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风沙尘:11日8时至15时,巴彦淖尔市风力较大,大部伴有扬沙,磴口县出现沙尘暴,北部局地风吹雪。最大阵风出现在乌拉特前旗明安南铁路站30米/秒(11级),最小能见度出现在乌拉特后旗海力素950米(风吹雪)。临河新区最大阵风21.0米/秒(9级),最小能见度2
巴彦淖尔市气象台4月11日15时发布大风沙尘、降雪天气实况通报:
大风沙尘:11日8时至15时,巴彦淖尔市风力较大,大部伴有扬沙,磴口县出现沙尘暴,北部局地风吹雪。最大阵风出现在乌拉特前旗明安南铁路站30米/秒(11级),最小能见度出现在乌拉特后旗海力素950米(风吹雪)。临河新区最大阵风21.0米/秒(9级),最小能见度2324米(扬沙)。
过去一小时全市最大阵风出现在乌拉特前旗朝阳村29.3米/秒(11级),最小能见度出现在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1344米(扬沙)。临河新区最大阵风17.6米/秒(8级),最小能见度4137米(扬沙)。
降雪:11日8时至15时,巴彦淖尔市北部有分散雨夹雪转小雪,共有10个称重式雨量站出现降雪,最大降雪量出现在乌拉特中旗巴音乌兰1.4毫米。
巴彦淖尔市气象台4月11日17时51分发布降雪临近预报:
目前巴彦淖尔市西部、北部有分散降雪回波,自西北向东南移动。预计未来2小时内乌拉特后旗、乌拉特中旗有分散小雪,降雪量0~1毫米;套区有零星飘雪。
关于做好4月10日至12日巴彦淖尔市大风沙尘、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有关提示
各旗县区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受冷空气影响,未来两天(4月11日至13日)全市将迎来大范围寒潮天气,气温下降14℃~16℃,局部气温下降16℃以上;11日全市风力较大,平均风力套区4~5级、北部5~6级,阵风8~10级,大部扬沙、北部沙尘暴,12日、13日东部风力较大,阵风7~9级。为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灾害性天气的预防工作,请按照市委政府领导重要批示要求,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任务,强化责任落实,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各类应急防范应对工作,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二、强化灾情会商研判加强灾害监测预警
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旗县区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强化统筹协调,及时组织重点涉灾部门联合会商,加强信息共享,积极做好灾害风险形势分析研判。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以及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提示,有效提醒公众做好防范避险。
三、紧盯薄弱敏感环节保障生产生活秩序
公安、交通等部门以及有关经营管理单位,要切实加强协同联动,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重点做好交通事故易发危险路段防范,抓好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做好设施农业、牲畜等防寒保温工作,避免或减少农业、牧业损失。
城市管理部门要督促相关经营单位对脚手架、户外广告、灯箱、门头牌匾等设备进行有针对性加固,适时停止室外作业。
住建部门要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施工作业,如遇大风天气及时停止高空作业,严防事故发生。
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公交、通讯等重点公共基础设施的巡查巡检工作,一旦受损要及时发现,立即抢修。
工贸企业要强化各类厂房、市场、商场、仓储要严防因大风天气引起的垮塌等事故的发生并组织人员做好安全巡查等防范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严禁恶劣天气强行施工,如遇大风天气塔吊、脚手架等高空作业和高边坡、深基坑等工程要停止施工,提前将施工人员和设备撤离现场。
四、多措并举全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根据《内蒙古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寒潮、大风、暴雪)Ⅲ级应急响应》综合研判,此次冷空气过程风力大、持续时间较长,重点林农(农牧)区交错区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将达到三级(较高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且易蔓延,具有较高风险。
市森防指办公室特发布森林草原黄色预警信号。请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当前严峻的防火形势,立即进入三级工作状态,在四级工作基础上,预警地区旗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坚守岗位,严格落实应对极端天气森林防灭火工作措施,严管野外火源,严密排查整治隐患,坚决停止一切林区野外施工用火,密切关注天气和森林火险变化趋势,森林消防队伍靠前驻防,各类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全部进入待命状态,同时确保扑火物资装备到位。加大线上宣教力度,提高公众防火意识,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2119报警。
五、加强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领导干部亲自带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对因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损失或事故,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安全稳定。
巴彦淖尔市
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
视频:刘诗雅 樊洁 王鑫
编辑:乔鸿
校对:屈加曼
初审:石政勇
审核:吕园
监审:王剑
终审:韦嘉
来源:巴彦淖尔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