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要求,推动检察监督和监管执法水平同步提升,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对乌审旗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
为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要求,推动检察监督和监管执法水平同步提升,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对乌审旗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在乌审旗召开巡回检察动员部署会,对此次巡回检察方案进行详细解读,明确了巡回检察时间安排、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并且邀请了乌审旗消防救援大队、审计局及疾控中心的专业人员协助检察组开展此次巡回检察,同时邀请一名人民监督员对巡回检察工作进行监督。检察组通过深入监区、查看在押人员档案、检查出入所人员情况、约谈在押人员、抽查监室、发放调查问卷、调取监控录像等方式,对看守所收押、出所、羁押期限、医疗卫生、伙食保障及消防安全等情况开展巡回检察。检察组通过对社区矫正档案、请销假审批流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察,重点审查矫正对象请销假、报到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脱漏管等情况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工作。
此次巡回检察不仅发现刑罚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也加强了检察机关与执行机关的沟通联系。下一步,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要求,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以更加精准有力的检察监督推动社区矫正机构及监管场所依法履职、规范执法。(郑明 呼炜)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
免责声明:本站系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