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四会馄饨摊通奸致死案:一个小商人的 “忍” 与基层的 “糊”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9-17 17:50 1

摘要:同治八年四月,四会县城里最热闹的巷口,谌经初的馄饨摊摆了三年。他是个老实人,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剁馅、和面,直到半夜才收摊,钱袋里的铜板都带着面香和汗水的味道。30 来岁的人,看着比实际年龄老,眼角的皱纹里全是 “攒钱” 俩字 —— 他想多攒点,将来给俩儿子娶媳妇

你在外面忙乎一整天回家,一推门吓一跳!一个赤裸裸的老爷们拎着刀就往外窜,这要换你,你说该咋办?

水浒传剧照

这是发生在清末广东的真实案子 —— 案情其实很简单,但透着一股子无奈,是那种底层小人物被日子逼到墙角,连哭都不敢大声的苦。

同治八年四月,四会县城里最热闹的巷口,谌经初的馄饨摊摆了三年。他是个老实人,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剁馅、和面,直到半夜才收摊,钱袋里的铜板都带着面香和汗水的味道。30 来岁的人,看着比实际年龄老,眼角的皱纹里全是 “攒钱” 俩字 —— 他想多攒点,将来给俩儿子娶媳妇,再把租的摊子盘下来,做个真正的 “老板”。

可他的日子,被老婆郭氏和一个叫李亚兴的男人搅碎了。

郭氏比谌经初小两岁,早年跟着一个龟婆跑过,在外面混了一个月,吃不了苦又回来了。谌经初没怪她 —— 一是怕丢人,二是缺个揉面的帮手,家里多个人,就能少雇个短工,省几文钱。他以为郭氏能安分,没想到这女人骨子里就不安分,跟常来吃馄饨的李亚兴勾搭上了。

李亚兴是个无业游民,天天混在巷口,见郭氏长得还算周正,又知道谌经初常宿在摊子上(收摊晚了怕来回跑,就铺块木板睡在摊后),便趁虚而入。两人偷偷摸摸通奸了三次,直到四月十四那天三更,谌经初因为第二天要去乡下收账,想回家拿件厚衣服,才撞破了这档子事。

那天夜里的场景,谌经初后来跟地保李扬明说的时候,手还在抖:他推开门,就见李亚兴赤条条地攥着把菜刀要往外冲,郭氏缩在炕角,头发乱得像鸡窝。他以为是抢劫,一下子急了,抓起灶台上的柴火棍就打,李亚兴慌了,踩着炕沿撞破屋顶的瓦片,踩着椽子逃到了屋后的废园。

废园外面是条河,前两天下过大雨,水流急得很。谌经初追出去的时候,只看见泥地上几枚赤脚脚印,一直延伸到河边,再往后就没影了。他站在河边愣了半天,已经反应过来了,心里又气又怕 —— 气的是老婆不贞,怕的是这事传出去,馄饨摊就没人来了。

地保李扬明赶来时,郭氏还在哭,一口咬定 “不认得李亚兴”,谌经初也跟着帮腔:“可能是个小偷,跑了就跑了,别张扬。” 他想私了,想把这事儿压下去,可第二天清晨,河埠头的洗衣妇就喊开了:“河里漂着个人!

仵作验尸的时候,谌经初蹲在河边,头埋在膝盖里。仵作说,死者是李亚兴,左肩胛有抓痕,口鼻里有泥沙,是 “生前溺水”—— 也就是说,他从屋顶逃下来后,慌不择路掉进了河里,自己淹死的。

四会县

这下瞒不住了,李扬明只能报官。当时的四会知县是我们熟悉的杜凤治,老杜这人精明强干,又经验丰富,只是简单听了情况,心里就有谱了:这案子不是凶杀,是奸情败露后的意外,但 “犯奸” 的名头,得按规矩办。

接下来的审讯,没什么波澜。邻人们你一言我一语,都说昨夜听见谌家吵架,还看见个男人跳屋顶;郭氏一开始抵赖,被杜凤治下令掌了四巴掌,牙血都喷出来了,才哭着招了供,把跟李亚兴通奸的事全说了。

最让人唏嘘的是谌经初的态度。杜凤治问他:“你早知道你老婆不贞,为啥不早说?” 他搓着满是面粉的手,半天憋出一句:“怕丢人,也怕…… 怕没人帮我揉面了。” 这话听着窝囊,却是实情 —— 他一个小商人,在 “士农工商” 里排最末,没宗族撑腰,没功名庇护,要是休了郭氏,一是没帮手,二是怕影响生意没法养家,三是郭氏娘家人来闹,砸了他的摊子,他就彻底没活路了。

杜凤治这人还是有些良知的,他有些同情谌经初,所以最后判了 “郭氏官卖”—— 不是按《大清律》里 “因奸致死人命,奸妇绞监候” 的规矩判死刑,而是把郭氏卖给邻县做奴婢,身价银充入县衙的国库。

判完案,杜凤治还单独把谌经初叫到后堂,跟他说了句掏心窝子的话:“此番事由汝起,命案重矣,衙门如许虎狼,均知汝有几个钱,尽可以破汝家。但若辈亦辛苦为汝办事,小小茶资不能不应酬一二,如署内外人等勒索多资,汝切勿与,逼汝太甚,竟来大堂大声喊冤可也。”

