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西方军事学的比较与互鉴是一个重要问题。中西方军事学的比较与互鉴应该有合理的侧重点,比较与互鉴应建立在时空“同质”的基础之上,比较与互鉴应该以认知与认同中国军事文化传统为前提。辩证思维作为方法论应贯穿于比较与互鉴的全过程。
感谢《孙子兵法研究》编辑部赐稿
原文载《孙子兵法研究》2025年第2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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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军事学比较与互鉴
文 / 黄朴民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
摘 要
:中西方军事学的比较与互鉴是一个重要问题。中西方军事学的比较与互鉴应该有合理的侧重点,比较与互鉴应建立在时空“同质”的基础之上,比较与互鉴应该以认知与认同中国军事文化传统为前提。辩证思维作为方法论应贯穿于比较与互鉴的全过程。关键词:中西方 军事学 文明互鉴
“文明互鉴”意义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它的根本属性,是“揽镜自鉴”,通过互鉴,更好地认识自己,更好地了解他者,克服妄自菲薄与妄自尊大的偏颇,避免故步自封、抱残守缺,在肯定自己的同时也欣赏被比较的对象,从而取长补短、共生互济,“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因此,就世界进步、人类繁荣的根本方向来说,倡导和践行“文明互鉴”乃是事物固有的内在逻辑与应有之义。而在这样的“文明互鉴”大格局、大趋势之下,中西军事文明之间进行比较与互鉴,又是其中的重点之一。知易行难,军事学问题上,比较研究的重要性,文明互鉴的必须性,道理人人都懂,但实践与落实起来,却颇为不易。笔者对此曾有所思考,并形成了一些非常粗浅的看法,乐意借助《孙子兵法研究》的宝贵版面,提出来与同行们分享和讨论。谫陋粗浅,在所难免,不当之处,尚祈方家批评指正。
一、比较与互鉴应该有合理的侧重点
要做好中西军事文明之间的“互鉴”,对两者的军事学术形态进行综合地比较研究乃是基础,可谓“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换言之,比较研究及其结果是“文明互鉴”的前提条件,而“文明互鉴”乃是从事比较研究的逻辑起点与终极指向。
比较研究法首先是与历史研究直接相它是历史研究的题中之义。要从事历史研究,要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不对各个时期的历史做综合的分析对比,那是无法想象的。朱寰指出:“世界历史就是要从宏观上把握世界历史发展的共同规律和特殊规律,具体阐明世界历史发展的统一性和多样性。”刘家和也讲:“比较研究作为一种方法,几乎和历史学一样的古老。”认为比较的基本功能在于辨同异,从异中见同,从同中见异。如欲扬弃众多的国别史之“小一”,而达世界史之“大一”,必须进行比较研究。历史学研究是如此,包括军事学术在内的其他学科研究也没有例外。
所谓比较,无非是纵横两大类,纵的是自己跟自己比;横的是自己跟别人比,或拿别人和别人比。比较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更好地认清:我们是谁?我们在哪里?我们要往哪里去?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人类认识的横纵坐标。比较方法作为思想认识的一种工具或手段,旨在帮助人们为其所比较的双方进行历史与现实的定位。
综观中外历史,凡是有影响力或启发性的学术著作一般都属于比较性质的。如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探讨的是东西法制观念;黑格尔的《历史哲学》解释的是欧亚民族精神的不同发展(是否正确姑且不论);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比较了新教和天主教不同的工作与财富的观念;汤因比的《历史研究》比较的是不同的文明;布莱克的《现代化的动力》比较了现代化发展的各种类型;诺斯等的《西方世界的兴起》,比较的是西方各国经济组织的效率及其原因;托克维尔写《论美国的民主》时,脑子里也充满了与法国的对比。这种例子不胜枚举,是学者们学术功底的最突出体现。
