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国龙会不会触犯法律?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9-15 19:08 1

摘要:这场纷争起始于罗永浩对西贝的消费评价。罗永浩基于用餐体验,公开吐槽西贝菜品几乎全是预制菜,且价格昂贵、令人不适,并呼吁国家推动立法,强制餐饮行业标明是否使用预制菜 。

西贝创始人贾国龙称罗永浩为“网络黑社会”这一极具争议的言论,将双方矛盾推至新高度。

这场纷争起始于罗永浩对西贝的消费评价。罗永浩基于用餐体验,公开吐槽西贝菜品几乎全是预制菜,且价格昂贵、令人不适,并呼吁国家推动立法,强制餐饮行业标明是否使用预制菜 。

从法律层面看,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享有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与批评权利。只要评价基于真实消费经历,即便言辞激烈,在合理范围内都应被包容。罗永浩作为消费者,其对菜品预制菜属性和价格的质疑,属于正常行使监督权利。

西贝方面,贾国龙坚决否认门店使用预制菜,并表示要起诉罗永浩。在商业活动中,企业名誉权同样受法律保护,若能证明罗永浩言论存在虚假陈述、主观恶意且导致企业社会评价降低和经济损失,便可追究其侵权责任。但就目前情况而言,罗永浩言论是基于消费体验的公开质疑,属于为公共利益进行的舆论监督,在缺乏确凿证据证明其言论不实与恶意的前提下,难以认定为侵权。

然而,当贾国龙称罗永浩是“网络黑嘴”和“网络黑社会”时,性质发生了本质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主体的名誉权不容侵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网络黑嘴”和“网络黑社会”这类表述,缺乏事实依据,充满攻击性与侮辱性,极易降低罗永浩的社会评价,损害其名誉。

若罗永浩选择起诉,贾国龙需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甚至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等法律责任。而且从传播角度,此类侵权言论在网络快速传播,知晓人数增多、评论量上涨,会进一步加大对罗永浩名誉权的侵害程度,加重贾国龙的侵权后果。

贾国龙作为西贝核心人物,其言论直接关联企业形象。在与消费者产生纠纷时,冲动、不当的回应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使矛盾升级,让西贝陷入更严峻的舆论危机,损害多年积累的品牌声誉。面对消费者质疑,企业应保持冷静理性,通过合法合理途径解决,如提供证据澄清事实、积极沟通协商,或借助法律手段维权,而非情绪化地攻击消费者。

在网络时代,信息传播迅速且广泛,任何不当言论都可能被无限放大,引发严重后果。企业经营者需强化法律意识,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尊重他人合法权利,在法律框架内处理商业纠纷与舆论争议,避免因一时冲动的不当言论让企业陷入法律困境与声誉危机。

来源:棱镜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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