这话不是吓唬,而是提点。清代的胥吏没固定俸禄,全靠 “陋规” 过日子:仵作验尸要 2 两,衙役押人要 1 两,书吏录供要 3 两,连地保报官都要 5 钱。而他们最是欺软怕硬,像谌经初拖家带口的小商贩最好欺负,按胥吏们的作风,真能让谌经初破家失业。

但有杜凤治这番话在,那些人肯定会收敛许多。果然,谌经初最后“只”花了 12 两(相当于他三个多月的利润),就把这事平了。

1874年北京的一个移动混沌摊

郭氏被官卖那天,谌经初没去送。他照样天不亮就起来剁馅,只是揉面的时候,没人帮他了,只能自己动手,揉得胳膊都酸了。街坊邻居路过摊子,都绕着走,偶尔有人指指点点,他也假装没看见,埋着头煮馄饨,汤锅里的热气模糊了他的脸。

这案子到这儿就结了,但我想聊的不是 “奸情”,也不是 “命案”,而是这案子里藏着的清代基层的 “糊”—— 像一碗煮烂了的馄饨,分不清皮和馅,只能囫囵咽下去,连味道都尝不出来。

杜凤治为啥不按律例判郭氏死刑?不是他心软,是他不能。按规矩,“绞监候” 要报省里复核,来回得几个月,麻烦不说,还显得四会 “风化败坏”,影响他的考绩;更重要的是,要是判了郭氏死刑,谌经初就得背一辈子 “杀妻” 的骂名,馄饨摊肯定倒闭,他说不定会变成流民 —— 流民多了,容易闹乱子,杜凤治还得花精力去维稳,得不偿失。

所以他选了 “官卖”—— 既显得自己 “严整风化”,又给了谌经初一条活路,还能给县衙添一笔收入(郭氏卖了 15 两,够买两石米),一举三得。这不是 “违法”,是清代基层官员的 “生存智慧”—— 律例是死的,人是活的,要是死抠规矩,这县官就没法当了。

再说说谌经初的 “忍”。很多人会觉得他窝囊,连老婆通奸都能忍,但你要是站在他的位置上,你可能也得忍。

他开馄饨摊,靠的是 “老实” 的名声,要是传出去老婆通奸,肯定影响生意?他没别的手艺,除了煮馄饨,啥也不会,要是摊子黄了,两个孩子怎么办?清代的小商人,就像馄饨摊的面皮,得把自己揉得软乎乎的,才能在街坊、宗族、衙门之间讨生活,稍微硬一点,就会被揉碎。

清末一个广东家庭

还有胥吏的 “勒索”。很多人会骂他们贪婪,但他们也是没办法 —— 清代县衙的经费是 “包干制”,省里给的钱只够发知县和少数官员的俸禄,胥吏的工资全靠自己 “找补”。他们不勒索谌经初,自己就没饭吃。这不是个人的坏,是制度的坏 —— 整个体系就没给胥吏留活路,他们只能靠 “陋规” 生存。

聊到这儿,我想提个问题:清代的 “律例” 到底是用来维护正义的,还是用来维护表面太平的?

《大清律》写得明明白白,“犯奸致死人命” 要判绞刑,可到了基层,却变成了 “官卖”;律例说 “胥吏不得勒索小民”,可胥吏要是不勒索,就活不下去。这不是 “执法不严”,是律例本身就脱离了基层的实际 —— 制定律例的人坐在北京的金銮殿里,根本不知道四会的馄饨摊主一天能赚多少钱,不知道胥吏没俸禄怎么活,不知道小商人的 “忍” 是被逼出来的。

就像辛普森杀妻案里,美国的法律因为 “程序正义”,让凶手钻空子;清代的法律因为 “脱离实际”,只能靠官员的 “变通” 和小民的 “忍耐” 来维持。两种情况不一样,但本质是相同的:好的规则,得落地到人的生存,要是只讲 “规矩”,不讲 “人情”,再完美的规则,也只是个空架子。

谌经初的馄饨摊后来还开了十年,直到他儿子接手。他再也没娶老婆,每天还是天不亮就起来剁馅,只是揉面的时候,动作慢了很多。街坊邻居慢慢忘了那桩命案,又开始来吃他的馄饨,都说他的馄饨还是老味道 —— 鲜,就是有点咸,大概是他揉面的时候,不小心把眼泪掉进去了。

如果没有杜凤治的日记,这案子在清代的史料里,只是一笔带过的 “奸情致溺案”,但对谌经初来说,却是一辈子的疤。我写这桩案子,不是想讲个 “古代版渣男贱女” 的故事,而是想告诉大家:历史不是只有帝王将相,还有无数个谌经初这样的小人物,他们的 “忍” 和 “苦”,才是一个时代最真实的底色。

而我们今天看这些老案子,最该想的是:怎么让现在的 “谌经初” 们,不用再像他们的老祖宗那样,为了活下去,连尊严都要忍掉。规则是死的,但制定规则和执行规则的人是活的,多想想小人物的难处,多给他们留条活路,这才是规则真正的意义。

来源:六得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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