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打赏657万元,妻子主张无效、返还款项被法院驳回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4-11 15:00 1

摘要:山东枣庄汤某诉主播周某及直播平台一案,揭示了数字经济时代夫妻共同财产保护的新课题。本案中,丈夫孙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女主播累计打赏657万元,妻子汤某主张该处分行为无效,要求返还半数款项。法院一审驳回诉请的裁判要旨,体现了以下法律争议焦点:

网络直播打赏纠纷中的夫妻财产权保护边界

一、案件核心争议解析

山东枣庄汤某诉主播周某及直播平台一案,揭示了数字经济时代夫妻共同财产保护的新课题。本案中,丈夫孙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女主播累计打赏657万元,妻子汤某主张该处分行为无效,要求返还半数款项。法院一审驳回诉请的裁判要旨,体现了以下法律争议焦点:

法律定性之争:打赏行为属于赠与合同还是网络服务消费

处分权限边界:单方处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的效力认定

平台责任范围: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审查义务限度

二、打赏行为的法律性质认定

(一)司法裁判观点

法院认定打赏构成网络服务消费,主要基于:

对价性特征:用户通过打赏获取精神满足,主播提供表演服务

即时性特征:服务与打赏同步完成,不具备赠与的"无偿性"本质

技术中立原则:平台仅提供技术服务,不参与具体交易

(二)学理争议分析

反对观点认为:

经济实质考量:大额打赏超出正常消费范畴

行为动机考察:特殊称呼(如"相公")暗示情感对价

行业惯例参照:直播行业存在"打赏返现"等灰色操作

三、夫妻共同财产处分规则

(一)民法典规范体系

(二)裁判规则突破

法院创新采用"持续性消费"理论:

拆分评价原则:将657万拆分为多次小额消费行为

累计禁止规则:否定将长期打赏累计评价的诉讼策略

消费完成标准:服务接受即视为处分行为终局

四、平台责任边界探析

(一)审查义务限度

形式审查标准: 用户协议告知义务 实名认证要求 单笔支付限额设置

实质审查排除: 婚姻状况核实 财产来源审查 处分权限判断

(二)风险防控建议

平台可采取的合规措施:

设置单日打赏上限(如不超过5万元)

建立大额打赏冷却期制度

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五、配偶权益保护路径

(一)事前防范措施

财产协议约定:

"任何一方单笔超过10万元的网络消费需经书面同意"

账户管理技术: 联名账户设置 消费短信提醒 支付密码分管

(二)事后救济方案

举证策略优化: 调取打赏时间与家庭收支对比 收集主播诱导性话术证据 申请平台数据司法鉴定

诉讼方案选择: 主张违反公序良俗(需证明特殊关系) 追究离婚损害赔偿(需证明重大过错) 提起共有物分割之诉(需解除婚姻关系)

六、类案裁判趋势观察

近三年全国类似案件统计显示:

支持返还案例(占比约23%): 打赏金额超过家庭年收入10倍 存在明显婚外情证据 主播存在诱导性话术

驳回诉请案例(占比77%): 金额在家庭合理消费范围内 无法证明主播主观恶意 平台尽到基本告知义务

本案裁判体现的司法导向:

尊重互联网新业态发展

维护交易安全与稳定性

平衡技术创新与家庭伦理

七、立法完善建议

针对数字消费时代的夫妻财产保护,建议:

司法解释明确: 设定"大额打赏"的认定标准 规范平台风险提示义务 建立特殊情形返还规则

行业自律规范: 直播平台建立"家庭账户"制度 完善主播行为准则 设置争议解决快速通道

该案二审值得关注的焦点:

主播与打赏者的具体互动内容审查

家庭收入水平与打赏金额的合理性比对

平台是否采取必要防范措施

来源:案件裁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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