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知识产权维权典型案例解读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4-09 14:15 2

摘要:为助力高校师生及社会公众深入了解知识产权保护前沿动态,深圳大学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推出「知识产权维权典型案例解读」系列专栏。本专栏精选具有行业标杆意义、技术革新价值及社会影响力的真实案例,通过专业解析呈现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实践与创新启示,为科研创新注

为助力高校师生及社会公众深入了解知识产权保护前沿动态,深圳大学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推出 「知识产权维权典型案例解读」 系列专栏。本专栏精选具有行业标杆意义、技术革新价值及社会影响力的真实案例,通过专业解析呈现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实践与创新启示,为科研创新注入“法治护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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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区块链技术查处侵犯

信息网络传播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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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3年9月,著作权人向市文化执法总队举报某公司擅自使用其《斗罗大陆》美术作品,并提交证据保全证书。总队通过司法联盟区块链查实该公司借助作品的名气和热度,吸引小程序用户参与点击作品、匹配测试、观看激励视频广告进行牟利。总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502.72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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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本案系区块链技术首次在文化执法领域的有益运用,对于丰富版权保护模式、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郭晨摘编自: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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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i机器人”发明专利权

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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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臻公司)是名称为“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本专利)的权利人。本专利是实现用户通过即时通讯平台或短信平台与聊天机器人对话,使用格式化的命令语句与机器人做互动游戏的专利。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公司)请求宣告本专利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一审法院均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其普通技术知识能够实现本专利利用聊天机器人系统的游戏服务器进行互动的游戏功能,符合专利法对充分公开的要求,故维持本专利有效。二审法院认为,根据本专利授权历史档案,智臻公司认可游戏服务器功能是本专利具备创造性的重要原因,本专利说明书对于游戏服务器与聊天机器人的其他部件如何连接完全没有记载,未充分公开如何实现本专利限定的游戏功能,据此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行政决定。智臻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专利中的游戏服务器特征不是本专利与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对于涉及游戏服务器的技术方案可以不作详细描述。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本专利说明书的记载就可以实现相关技术内容,因此,本专利涉及游戏服务器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关于充分公开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遂提审后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02

典型意义

本案涉及我国计算机人工智能领域的基础专利。“以公开换保护”是专利制度的基本原则,判断作为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是否已经充分公开,不仅是人工智能领域专利审查和诉讼中的疑难问题,也直接决定了专利申请人能否对有关技术方案享有独占权。本案再审判决明确了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专利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判断标准,充分保护了企业的自主创新成果,在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的同时,助力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储备。

郭晨摘编自:中国法院网

03

“无创产检诊断”发明

专利授权案

01

案情简介

本案涉及名称为“利用基因组测序诊断胎儿染色体非整倍性”的发明专利申请(以下简称本申请),系使用孕妇生物样品(如孕妇血浆等),通过大规模并行基因组测序诊断胎儿染色体非整倍性,申请人为香港某大学,申请日为2008年7月23日,优先权日为2007年7月23日,公开日为2010年9月29日。2020年2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以下简称被诉决定),以本申请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3及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为由,维持其原审查部门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香港某大学不服,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香港某大学不服,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面对所要解决的客观技术问题,本领域技术人员从现有技术中可以获知的技术启示原则上应该是具体、明确的技术手段,而非抽象的想法或者一般性的研究方向,仅依据尚不成熟的想法或者研究方向,即认定现有技术给出具体的启示,隐含着后见之明的危险,容易低估发明创造的创造性。而且,如果某一技术在申请日前尚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对于该阶段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由于可借鉴的现有技术信息很少,不确定性更多,对技术问题和技术手段缺乏成熟的认识,需要其自身进行更多的独立摸索、思考和尝试,在此过程中,对于其所作出的智力贡献是否属于创造性劳动,亦应结合申请日前的技术发展状况和发展进程予以综合考量。本案中,对比文件3虽然给出了孕育21三体胎儿的孕妇血浆中游离胎儿DNA水平与正常样本存在显著差异的技术启示,但由于在本申请之前,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普遍认知是孕妇母体血浆中游离胎儿DNA的情况非常复杂,孕妇血浆中胎儿各号染色体之间的DNA片段数量是否具有对应关系、胎儿各号染色体的DNA片段数量与胎儿细胞中的同号染色体数量是否具有定量关系等,均存在许多未知的事实,因此,对比文件3尚未给出充分的技术启示,足以促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选择在孕妇母体血浆中适用与对比文件1实质相同的检测方法检测胎儿染色体的非整倍性,并最终能够获得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故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本申请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02

典型意义

本案是有力保护涉生物医药等民生领域创新成果、弘扬科学家精神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通过进一步明确创造性判断中技术启示认定的司法裁判标准,促进专利授权确权行政审查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树立促进创新药物、医疗设备等成果转化为临床应用的价值导向,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有利于激发科学家等各类研究主体创新创造动力。

郭晨摘编自: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来源:观察小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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