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外戚以婚姻、封赏拉拢地方世族,朝廷权力集中于外戚之手。与此同时,宫中的宦官虽权未重,但获得皇帝宠信,开始承担侍侧、传旨、管理内廷等职。权力虽微,却触手日长。
《——【·前言·】——》
朝中权力渐被一群宫中宦官吞噬。士大夫被禁锢、被指为“党人”、被流放、甚至被杀。
东汉皇帝成了傀儡,朝廷成了形式。宦官专权和“党锢之祸”让国家已经名存实亡。
皇帝权力名义之下,宫廷里的宦官与外戚早已交织成一张权力网。外戚专政并非一日之功,却为宦官搭建起舞台。
章帝、和帝年间,窦氏外戚显赫。窦宪、窦太后掌权,外戚兄弟高居九卿位置,窦氏家族可呼风唤雨。窦宪被封为大将军,威重朝中,私人党羽遍布州郡。
外戚以婚姻、封赏拉拢地方世族,朝廷权力集中于外戚之手。与此同时,宫中的宦官虽权未重,但获得皇帝宠信,开始承担侍侧、传旨、管理内廷等职。权力虽微,却触手日长。
随着时间推进,外戚势力渐有自满,民间与士人对其干政的不满积累。士人中有正直之士坚持弹劾外戚滥用权势。宦官暗中观察这种张力。宦官发现外戚倾向权倾朝内朝外,其实也给自己留下了入场机会。他们开始与外戚争夺皇帝知情权、出入禁宫的机会、掌握宫内奏章及信件往来之权。
安帝、顺帝在位期间,外戚权势继续强盛,宦官开始受封,拥有养子、世袭或封侯权。宦官利用外戚专权削弱皇帝的直接控制。外戚虽然掌权,但皇帝对外戚、对宦官之间的制衡力渐弱。
到桓帝即位后,外戚梁氏先被削除,又被宦官集团联合皇帝共同打压。宦官的封侯制度被广泛利用,宦官子弟、养子被封,封邑分封;例如“十常侍”的宦官有权位极高。宦官得到兵权或管理宫廷警卫及宫门者,实际掌握内部消息与外面朝廷的联结渠道。
选拔官吏的制度也被宦官渗透。荐举与征辟成为宦官评估人选的入口。士人的出身与清名,若被宦官看中,可能被推荐;若被嫌疑与外戚、与正直议论有关,就被刁难。士人与正直之臣嘶声疾呼,但御史、太尉等三公之位被宦官左右。推荐人与荐举制度若不与宦官集团合作,就被排斥。中央政令与人事往往被宦官截流或修改。
清议风气在地方蔓延。太学学生与地方风闻良善者见宦官专权,出诛外戚、正直之士言辞尖锐。文人书生、县令刺史,在朝野间议论宦官的不当。宦官不敢让这种议论对皇帝造成威胁,开始打压。士人与宦官之间的矛盾不再是隐秘,而日益公开。
外戚专权、士人清议、宦官积势,这三股力量互相牵制,卻也促成矛盾最终爆发。在桓帝延熹年间,宦官已握实权;外戚被削弱;士人群体虽有呼声,却没有制度保护。就在这样的背景下,“第一次党锢之祸”开始燃起。
延熹九年(公元166年),矛盾触及临界。宦官张成为党羽,行巫祝之事;张成子听闻朝廷将行大赦,便在赦令之前犯罪,以求利用赦免逃罪。此种行为本身即属违法,但地方法令与中央律法在赦免前后往往有模糊地带。
河南尹李膺作为司隶校尉闻情,依律逮捕张成父子。赦令发布之后,许多所谓罪行应赦免,但李膺坚持法律,拒绝赦免张成父子,仍将其处死。
这一举动激怒宦官集团。宦官借助其在内廷的影响力,向皇帝奏章,诽谤李膺及其党人“结党营私”、“不听皇命”。士人中称李膺正直,许多人支持其依法行事;宦官则看此为威胁自身权力。
皇帝桓帝面对奏章与内外压力,不敢完全撇清。宦官与张成之类关系错综复杂。宦官利用赦前犯罪、赦后仍惩的法律漏洞,构造罪名。朝廷大狱开启。司隶校尉李膺被逮捕,派人审讯。陈寔、范滂、杜密等被牵连。同僚与门生被指为党人。许多人被禁仕,甚者被处刑。
官吏中有人提出法令应当合律,若宦官之罪属地方管辖应由地方官处理,不应由内廷中黄门宦官掌控司法程序。但宦官有权直接上奏皇帝,控制狱狱大理或北寺狱审判权限。司法程序被绕过,拷问与酷刑并行。李膺在狱中受刑,不肯认罪。
滥捕与诬告扩散。地方人士闻讯恐慌。太学学生担忧被认定为“清议”者而被牵连。地方州郡上的荐举被干扰。宦官开始掌管哪些士人可入仕的门路。
到了延熹九年末,案件有了转变。朝中有人上疏为李膺、为党人辩护。外戚窦武担任城门校尉,向桓帝上书,请求减轻刑罚。由于宦官之中也有人感受到连带责任与公愤,压力渐大。桓帝最终发布大赦释放被锢者。但被释放者被禁仕终身,不得为官。这个“放归田里”的安排使许多士人的仕途断绝。
