建设。以档案数字化为契机,对档案进行重新整理装盒,新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专题目录、文号目录等档案检索工具,确保卷宗检索方便快捷。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等文件要求,利用检察业务应用2.0系统,对2022年以来的诉讼档案和文书档案,进行电子归档,保障档案信息资源有效利用,以检察档案数字化更好助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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