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4日17时30分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17时许,一辆外地号牌小轿车行驶在园博园路段时,车内2名小孩将头部伸出天窗外,非常危险,请交警同志及时处理。
4月4日17时30分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17时许,一辆外地号牌小轿车行驶在园博园路段时,车内2名小孩将头部伸出天窗外,非常危险,请交警同志及时处理。
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视频,核实后通知驾驶人吴某及时到大队接受处理。
4月6日15时30分,吴某带着两名“熊孩子”一起来到交警大队,向民警讲述当天事发经过:当天凌晨3时,我和老公搭载2名小孩从广州出发回老家祭祖,进入宜州城区后,兄妹俩觉得车里闷热,闹着要下车。为早些回到家,我便打开天窗让孩子伸头出来透透气,没考虑到安全问题。
民警对吴某进行批评教育,通过播放典型案例及模拟实验视频,向其讲述将头、手等部位伸出天窗的危险,并根据相关法律给予相应处罚。
在民警的教育引导下,吴某认识到自身错误,签下保证书,承诺今后一定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对孩子的监管教育,确保行车安全。
来源:河池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