在元康元年之初(公元167年),第一次党锢之祸看似结束。被锢之人虽获得人身自由,却被剥夺官职资格。这种惩罚制度成为历史标志。士人群体中正直者被钳制;宦官与皇权之间的依附与对峙格局被固定。朝廷名义上的皇帝仍在,外戚虽仍有影响,但宦官掌握更多实权。
李膺被捕入狱,家属被牵连,门生故吏被禁仕。士人的恐惧被传播:若敢正言、敢执法,对宦官不阿,则可能被冠以“党人”之名、被诬告、被处置。朝廷气氛压抑。选官与荐举制度遭扰,公信力崩落。朝中忠良渐稀,宦官关节强硬。
党锢之祸第二次爆发后,宦官不再满足于禁锢士人、关闭仕途。他们开始将权势铺展至官吏任免、财政征发、告狱审判等更为核心的权力环节。灵帝在位期间,宦官中常侍王甫、曹节等人几乎操弄朝政要务。朝廷中忠诚士大夫难觅,正直议论无处容身。
建宁元年(公元169年)起,宦官势力扩大。宦官侯览的冢宅建造被举报。东部督邮张俭奏章揭发侯览征用民地、侵占财物、破坏宅第与民坟。张俭指出侯览打造奢靡的第宅、养持宾客、兴修礼园,官财流入内廷宦官手中。
这一奏章被挡截;报章与名士群体支持张俭,但宦官用告发为“结党营私”之名将张俭牵连。这次纠纷标志宦官对监察与奏章制度篡夺的清晰边界。
与此同时,荐举与举孝廉制度被宦官控制。宦官干涉地方举荐、太学生入仕门槛被提高,只许与宦官有联系的士人或被宦官看中的进去。士人若前去应试,若有“言行不利宫中”或“被视为党人”之嫌疑,就被阻隔。宦官控制吏部、中常侍奏章系统,将推荐人名、举荐名单先审后报,阻断许多清正之声。
司法机关也被宦官左右。不少关于宦官违规、权力滥用的案件被压下。告狱之人若非宦官所容、所喜,多被控告为“钩党”或“乱党”。刑狱之中,跳脱制度程序,拷问与酷刑频现。那些被认定为党人的士人,多数弃仕或被杀、被流放。
财政、税收、徭役成为宦官操控的另一块大蛋糕。灵帝年间,政府卖官鬻爵成为惯例。官职被明码标价,商人、贵族、宫中亲信出资即可获得官职。
私库与皇宫修建、宫廷园林扩修等项目的税捐与徭役都被皇宫中常侍与黄门中人负责分摊与收取。地方刺史、太守上奏这些“捐税之弊”,常遭宦官打压或延误,制度几乎形同虚设。
朝廷中有忠臣上奏劾奏,希望约束宦官行为,恢复荐举与司法公正。如张奂、谢弼等人上书为被锢害的士人鸣冤,要求灵帝下令平反、赦免党人。他们写奏章、举荐清议之人入仕,希望皇帝觉醒。但奏章多被没收、截留、忽视、甚至由宦官改写内容。忠臣被贬斥、被免职、被迫辞朝。朝廷权力中心向宦官倾斜。
外戚虽偶有反弹。窦武、陈蕃一度与士人联合,试图清君侧、诛宦官。但窦武等人的密谋很快被宦官所知。宦官蓄谋假传圣旨,调动禁军镇压。窦武被逼自杀,陈蕃被害,门庭被株连。宦官借机控制印玺、符节等核心皇权象征物。他们掌控皇帝耳目,控制宫内消息,干扰皇帝判断。
到了公元184年,黄巾起义爆发。农民起义遍布关东。朝廷调兵应对,却因宦官控制的内务与财政不济使调动缓慢或资金短缺。地方豪族、士人希望朝廷重用他们,赈灾与治乱能有实权。宦官在皇帝面前仍具极大影响,但对社会矛盾无力化解。朝廷形态虽在,但实权散乱。
黄巾起义爆发标志国家急转直下。汉灵帝面对内忧外患疲于奔命。宦官与近臣在朝中争权,皇帝不能独自决策。地方刺史、州牧自保,自立门户。中央财政枯竭。军队调集频频失控。在内廷与宫廷之间,真正执行权常属于宦官及军阀。
何进担任大将军后,曾图除宦官,但举措失败。他与袁绍等豪族合作,希望动军兵清宫中中常侍与黄门宦官。谋划泄露。宦官反先发制人,何进被宦官所杀。宫廷陷入血腥屠杀。
董卓入洛阳后,控制朝政。他废少帝立献帝。汉室正朔尚在,但皇帝无实际行政与军事控制权。朝廷命令常因董卓意志而行,朝官多为应声者。朝廷制度如三公、九卿、刺史虽还设,但这些职位多为名义。州牧与地方军队掌握实权。朝廷发出的征发兵马之令,往往无法落实。
黄巾之乱被镇压,但国家根基已裂。农民起义、盗贼、边疆蛮荒问题并未解决。地方割据者坐大,中央调配兵马困难。朝廷内部因宦官与近臣争利不断,贪污、卖官现象普遍。人民怨声四起。
到灵帝死后,汉少帝、献帝登基,但只是名义主子。曹操、袁绍、刘备等地方势力争夺实权。朝廷印玺、符节曾被抢。皇帝常被迁移,朝廷在洛阳、许昌之间辗转。法度乱章。
最终,公元220年,曹丕篡汉,东汉正式结束。皇帝被废,王朝灭亡。虽然皇室还剩制度形式,但实权早已不在中央。宦官专权、清议士人遭压制、制度被操纵,这一连串过程将朝廷实质权力一步步削掉。
来源:底层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