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于朦胧坠亡:为何警方未发公告,反是朦胧妈发文,看完你就不会瞎猜了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16 23:50 1

摘要:“爱子于朦胧因饮酒意外坠楼,永远离开了我们。希望大家理性看待,不再进行猜测。”

9月16日,署名“朦胧母亲”的公开信写道:

“爱子于朦胧因饮酒意外坠楼,永远离开了我们。希望大家理性看待,不再进行猜测。”

这是母亲的泣告,也是最终的真相。

短短数百字,却重如千钧。

然而,评论区却沦陷:




很多粉丝不理解,事情这么多人关注,还是一个公众人物。

为什么是朦胧妈的发文,而不是警方的通告?是否该以此为“最终结论”?

我们结合律师的解读,给大家分析一下。

先说结论非刑事案,粉丝如果需要公开细节,首先要取决家属,而非粉丝。

一、发生了什么,官方说了啥

事情的脉络并不复杂也很沉重:

9月11日,于朦胧发生坠楼身亡的悲剧。

警方在第一阶段调查后,对外表达为排除刑事嫌疑

这句话法律含义明确:在现有证据下,没有发现他杀的直接证据,案件不构成刑事立案。

家属随后办理了善后事宜。

9月16日,朦胧的母亲公开发文,明确把警方告知的调查结论与家属的意愿告诉公众,

称为“饮酒意外坠楼”,并恳请大家停止猜测,让家人回归平静。

话到这里,两件事要分清:

警方的“排除刑事嫌疑”是调查阶段的司法表述;

母亲的发文是家属基于警方通报后的公开声明,两者性质不同但互有联系。

二、为什么不是警方再发通告,而是家属发文?

对此,法律界有两种比较典型的声音。我们把姜桢祥律师和易胜华律师的观点合起来说清楚,简单、实在。

姜桢祥:法律上的“排除刑事嫌疑”是什么

姜律师提醒大家,“排除刑事嫌疑”并不是把死因全部说明白,而是一个程序性结论:

在物证(现场痕迹、监控等)、法医鉴定(尸检结果)、以及证人证言的综合判断下,没有证据显示他杀或其他刑事犯罪。

也就是说,如果证据显示更可能是自伤或意外,没有明确第三方犯罪行为,警方就可以宣布排除刑事案件。

但自杀和意外在高坠事件里有时很难区分:自杀者可能在最后挣扎留下痕迹,意外者可能没有证言支持……

这些都让警方在对外说明时显得谨慎。

更重要的一点:警方信息公开有边界

若证据不足以明确“自杀”或“意外”,继续对外详尽说明可能会侵犯隐私或者引发不必要的二次伤害。

因此,警方在排除刑事嫌疑后,常常把进一步信息先告知家属而不一定继续对公众发布详细通报。

易胜华:为何有人质疑“排除刑事嫌疑”太快

易律师的声音更偏向程序上的谨慎。

他质疑:半天时间就下结论,会不会太仓促?

他列出了一些必须要做但耗时的工作:

全面走访在场人员、反复核对证词、调取手机通话及社交记录、查阅近段的就诊病历、甚至核查现场是否被破坏或清理过。

尤其是公众人物,饭局上的矛盾、在场人是否全面配合等,都需要时间逐一核实。

还有一点很关键:即便不存在直接“杀人”的行为,但如果有人以欺辱、敲诈、长期逼迫等方式导致他人轻生,这在刑法上也可能构成犯罪(即“逼迫自杀”的法律后果)。

因此易律师提醒:不能因为初步排除了他杀,就简单否定一切刑事可能性,必须谨慎细致地调查。

三、母亲发文是不是“有法律效力”?能不能算最终答案?

很多人会问:警方没再发公告,妈妈发文能不能当“最后结论”?答案要分层说。

法律上:家属发文不等同于司法结论

从严格法律意义上,只有公安机关的正式调查结论、检察机关的决定书或法院判决,才具有法律上的决定性。

家属的声明本质是家属基于警方通报后的个人/家庭表态,不能替代司法文书。

事实与社会层面:家属发文有很强的现实效应

尽管不具司法效力,但母亲的发文在社会事实层面非常重要,它代表了直系亲属已收到警方通报并接受了调查结果。

这在舆论上往往具有“权威感”:家属放话,不希望再被打扰,公众应给予尊重。

继续质疑和造谣的法律风险

姜律师在材料中也提醒:传播没有事实依据的猜测或阴谋论,可能侵害名誉权、隐私权

如果有人散布虚假信息,造成对逝者或家属名誉的损害,家属可以依法追究责任。

这一点很关键:母亲的发文虽非法律文件,但它提出了一个道德和法律的界限,别把悲痛当成放大器去制造故事。

今天心情比较差,不知道讲清楚没有,大家可以移步我之前做过一期类似的科普内容:

律师解读于朦胧坠楼事件:警方或不再通报,这一种情况除外,多家官媒发声!

四、尊重是一种底线,也是对逝者最好的告别

于朦胧坠亡事件,不仅是法律常识,更是一种社会伦理。

面对突发的死亡事件:

警方有职责,但信息公开有边界

家属有权利发声,但发文不是法律裁决

公众有知情欲,但不要以造谣伤害别人的悲痛

朦胧母亲用简单的话语请求大家停止猜测,这既是对儿子的告别,也是对公众的一种善意请求。

我们可以有疑问,但更该有尊重;

我们可以追求真相,但得走相应的法律程序,不可把网络当作审判场。

愿悲痛得到尊重,愿舆论少一些猎奇,多一些温柔。

给逝者一个安稳的念想,也给还活着的人一份体面与宁静。

朦胧爸、朦胧妈节哀!

于朦胧,天堂好走!

来源:曾小贤趣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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