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孔子整理《春秋》,编纂《诗经》,是否有“润笔费”,史无记载。不过据推理,孔子教授学生,“束脩”也只是几块腊肉,这编纂整理工作,只能算是职务行为或者是业余爱好,没人送“润笔费”。到了汉代,司马迁以待罪之身撰写《史记》,担心引火烧身,稿子他没敢出手,写完后抄了两套
孔子整理《春秋》,编纂《诗经》,是否有“润笔费”,史无记载。不过据推理,孔子教授学生,“束脩”也只是几块腊肉,这编纂整理工作,只能算是职务行为或者是业余爱好,没人送“润笔费”。到了汉代,司马迁以待罪之身撰写《史记》,担心引火烧身,稿子他没敢出手,写完后抄了两套藏在家中,润笔费自然也不用提了。若干年后,他的外孙杨恽在灭霍氏中立了大功,封侯扬名,《史记》才得以行世。当然,也没听说刊刻者有谁支付过司马迁后人的润笔费。
不过,那时还没有“润笔费”之说。润笔费起于何时,此间读待刊《荆楚文库·王葆心集》第3卷,见其言历代润笔故事,称“郝兰皋曰:‘古无润笔之说,盖起于六朝以来,唐宋此风尤盛’。”郝兰皋系清代朴学大师,名物考订有成,当可作为信史来看。吾查《隋书》,在卷三十八列传第三“郑译”目下,果然记载道:
上令内史令李德林立作诏书,高颎戏谓译曰:"笔干。"译答曰:"出为方岳,杖策言归,不得一钱,何以润笔。"上大笑。
郑译本来是隋文帝杨坚的密友,因行为不端屡屡惹事被贬到外地,过了一段时间,隋文帝念及他拥立的功劳,又召他回京任职。当着郑译的面,杨坚命内史令李德林拟写诏书。这时,丞相高颎在一旁开玩笑说:“笔太干了。”郑译马上会意说:“我虽然出任为刺史,但拄着拐杖回来,没有带回来一分钱,用什么给你‘润笔’呢?”郑译此话,一石三鸟。言自己此番外放,两袖清风;二是痛改前非,无贪渎之过;三是无钱为内史令润笔。
齐白石的润笔费明码实价
据说,“润笔费”之称呼源于此。当然,也有人撰文,认为润笔之说从汉代就开始了,但查无实据。
到了唐朝,支付“润笔费”已习以为常。特别是名人,仅此一项,皆收入不菲。《唐书·李邕传》载:“邕早擅才名,尤长碑颂。虽贬职在外,中朝衣冠及天下寺观,多赉持金帛,往求其文。前后所制,凡数百首,受纳馈遗,亦至钜万。时议以为自古鬻文获财,未有如邕者。” 李邕是现武汉市江夏区人,唐时任北海太守,人称李北海,其书法和文章均为一时之选。他前后写过八百多篇此类收费文章,其积累的财富可想而知。杜甫后来写《八哀诗·赠秘书监江夏李公邕》,言其为人撰文收取润笔费之盛况:“干谒走其门,碑版照四裔。各满深望还,森然起凡例。萧萧白杨路,洞彻宝珠惠。龙宫塔庙涌,浩劫浮云卫。宗儒俎豆事,故吏去思计。眄睐已皆虚,跋涉曾不泥。向来映当时,岂独劝后世。丰屋珊瑚钩,骐驎织成罽。紫骝随剑几,义取无虚岁。”
唐朝另一个收受润笔费的大户是韩愈。韩愈在《谢许受王用男人事物状》、《谢许受韩弘物状》二文中记录了他从别人处得到的“润笔费”数目。他从前者那里得到“马一匹并鞍衔、白玉腰带一条”,在后者那里得到“绢五百匹”。按当时的物价,绢一匹“值钱八百”。五百匹绢就是四十万即四百贯钱。四百贯钱可以买一万斤盐或八百石米。当时的成年男子一年所需口粮是七石二斗,八百石米可供一百人吃一年(见《全唐文》卷三七二,中华书局,1983版)。以至于当时有一个无赖文人刘义曾从韩愈那儿偷走了数斤黄金,还大言不惭地说:“此謏墓中人所得耳,不若与刘君为寿!”(见李商隐《樊南文集》卷八)
收取和赠送润笔费,唐时人均认为天经地义。即使朋友间,哪怕是多年至交,也不能“白嫖”。白居易与元稹本是刎颈之交,因诗风相似,二人的诗歌时称“元白体”。元稹死在武昌,死后白居易为之撰墓志铭。按说这种交情,今人理解不应再谈钱了。可是元稹的儿子坚持要向白居易支付高额的润笔费。其中有银马鞍、玉腰带、马车和绫罗绸缎,另外还有“臧获”,就是丫环。丫环是主人的货物,可以买卖、赠送。几项加起来折合铜钱六七十万贯。不过,这笔钱白居易虽然推辞不掉,最后还是全部捐给了香山寺。白居易在《修香山寺》一文中记载了这件往事。他认为“凡此利益功德,应归微之”(微之是元稹的字)。