本来,这种比较的宗旨与归宿应该是为彼此间的文明互鉴创造条件,但是在现实中,这样的良好意愿,并没有得以实现。亨廷顿的文明冲突与世界秩序重建的逻辑结构与相关结论,是有严重问题的,但是,应当承认,其所列举与展示的具体现象,在现实中是多少存在着的。
具体地说,长期以来,人们在从事文化交流或文明对话时,总是强调立足于特定文化的本位立场,在突出自己文化鲜明特征的前提下,来与他类文化或文明进行比较,这样做的结果,常常是展示不同文化之间的特殊性、独立性、差异性,而有意无意地淡化了不同文化之间的内在普遍性、同一性、共通性。
于是,较量高低、争雄恃强,也就成了文明冲突、价值分殊的常态,强势的文化会利用掌握的话语霸权强行推销自己的价值观、政治观、社会观、文化观,而处于弱势地位一方的文化,则因不甘心被边缘、被消解而在压力前产生巨大的反弹,进行猛烈反抗。在这种情况下,文明的交流越是深入,则冲突的程度似乎会变得愈激烈;文化的互动越是频繁,则排斥的态势似乎呈现得愈明显。非但不能和平共存,反而导致诸多的曲解、误判与对峙。“道术将为天下裂”,本来文明的彼此认同与欣赏,乃是文明互鉴的基本前提,然而,在剑拔弩张、仇恨值超过包容性的情况下,则势必受制于“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思维定式的控制,其归宿往往是导致所谓的“文明互鉴”变得遥不可及,无从谈起了。这样的结果,虽然令人遗憾和悲哀,但却是不争的严峻现实,是需要我们所面对和反思的。毕竟,在老子所追求的“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理想社会生态里,文明的碰撞、文化的冲突,是不可能发生的。
而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我个人认为:人们在面对不同文明、不同文化时,不能在“同中存异,异中求同”两者之间保持一种必要的平衡。大家关注或讨论的重点,总是热衷于“求异”,而未能改变视野,调整角度,换位思考,将“求同”放在中心的位置。应该说,是“求异”还是“求同”,是彼此敌视、互相指摘,还是宽厚包容、彼此欣赏,这对文明对话顺利畅达与否关系至为重大,对文化的包容也实具关键的意义,对不同文明之间实现“互鉴”更是不可或缺。所谓立场决定态度,品格彰显高度。换言之,如果人们不能克服“求异”的价值取向,那么就必然无法体现“百虑而一致,殊途而同归”的文化宗旨,就会难以真正实现文明平等、文化宽容、文明互鉴、人类和谐、世界和平的理想追求。
所以,我们开展文化交流、文明对话、文明互鉴,首要的任务是要改造我们的文化观,调整我们有关文明共存与互鉴问题上的固有认识。我们的基本立场,当由注重“求异”转化为“求同”,改弦更张、拨乱反正。否则,必然是缘木求鱼、南辕北辙。这就是我们今天重视并积极倡导“文明互鉴”的意义之所在。这正如《易经》等典籍中说的“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百家之言,指奏相反,其合道一体也。譬若丝竹金石之会乐同也,其曲家异而不失于体。”就具体到军事学术思想领域的比较研究而言,以前我们更多的是强调中西军事学术思想的差异,但其实中西军事思想之间的“同”才是主流。矛盾的普遍性是根本,特殊性是补充,差异性是“末”,同一性才是“本”,主次秩序不可混淆,本末关系不宜颠倒。只有解决了这个前提问题,中西方军事学术领域的“文明互鉴”,才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并达到预期的目的。
二、比较与互鉴应建立在时空“同质”的基础之上
除了哲理层面思想方法论需要调整立场与视角之外,从学术自身学理的层面考量,在比较研究的过程中,也应该避免或克服几种倾向性的问题。我们应该承认,比较于学术研究是自然内在的,它其实贯穿于学术研究的全部过程。无论我们选择什么样的题目,都摆脱不了比较,选择文献需要比较,相关的书写本身就是比较,而评价与结论更是比较的自然结果。这一点,在中西军事学术考察中同样有着十分鲜明的体现。
