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抓好“六个工程”,全力推动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生态环境部下达的
牢记“国之大者”勇担历史使命
内蒙古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岁序更新,华章再启。回眸2024年,北疆大地,合力攻坚;奋楫扬帆,破浪笃行。
一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抓好“六个工程”,全力推动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生态环境部下达的2024年度环境质量改善各项约束性指标全部完成,在2023年度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实现了由良好到优秀的跨越,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持续改善。
呼和浩特市老牛湾黄河大峡谷,拥有“天下黄河第一湾”“中国最美的十大峡谷之一”等美誉。
牢记嘱托、担当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和“两件大事”取得新成效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不断走深走实,圆满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蒙古论坛,进一步丰富完善了美丽内蒙古建设思路,充分展示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内蒙古的生动实践。成功举办自治区旗县(市、区)党委书记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压实了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增强了守护生态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美丽内蒙古建设协同并进,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推动191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修订《关于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实施方案》,发布生态安全屏障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全面加强对屏障建设的统筹协调、调度推动和督办考核,56项年度重点任务全部完成。组建自治区生态安全屏障研究院,5个盟市组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技术机构,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强化。习近平总书记关注的重点任务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建立黄河流域省际以及沿黄盟市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黄河流域35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黄河干流内蒙古段水质连续五年保持在Ⅱ类优良水平。“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水质保持稳定,水域面积保持在合理区间,察汗淖尔流域生态环境状况加快改善。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区域优良天数比例83.4%,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PM2.5浓度27微克/立方米,连续6年稳定达标。
2024年6月18日,生态环境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呼和浩特市共同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蒙古论坛。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六个工程”取得新进展
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深化“两优”专项行动,精简危废经营许可等办事要件24项、减少办理环节15个。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出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目录,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积极推动项目加快落地建设,全区上报的3101个重大项目全部取得环评批复,审批完成率100%。修订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实施更大范围差异化监管,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双碳”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积极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向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拓展。编制自治区《关于推进林草碳普惠实施方案》,印发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巴彦淖尔市浩彤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入选生态环境部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地球一小时”中国主场城市活动在鄂尔多斯市举办。“六个工程”加快实施,政策落地工程成果丰硕,认真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加大自治区财政配套力度,保障了237个生态环境治理项目顺利实施和3000人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任务圆满完成。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服务保障不断完善,开展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内蒙古风光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及其应对策略研究”,试行“打捆审批”和豁免污染物总量管理,确保了各大工程如期落地开工。诚信建设工程深入开展,印发生态环境领域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严重失信问题发布机制,完成排污单位信用评价6799家。温暖工程扎实推进,新增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9.3万户。科技“突围”工程开局良好,建立生态环境领域科技项目库和生态安全屏障科技智库,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1项、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两项,黄河流域“一市一策”驻点科技帮扶通过中期评估。自贸区创建工程有序开展,新建甘其毛都口岸等中蒙沙尘监测站点,推动建立沙尘监测预警快速响应机制,助推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生态文明共建试验区建设,探索打造绿色“一带一路”框架下生态文明合作样板。
半边钢铁半边绿,昆都仑河旁绿树成荫的包钢厂区。
生态环境部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巴彦淖尔市浩彤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补齐短板、加强监管,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实现新突破
大气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升,出台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和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圆满完成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全区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73台、工业炉窑治理53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1项,推进钢铁、焦化、水泥行业27家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包头市4家重点企业通过环保绩效A级认定、两家企业通过B级认定。全面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建成“自治区—盟市—旗县—企业”四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全区大气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四降两平”,优良天数比例90.7%、PM2.5浓度23.2微克/立方米(扣除异常沙尘天气影响),分别优于国家考核目标0.1个百分点和2.8微克/立方米,特别是秋冬季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9.2%,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水环境质量显著提高,坚持“一口一策”,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850个。深化水环境形势分析会商和预警督办,开展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创新建立“三水统筹”监督管理机制,开展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监督检查。在大黑河、西辽河流域探索实践上下游贯通一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通过预警研判、溯源调查、技术帮扶和跟踪督办,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全区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0.2%、劣Ⅴ类水体比例0.8%,两项指标分别优于考核目标11.8个和4.5个百分点。列入考核的56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85.5%,优于年度目标5.1个百分点。乌兰木伦河(鄂尔多斯段)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土壤污染防治成效持续深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开展全区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落实〈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2024年增补版)〉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中期自评估13项重点指标均达到国家要求。对全区尾矿库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完成“无废城市”建设项目172项,华北地区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落户乌兰察布市。新增完成4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成各盟市地下水重点区划定。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现场会、国家“无废城市”建设现场会在鄂尔多斯市召开。自然生态保护监管进一步加强,印发《内蒙古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制定出台《区域生态质量动态评估技术规范》《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监测技术规范》地方标准。“调查监测助力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入选生态环境部生物多样性优秀案例。达乌尔国际自然保护区科研监测合作列入全球发展共享行动论坛成果清单。通辽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根河市入选全球“自然城市”平台,鄂尔多斯市同时荣获全球“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
乌兰木伦河(鄂尔多斯段)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通辽市大青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沙海明珠”“天然野生动植物基因库”等美誉。
改革创新、强基固本,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制定颁布《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围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协同立法。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制定《区域生态质量动态评估技术规范》等7个地方标准。深化排污许可管理,实现固定污染源持证排污全覆盖。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积极推进呼和浩特市城市噪声地图国家试点,完成鄂尔多斯市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国家试点。生态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持续提升,印发《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深入开展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尾矿库、环保设施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行动,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编制完成全区117条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实现流域应急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准备的重大转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制定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序推进。创新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实现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持续开展“两打”专项行动和第三方环保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问题隐患大排查大起底、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监测水平稳步提高,全区新建沙尘监测站点4个、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站点118个,完成自动监测站智能化改造3个,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总数达8391个,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增加至13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率、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均高于国家目标要求。建立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监测联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生态之窗服务平台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氛围日益浓厚,落实生态环境新闻发布制度,扎实开展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以及百场生态环境普法、生态文明教育“六进”等活动。全区四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吸纳志愿者3.1万余名,开展志愿服务1100余次,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有效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素养。
达拉特旗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
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完成“五大任务”、实施“六个工程”、开展“六个行动”,锚定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美丽内蒙古建设目标,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有效防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着力构建全要素全方位治理格局,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吴宪璋 白小玲 高美娟
来源:草原古都生活宝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