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科普自媒体不能恣意带货假科普了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9-18 16:39 1

摘要:网信办、卫健委、市监总局、中医药管理局四部门8月1日发出通知《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针对于医疗科普类“自媒体”做出明确的8条管控措施,进一步压实平台责任、规范传播行为、提升科普意识、防范虚假杜绝误导,其中8条内容包括:

网信办、卫健委、市监总局、中医药管理局四部门8月1日发出通知《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针对于医疗科普类“自媒体”做出明确的8条管控措施,进一步压实平台责任、规范传播行为、提升科普意识、防范虚假杜绝误导,其中8条内容包括:

1.分类核查认证账号资质:

区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学院校人员、医药研发机构等不同医疗领域人员类型,分类开展账号资质核查,必须出具所在单位证明。

2.清晰展示账号资质信息:

在账号主页显著位置强化认证信息展示,主要包括: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药学)等相关资质证件的名称、专业范围等主要信息,医院科室/学校学院/研发机构部门等准确名称,是否在职,签约的MCN机构名称等。

3.严格标注医疗科普信息来源:

“自媒体”账号对发布转发医疗科普信息的真实性、科学性负责,需严格标注信息来源或生成合成内容标识。

4.认真做好资质核验工作:

对医生、护士等执业信息,需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信息查询渠道进行查验比对。

5.严禁无资质账号生产发布专业医疗科普内容:

按照“复审存量、严管新增”原则,严禁无资质账号生产发布专业医疗科普内容,已经注册的账号未认证的必须2个月内完成,新注册的不经医疗资质认证不得生产发布专业医疗科普内容。

6.强化网络行为规范:

从严管控违规提供线上付费诊疗服务,认证账号直播时认证医生本人不出镜,将用户引流至社交平台或无医疗认证资质账号进行互动与交易等行为。

7.严禁违规变相发布广告:

不得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不得在同一页面或者同时出现相关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地址、联系方式、购物链接等内容。

8.严处违法违规信息及账号:

打击无底线蹭流量打造“网红医生”、借两性健康知识传播色情擦边内容、利用AI编造发布涉医领域同质化文案、编造健康故事售卖商品或药品、假冒医生身份开展科普、为售卖保健品鼓动拒绝就医等违法违规信息,否则取消互动功能、清理粉丝、取消营利权限、禁言、关闭等梯度措施。

随着近几年国家医疗反腐和医疗规范,医生IP和医疗科普迅速火爆,出现大量的不规范甚至于违规违法的各类自媒体传播和带货损害百姓健康和利益,或者变相的利益输送,今年4月卫健委2025年国家医疗随机监督抽查计划中明确提到打击假借医疗科普“引流”“带货”牟利等违法违规行为,随后上海、黑龙江、四川等省市分别出台针对于医疗科普的规定、禁止内容和规范要求。医疗科普和健康知识传播是支持的,但要是规范真科普杜绝非法带货和利益输送

来源:小王的健康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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