中西文化比较研究,是学术界多年来关注并积极开展的热点之一。这当然有积极的意义,因为军事学作为不同文明的产物,中西军事学术文化之间存在着相当的差异性,是自然而然的。而如何发现并界定这些差异,总结中西军事学术各自嬗变的规律与特点,则是需要通过比较研究的途径来达成的。但是,在具体践行的过程中,也往往难以避免张冠李戴、郢书燕说的尴尬,其症结就在于强调矛盾特殊性的同时,忽略或掩盖矛盾普遍性。即在比较的过程中,经常在强调事物的某些方面因素的同时,漠视和淡化了事物的其他方面因素。结果有许多经讨论后所得出的结论似是而非,是可以商榷的。换言之,在学术研究中,运用比较方法固然有其意义,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比较并非学术研究的终极宗旨和唯一途径——如果研究者在运用这一方法时不够审慎与恰当,更会使这种比较研究产生一定的片面性,因而很难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妨碍“文明互鉴”的开展。这一点在中西军事文化特征的比较上可谓屡见不鲜。
例如简单地下结论,声称西方注重战术,东方注重战略;西方注重实力,东方注重谋略;西方注重要素细节、定量分析,东方注重系统整体、定性分析;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些说法,若细加推敲,都能发现似乎是大而无当、无的放矢,不值一驳。《孙子兵法·形篇》云:“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胜兵若以镒称铢,败兵若以铢称镒”。这何尝不是注重实力建设?孙膑指导田忌赛马,支招以己之下驷对付人之上驷,以己之上驷、中驷分别对付人之中驷、下驷,终于负一胜二,这何尝不是数据运筹定量分析?《墨子》“城守十二篇”讲求“备城门”“备高临”“备穴”“备水”“备蛾傅”“备梯”等具体的防御之法,这何尝不注重具体的战术?即便是《孙子兵法》,也有众多的细碎战术内容,如“处军之法”“相敌之法”“地有六形”,等等。显而易见,中西方军事文化在主体与基本宗旨上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不能够也不应该将它们完全对立作所谓的绝对化比较,因为以截然对立的逻辑看问题,两者就丧失了“互鉴”和“互补”的必要与价值。
这种方法论层面的问题,反映在具体军事学术问题的梳理分析上,无疑会导致研究者陷入应接不暇、顾此失彼、捉襟见肘、进退维谷、疲于奔命的论证困境。这首先是表现为比较对象之间的不对等性、不可比性,即相当时间里中西军事学术与文化传统的比较,并不是同质事物间的比较,在这种情况之下,要认识中西军事学术的本质属性及其文化价值,也就非常困难了。更为严重的是容易丧失“文明互鉴”过程中的主体性,迷失自我。因为前些年在这方面,有为数不少的中西军事学术比较研究,往往是以西方(其实仅仅局限于欧美为中心的西方近代与现代)的军事文化及其特点为参照坐标,来观照、归纳和评价我们自己的古代军事文化传统,这就难以避免出现削足适履、张冠李戴的问题,这当然是与我们所认同的“文明互鉴”的基本宗旨相悖的。
具体地说,我们现在所说的中国古代军事学术、军事文化,有其特指的对象,即以《孙子兵法》为代表的中国古代兵法及其他军事论著中所体现的军事理论形态与文化旨趣。换言之,它的主体内涵,为封建社会条件下所铸就的军事学术传统。而人们所比较的对象,则通常是指西方近代和现当代资产阶级军事学术传统,其代表性著作,有克劳塞维茨《战争论》、若米尼《战争艺术概论》、苏沃洛夫的《制胜的科学》、富勒的《装甲战》《战争指导》、利德尔·哈特的《战略论》、鲁登道夫的《总体战》、博尓福的《战略入门》、柯林斯的《大战略》等。而在这一基础上所做的中西军事文化传统的比较,就不可能是同质的比较。它们产生的时间有落差,它们并不处于同一个时空中,不在同一个社会形态里,拿以2500多年以前的《孙子兵法》为代表的属于古代封建文化范畴的中国军事文化传统,去同西方工业革命以后逐渐形成的近现代军事文化传统做比较,这本身就是不尽恰当的做法,也不公平合理。
西方进入近代文明之后系统构建而成的资产阶级军事学术理论,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近现代文化超越古代文化的客观事实。但是,这并不等同于西方世界整个军事学术与文化传统的全部内涵,而仅仅是西方社会在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的军事理性认识。众所周知,西方也先后经历过古典(通常所说的奴隶制)社会、中世纪(通常所说的封建化)时代,这样,滋生于西方古典社会、中世纪时代土壤中的军事学术与军事文化传统的“载体”,只能是《历史》《伯罗奔尼撒战争史》《长征记》《高卢战记》《罗马军制》等一类著作。所以,对古代中西军事文化传统的比较与互鉴,应该在它们与中国的《孙子兵法》《司马法》《尉缭子》《六韬》《纪效新书》等著述之间展开,这才是同质的比较与互鉴。而如果将《高卢战记》等著作所体现的军事学术成就与中国《孙子兵法》等有关军事问题的理性认识相比,中西军事文明的特点与价值才可以得到比较合理与准确的定位,而具有比较方法的运用与文明互鉴的实践的科学合理性。
