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山东枣庄汤某诉主播周某及直播平台一案,揭示了数字经济时代夫妻共同财产保护的新课题。本案中,丈夫孙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女主播累计打赏657万元,妻子汤某主张该处分行为无效,要求返还半数款项。法院一审驳回诉请的裁判要旨,体现了以下法律争议焦点:
网络直播打赏纠纷中的夫妻财产权保护边界
一、案件核心争议解析
山东枣庄汤某诉主播周某及直播平台一案,揭示了数字经济时代夫妻共同财产保护的新课题。本案中,丈夫孙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女主播累计打赏657万元,妻子汤某主张该处分行为无效,要求返还半数款项。法院一审驳回诉请的裁判要旨,体现了以下法律争议焦点:
法律定性之争:打赏行为属于赠与合同还是网络服务消费
处分权限边界:单方处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的效力认定
平台责任范围: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审查义务限度
二、打赏行为的法律性质认定
(一)司法裁判观点
法院认定打赏构成网络服务消费,主要基于:
对价性特征:用户通过打赏获取精神满足,主播提供表演服务
即时性特征:服务与打赏同步完成,不具备赠与的"无偿性"本质
技术中立原则:平台仅提供技术服务,不参与具体交易
(二)学理争议分析
反对观点认为:
经济实质考量:大额打赏超出正常消费范畴
行为动机考察:特殊称呼(如"相公")暗示情感对价
行业惯例参照:直播行业存在"打赏返现"等灰色操作
三、夫妻共同财产处分规则
(一)民法典规范体系
(二)裁判规则突破
法院创新采用"持续性消费"理论:
拆分评价原则:将657万拆分为多次小额消费行为
累计禁止规则:否定将长期打赏累计评价的诉讼策略
消费完成标准:服务接受即视为处分行为终局
四、平台责任边界探析
(一)审查义务限度
形式审查标准: 用户协议告知义务 实名认证要求 单笔支付限额设置
实质审查排除: 婚姻状况核实 财产来源审查 处分权限判断
(二)风险防控建议
平台可采取的合规措施:
设置单日打赏上限(如不超过5万元)
建立大额打赏冷却期制度
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五、配偶权益保护路径
(一)事前防范措施
财产协议约定:
"任何一方单笔超过10万元的网络消费需经书面同意"
账户管理技术: 联名账户设置 消费短信提醒 支付密码分管
(二)事后救济方案
举证策略优化: 调取打赏时间与家庭收支对比 收集主播诱导性话术证据 申请平台数据司法鉴定
诉讼方案选择: 主张违反公序良俗(需证明特殊关系) 追究离婚损害赔偿(需证明重大过错) 提起共有物分割之诉(需解除婚姻关系)
六、类案裁判趋势观察
近三年全国类似案件统计显示:
支持返还案例(占比约23%): 打赏金额超过家庭年收入10倍 存在明显婚外情证据 主播存在诱导性话术
驳回诉请案例(占比77%): 金额在家庭合理消费范围内 无法证明主播主观恶意 平台尽到基本告知义务
本案裁判体现的司法导向:
尊重互联网新业态发展
维护交易安全与稳定性
平衡技术创新与家庭伦理
七、立法完善建议
针对数字消费时代的夫妻财产保护,建议:
司法解释明确: 设定"大额打赏"的认定标准 规范平台风险提示义务 建立特殊情形返还规则
行业自律规范: 直播平台建立"家庭账户"制度 完善主播行为准则 设置争议解决快速通道
该案二审值得关注的焦点:
主播与打赏者的具体互动内容审查
家庭收入水平与打赏金额的合理性比对
平台是否采取必要防范措施
来源:案件裁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