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胖东来与宋清辉的纷争持续发酵,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4月8日深夜,胖东来发布了一份长达15页的《关于“宋清辉”网络侵权的回复说明》,针对宋清辉近期的一系列言论进行了详尽回应,并宣布将对其提起诉讼。这一事件不仅关乎两家的名誉权,更触及了言
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胖东来与宋清辉的纷争持续发酵,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4月8日深夜,胖东来发布了一份长达15页的《关于“宋清辉”网络侵权的回复说明》,针对宋清辉近期的一系列言论进行了详尽回应,并宣布将对其提起诉讼。这一事件不仅关乎两家的名誉权,更触及了言论自由与合法评论的边界问题。
事情的起因是财经大V“宋清辉”在微博上多次发表针对胖东来的负面评论。他称“胖东来是一家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只能变着花样靠流量活着”“胖东来神话迟早破灭”,甚至对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进行人身攻击,如“于东来初中没毕业,我看不起这种爱作秀、迎合民粹的小老板” ,还将胖东来的行为描述为“无赖企业行径”“河南企业界的耻辱”“邪恶势力”等。
这些言论一经发出,便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对于宋清辉而言,他或许认为自己行使的是言论自由的权利,在对企业进行客观的经济评论,指出胖东来的流量依赖和缺乏核心竞争力的问题,是在批判企业流量乱象,探寻商业真相。然而,胖东来方面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
胖东来在15页的回应说明中,详细列举了宋清辉的言论,并指出这些言论明显逾越了合法评论的界限。胖东来认为,宋清辉的言论恶意歪曲了胖东来及其创始人做企业的经营使命、管理模式以及无偿帮扶企业、带动行业进步的初衷。将胖东来及创始人描述成与社会形成对立的形象,甚至上升至政治批判,不仅侵犯了于东来个人的人格及名誉,一定程度上形成诽谤,同时通过贬低企业形象和质疑企业经营,损害了胖东来的社会评价,以诽谤性形式虚构事实,涉嫌名誉权侵权。
胖东来强调,自己做企业的目标是传播先进的文化理念,促进行业和社会向健康美好的方向发展。宋清辉作为一个财经自媒体流量博主,在短时间内连续发表多条对胖东来的负评以及贬损性言论,未尽到一个有影响力评论者的注意义务,超出了合理评论的边界,对企业造成了重大伤害。
这一事件引发了我们对于言论自由边界的思考。在信息传播迅速的今天,每个人都拥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但这种权利并非毫无限制。言论自由应当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内行使,一旦逾越了这个框架,就可能构成侵权。
对于公众人物和企业而言,他们同样享有名誉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在评价企业时,评论者可以提出合理的质疑和批评,但这种批评应当基于事实,并且以促进企业进步和社会发展为目的,而非恶意诋毁和攻击。宋清辉作为经济学家,在发表言论时更应该审慎,以专业的态度和客观的事实为依据,而不是发表一些情绪化、攻击性的言论。
来源:感性老道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