三、比较与互鉴应该以认知与认同中国军事文化传统为前提
中西军事学术文化传统比较与互鉴中,方法运用不尽得当,也表现为一些论者在并未真正熟悉与掌握中国自身军事学术基本内涵与主要特征的情况下,就轻率地下断语、做结论。比较与互鉴的根本前提是要立足于主体性,率先回归自我、认识自我,以比较与互鉴的主体为坐标,开展具体的研究。即,要真正做到充分了解某种文化传统的内涵、特征与历史地位,必须先认识自己,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的研究,不能浅尝辄止、浮光掠影,更不能臆度瞎猜、指鹿为马。如果说,对西方的文化传统与军事学术进行了解,会由于语言文字的隔膜、信息传播的不畅而增加一定的困难和障碍,那么,对中国固有的军事文化传统有必要的认识与掌握,则是从事中西军事学术比较与互鉴之时,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而且也相对较为容易做到。可是实际的情况却并不尽如人意。丧失比较与互鉴的自我主体性,误解中国古代军事文化的内容与特征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如有人声称,中国历代军事家对战术的研究就很少,有的甚至采取鄙视的态度,《汉书·刑法志》称“善战者不陈”。似作战行动一类的问题不值得一谈……我们从现存的23000卷军事古籍中,几乎看不到(战术)这方面的详细记载。与此相联系,是推崇近代西方军事学术,认为其特点是以几何公理或化学结构式那样具体的模式,来揭示战争规律,云云。
这样的做法,显示论者在互鉴之时,就先自我进行了矮化,不是平视而是仰视西方近现代军事学术,这当然不是比较与互鉴应有的正确立场与态度。姑且不论该作者是否通览过23000卷中国古代军事典籍,仅就上述结论本身来看,也显然是极其武断的说法。所谓“善战者不陈”,语出《老子》,《汉书》只是转录而已。出处不注《老子》而注《汉书》,其治学上的粗疏是显而易见的。而对此语本意的理解,更属荒腔走板,明明是古代思想家主张通过“伐谋”等途径,以“不动金鼓”的方式赢得胜利的用兵理想,而与讲不讲“战术”风马牛不相及,又怎么能凭此语来证明中国古代兵家不重视具体战术呢?
其实,在浩如烟海的中国古代兵学典籍中,有关具体战术问题的记载与阐释又何尝缺位?《孙膑兵法·十阵》谈到:“凡阵有十:有方阵,有圆阵,有疏阵,有数阵,有锥行之阵,有雁行之阵,有钩行之阵,有玄襄之阵,有火阵,有水阵。”至于《武经总要》《武备志》等军事类书中,所记载的各种“阵法”更多达数以百计。而古代形形色色的“阵法”,说到底都属于战术层次的作战形式,除“阵法”之外,古代军事文献中关于“野战”“城战”“火攻”“水攻”“骑战”“车战”“荒漠战”“河川战”“夜战”“雪战”“山地战”“丛林战”等作战样式与战法,也有非常充分的记载和论述,这也是具体的战术问题。由此可见,在中国古代的军事学术遗产中,我们不是看不到战术方面的详细记载,而是大量的“战术记载”我们还未能充分发掘、整理与研究。
至于称道西方战术之长处在于按几何原理进行精确计算云云,以此来贬低所谓的“以哲学抽象来解释军事现实”的中国古代军事学术传统,同样是有悖于基本史实的杜撰,也不是正确的比较与互鉴的方法。要知道在西方世界,当年的汉尼拔曾以不拘常格的战法,击败不可一世的罗马军团,取得坎尼会战的辉煌胜利。这中间,何尝有用数学公式精确推论的影子?近代拿破仑用兵如神,所向披靡,也不见得是以几何公理或化学结构式揭示战争规律的收获。反之,在中国历史上,也不是没有以几何公理去认识和驾驭战争活动的著作。例如《孙子算经》所述筹算分数法和开平方法就是数学原理在行军布阵中的运用。又如古代八阵中阶乘方法的创立与运用,至今似乎还没有人能够做出科学的说明。有些人不了解这些史实,便率意进行所谓的“比较”,大放厥词,议论评骘中西军事学术与文化传统的“优劣长短”,断言中国古代兵学的特征是重人事轻技术,这就难免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出错露怯,自暴其短了。这样,在迷失自我、缺乏主体意识的状态下,要开展有意义做中西方军事文明的“互鉴”,当然是遥不可及、望梅止渴、画饼充饥了。
