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司根据新版《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将对
国网运城市开发区供电公司
关于长期零电量客户需销户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本公司根据新版《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将对长期零度户进行销户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销户范围
连续六个月零电量客户。
二 销户时间安排
1.通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给予30日的通知期。在通知期内,相关用户可以联系本公司进行账户核实、提出异议或者办理相关业务以避免销户。
2.销户执行期
通知期结束后,本公司将在5日内对符合销户条件且未提出异议的客户进行销户操作。
三 用户需知
销户后,与该户相关的所有权益将终止。如后续需要继续用电,需按照本公司新装流程办理,并满足相应的办理条件。
四 联系方式
如您对本次销户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到经开区政务中心或各供电所联系我们,联系方式如下:
本公司对此次长期零度户销户工作保留最终解释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编辑:郭海龙
更名公告:
讲好运城故事,传递运城声音。
运城广播电视台FM104.2运城综合广播和FM101.9运城文艺广播微信公众平台正式更名为【运城广播】。
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交通路况、全天帮办。
您参与节目互动的方式:关注【运城广播】微信公众号留言即可,也可以拨打热线2339200 2339300了解详情。
市区一公园即将开放
资格认证的公告
运城一古墓群考古信息公布
大风天气即将来临
5月10日起施行
[版权声明]图文来源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侵权处理]图文无从溯源,如涉版权问题,24小时内处理。【联系方式】邮箱:yctv1019@163.com
重要提示
无论你身在何处,只要有手机就可以收听FM104.2运城综合广播、FM101.9运城文艺广播哟~来源:运城交通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