如果说,润笔费是社会习俗,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也就罢了。可是在宋朝,翰林学士、中书舍人和知制诰这些负责草拟任命官员诏令的,每拟一份,都额外有润笔钱物。宋太宗时,规定了支付额度,并且将支付数目的多少刻在石碑上,竖立在舍人院中。每次任命官员,发文督查,看是否遵守了支付润笔费的诏令。到了元丰年间,改变了设立官职的制度,负责草拟诏令的官员,如翰林学士之类的,增加了薪俸,就取消了润笔的钱物。苏轼从黄州回到朝中后,曾任知制诰,负责为皇帝起草诏令。如果不是朝廷已取消了这项制度,那他后来流放惠州、儋州,也许生活就不至于那样窘迫。
启功写字收取润笔费收据
宋代以后,此风虽然渐衰,但据明代曾在郧阳任过知州、在湖北任过按察使的文坛领袖王世贞云:“明人亦多尚此。”《楚宝》记载,“京山李维桢文章宏肆,有才气,海内请求者无虚日,能屈曲以副其所望。碑版之文,照耀四裔。门下之士招富人大贾,受取金钱,代为请乞,亦应之无倦,负重名,垂四十年。”李维桢是晚明文坛盟主,《明史·文苑列传》有记载。其著述颇丰,有《大泌山房集》134卷,拟收入《荆楚文库》。
此风在清代依然流行,当时名士为人撰寿序写碑文都有明码实价。据《越缦堂日记》载,同治三年二月,已在户部任职的名士李慈铭定下《卖文通例》,共十条,约定润笔费标准。当月,有人求他写一寿序,只愿付六两银子,按他定下的标准,必须不低于二十四两,他不愿“坏此铁门限”,便介绍他人去写。果然,到了三月份,有人求他写墓志铭,超额支付了润笔费五十两。后来吾十四世祖、体仁阁大学士周祖培去世后,家人请李慈铭撰写神道碑,据李慈铭《越缦堂日记》记载,他收到了十五世祖允臣公送去的润笔费八十金。其实,李慈铭三年前捐纳户部因故买官不得,经济十分窘迫时,经潘祖荫介绍,李慈铭到大学士周祖培家中任西宾,周祖培礼敬三分,待其如国士。李慈铭辞馆后,还住在周祖培于西城的家中。当然,按照风俗,吾祖付润笔费是情理之中,李慈铭收取也无可厚非。李慈铭的这篇文章,收在上海古籍出版社的《清代碑传集》中。否则,先祖的神道碑“文革”中已毁,后人今天是无从得知其一二了。
一般人认为,撰文者收到的润笔费越高,就越说明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名望大,但也有人不愿为此所累。清乾隆年间进士、诗人赵翼在《后园居诗》中曾写道:
有客忽叩门,来送润笔需。乞我作墓志,要我工为谀。言政必龚黄,言学必程朱。吾聊以为戏,如其意所须。补缀成一篇,居然君子徒。核诸其素行,十钧无一铢。此文倘传后,谁复知贤愚。或且引为据,竞入史册摹。谁知青史上,大半亦属诬。
赵翼谈到写墓志多为恭维话,墓主行状多名不符实。可是后人并不知真假,反而以墓志上的文字为据来论定墓主人的贤愚。其实,墓志上的好话,都是高额的润笔费“滋润”出来的。由此类推,历史上的很多人物,很多史实,它的真伪对错,没有必要去辩论,因为其“大半亦属诬”。
现在润笔费有了官方的依据
不过,到了今天,“润笔费”早已改称为稿费。我们今天的著作权法,对作者的报酬支付方法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当然,付多付少,还是由出版方与作者自行协商。有些作者,一字千金;有些作者,不仅没有稿费,还要自掏腰包给出版方。
作者简介:周百义 ,曾任长江文艺出版社社长,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总编辑,现任《荆楚文库》编辑部主任。在出版社工作期间,主持策划过《二月河文集》《历史小说大系》《九头鸟长篇小说文库》《新时期报告文学大系》等。责任编辑历史小说《雍正皇帝》《张居正》等。本人结集出版的著作有:小说集《竹溪上的笋叶船》《山野的呼唤》《黑月亮》,历史小说《她从魔窟来》(与人合作),报告文学《步履艰难的中国》《中国反黑行动》(与人合作),古籍整理《五经七书译注》《白话劝忍百箴》《预知.预兆.预见》,出版研究专著《出版的文化守望》《书旅留痕》《书业行知录》等。有《周百义文存》3卷。最新出版的有《长江十年》《劝忍百箴》(修订版)《我的出版实践与观察》《岁月绵长》《出版的艺术》等书。
来源: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