同样,如果对自己悠久的军事文化传统了解的缺位,对自己辉煌的古代军事学术成就评价的偏颇,那么在进行中西军事学术内涵与特征、价值比较时,就难以避免片面性。这反映为除了时空上的落差外,比较时的对象选择也经常发生问题。我们在进行中西军事思想比较时,参照范本往往局限于《孙子兵法》《战争论》《战争艺术概论》等极个别的代表作,可是,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军事思想的载体都是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内涵不一的。仅就中国古代而言,除了占主导地位的“兵权谋家”之外,还有“兵形势”“兵阴阳”“兵技巧”等三大学派,它们之间的学术宗旨、思想内容、价值取向、逻辑结构、表述方式、文字叙述,可谓差异巨大,各不相同。“兵形势”的“雷动风举,后发而先至,离合背向,变化无常,以轻疾制敌”,完全不同于“兵技巧”的“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立攻守之胜”。因此,即便是所谓的“百代谈兵之祖”(《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九十九,子部九“兵家类”)《孙子兵法》也无法覆盖中国古代兵学,它的许多特点,只能说是《孙子兵法》所独有的,而不是中国兵学所共有的。把《孙子兵法》所呈现的文化特征,泛化为整个中国古代兵学特征,实际上属于以偏概全、挂一漏万。
事实上,《孙子兵法》阐述兵理的确极具特色,其突出的特点是:舍事而言理、词约而义丰,具有高度的哲理色彩和抽象性。后世兵书祖述《孙子》,很自然形成了以哲理谈兵的历史传统。如《孙膑兵法》《吴子》《尉缭子》《六韬》《三略》《李卫公问对》《阵纪》《兵经百篇》《草庐经略》《投笔肤谈》等著名兵书都以哲理性强而著称。一些大型综合性兵书如《武经总要》《武备志》等也收录了很丰富的军事理论内容。即使那些阵法、兵器等技术型兵书,也大都以理论为纲,进行编纂,从而形成了中国兵书“舍事言理”或“以理系事”的创作风格。至于编修形式上,后世兵书亦多有模仿《孙子兵法》者,如《投笔肤谈》即“仿《孙子》之遗旨,出一隙之管窥,谬成十三篇”。但是,并非所有古代军事文献都是以这样一个特征而面世,它就无法囊括《盖庐》《伍子胥水战法》《火攻挈要》《墨子城守十二篇》等“兵阴阳”或“兵技巧”的内容与特色。所以,我们仅仅拿《孙子兵法》与《战争论》为中西方军事思想进行比较的素材,在有限的材料的基础上,再来分别归纳和揭示中西方军事思想与文化的具体特征,就不免会陷入顾此失彼、捉襟见肘的逻辑困境了,这显然也不利于中西军事文明的“互鉴”。
四、辩证思维作为方法论应贯穿于比较与互鉴的全过程
作为当代中国的学术工作者,在从事中西军事学术的比较与互鉴时,坚持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为指导,乃是应有之义。这要求我们努力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科学理性,以普遍联系、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观察问题、解决问题,切忌形而上学、以偏概全,抱残守缺、僵化片面。然而,我们必须承认,这方面我们还存在着进一步努力的空间。这表现为一些论著对中国军事文化传统的基本特征做了以偏概全、片面机械的归纳与揭示,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比较与互鉴的说服力。
具体地说,一些关于中国军事文化特征的总结性观点,如果细加推敲,可以发现其实是有进一步讨论与完善的余地的。譬如说,我们总是强调中国古代的战略观念是内向型的,讲求防御,崇尚德化。这当然是非常正确的说法,中国传统军事文化植根于农耕文明之中,农耕文明安土重迁,有天然追求和平与统一的倾向,这是与生俱来的基因。这的确是中国传统军事文化的主导性质。因此从先秦时期起,“从古知兵非好战”“尚武”而不“黩武”的军事文化观念即获得最大的肯定。当时的思想家,不论其政治立场与主张,存在着多大的差异,但是在反对穷兵黩武这一点上,却不乏共同语言。如道家强调“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老子》第三十一章);儒家主张“善战者服上刑”(《孟子·离娄上》);墨家提出“兼相爱,交相利”,汲汲倡导“非攻”;兵家指出“乐兵者亡,而利胜者辱”“国虽大,好战必亡”;连倾向于“主战”的法家学派中的个别人,也对穷兵黩武持保留的态度,韩非子就认为:“兵者,凶器也。不可不审用也。”(《韩非子·存韩》)秦汉以降,这一军事文化上的价值取向依然受到推崇,对和平的热切追求,对安定生活的真诚向往,始终是民族深层心理中的普遍认同和浓厚积淀,于是便有了“先王之道,以和为贵,贵和重人,不尚战也”(《太白阴经》卷一)之类的言辞常常散见于各类文字载体,成为人们普遍的理性主张。
然而仅仅这么说,还是不够全面和辩证的。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国历史上的战争是相当频繁的,“战神”白起就在伊阙斩首24万,在长平坑卒40余万。我们应该看到,中华民族的大交融过程,既伴随着和平的交往、交流,也和激烈残酷的战争相始终。即使是兵学第一经典《孙子兵法》,也在那里声嘶力竭地主张“堕其城,隳其国”“掠于饶野”“掠乡分众”,提倡“伐大国”“威加于敌”。
的确,在众多的中国古代文献中,对好大喜功、穷兵黩武的批判是不可胜数的,像“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一将功成万骨枯”“杀人亦有限,立国自有疆。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等等,车载斗量、不胜枚举,都是在控诉战争的残酷,都是在呼吁和平的降临。可是往深处想,我们就会发现,越是强调这些,越是斥责和控诉穷兵黩武的灾难,不恰好表明了社会上存在着这类现象吗?老子尝云:“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历史的吊诡,就是在“不战而屈人之兵”旋律响起的同时,我们也能看到不少这样的场景:“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边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所以,我们在充分肯定中国传统军事文化中“慎战”主导倾向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它的其他属性,尽管这些负面因素仅仅是枝节、是末流,但其存在却难以被否认。而这样辩证地观察问题,才是在比较与互鉴中真正坚持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才能够得以避免平面、单向、静止地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而做到以立体、双向和发展的视角和方法去进行比较与文明互鉴。
这种比较与互鉴过程中所体现的以偏概全、形而上学的认知误区,在评说西方军事文化特征时同样有顽强的反映,这是不利于文明互鉴的健康开展的。如刻板地给西方军事传统扣上提倡“绝对战争”“绝对暴力”的帽子,简单判定它在主张“相对暴力”“战争的有限可控性”,在中国兵学传统面前相形见绌。这样的比较显然是有问题的,在这样的认知条件下,要进行中西方军事文明互鉴,同样是一厢情愿的。因为这严重地背离了辩证法的基本精神,将复杂的现象作简单化的处理。
就战争观念来说,东西方在认识上都是多种多样的,从来不是铁板一块。也许克劳塞维茨的确强调了战争的绝对性,对暴力的作用有较多的肯定,但是,西方同样也有利德尔·哈特的“间接路线”主张,也有不少人对克氏的观点进行了尖锐的批判。他们普遍强调战争必须有所节制,不可率意妄为。这方面,英国军事学家富勒的观点具有代表性,他说:“战争可分为两大类:具有有限政治目的的战争,和具有无限政治目的的战争。只有第一种战争给胜利者带来利益,而决非第二种。”“作战的最终目标是歼灭敌人这种有害的信条,在理论上否定了战争的真正目的,即建立更加美好的和平生活。……要实现战争的真正目的,就必须终止使用破坏性手段。这就是说,战争必须逐步地由武力争斗发展到智谋与士气斗争的阶段,换言之,指挥艺术必须基本上代替暴力,用瓦解士气或精神上的打击,代替武力争斗或肉体的攻击。”“战争中野蛮的行为是不划算的,不要使你的敌人陷入绝望,尽管你会赢得战争,但是这样会拖延战争,造成财产和人员的更大伤亡,这本质上来说对你是不利的。”这与《孙子兵法·军事篇》中的“归师勿遏,围师必阙,穷寇勿迫”思想一致,是完全符合政治生态学的一般原理的,即“除恶不能务尽”,留有对手,恰恰是自己得以生存的前提,所谓“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不仅如此,在必要时还要向对手施以援手:“纵观战争史,值得注意的是,敌友关系是频繁变化的。当你打败了你的对手时,你应该明智地让他再站起来。这是因为,在下次战争中,你有机会需要他的帮助。”为此,富勒对克劳塞维茨汲汲致力于赢得战争的观点给予了严厉的抨击:“克劳塞维茨有许多盲目的见解,其中最大的错误是:他从来没有认识到战争的真正目的是和平而不是胜利。因此,和平应该是政策中的主要思想,胜利只不过是为达到这种目的的手段。”
相对应的,“慎战”的立场与观点固然是中国历史上军事文化的主流,但与此相并存的,也有“好战”“主战”的杂音。如法家,其战争观理念显然同儒家、道家、墨家和孙子等兵家相对立,注重力量,迷信暴力。它关于战争胜负的计算公式是,谁农业搞得好,谁就能组建一支强大的军队,有了强大的军队,加上用严刑峻法约束将士,用钱财官爵鼓励将士,那么就没有打不败的敌人,就没有攻不下的城池,就没有征服不了的国家。在法家眼里,战争是包治百病的良药,是统治国家、稳定秩序、发展实力的捷径,须臾不可离,片刻不可少,可谓拳头出真理,刀剑定是非。应该说,法家的战争观念最是坦率,没有虚与委蛇的矫情,没有欲说还休的扭捏,无疑有一定的道理。然而,正如常言所说,真理越过一步也就变成了谬误。法家的致命伤在于它太单纯迷信军事实力,而忽略了制约战争的其他要素,如民心向背、政治教化,等等。所以也许能暂时得逞于天下,“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但往往因其后患过多而无法维系长久,免不了“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
由此可见,究竟是比较什么?又究竟是互鉴什么?其实就是一种主观取舍结合客观条件的战略思维过程,是综合分析、遴选与抉择的自然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辩证法的运用,是贯穿于始终的,它是以往经验与预期价值的平衡,是突出主流与兼顾枝节的统一,是坚持自我与借鉴他者的协调,在此基础上,实现最大的优先值。换言之,中西方军事文明的互鉴,就是历史经验业已证明,而人类理性普遍公认的优秀成分的肯定,得以最大化,形成更多的共识,赢得尽可能多的分享,从而在互鉴的过程中,彼此实现各自的更佳证明、更好进步。例如,战争观念,中西方均有非战、好战、慎战的主张与实践,但历史已经证明,“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好战、非战都不是正确的选择,慎战才是合理的路径,于是这方面的互鉴也就只能集中在这个中心命题之上。从这个意义上说,中西军事文明的比较与互鉴,又是客观条件与主观抉择之间综合平衡之下的产物。
富勒曾经这么说过:“世界上没有绝对新的东西,我曾说过,学员只要研究一下历史,就可看出,战争的许多阶段将再次采用基本相同的作战形式。只需进行一些研究和思考,就会认识到,过去所采用的所有战略和战术,自觉或不自觉地都是根据军事原则制定的。……无论军队是由徒步步兵、骑兵,还是由机械化步兵组成,节约兵力、集中、突然性、安全、进攻、机动和协调等原则总是适用的。总之,摩托化和机械化只是改变了战争的条件,即改变了将军使用的工具,而不是他的军事原则,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这是就时间的角度说明军事学基本原则的永恒性、稳定性。其实,从空间的视角考察,这种统一性、常态化又何尝不是如此!中西方军事著作在语言体例、逻辑概念梳理、形象描述等方面固然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是两类军事文明的产物。但是,“百川异源而皆归于海,百家殊业而皆务于治”。万变不离其宗,中西方军事学的基本核心问题,如重视将帅、灵活多变、集中兵力、攻守均衡、实力建设为本、重视精神因素及士气的振奋等,完全可以说是旨趣一致、异曲同工的,数千年来都是一脉相承、互相贯通的。这种一致与相似,远远胜过所谓的“差异”与“对立”,这就是中西军事文明“互鉴”的基础与前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应该充分看到中西方军事学之间的同一性,从而更好地认识中西方军事思想文化中那些超越时空的内涵及其价值,并从中汲取有益的启迪。这样,我们所从事的不同军事文明之间的比较与互鉴之初衷,也就可以较为理想地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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