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1月19日,网约车司机夏某某(1991年出生)收到了平台发来的永久封禁通知,理由是其多次在服务过程中骚扰女乘客,触发平台“涉性累犯规则”。
2025年1月19日,网约车司机夏某某(1991年出生)收到了平台发来的永久封禁通知,理由是其多次在服务过程中骚扰女乘客,触发平台“涉性累犯规则”。
封禁并非突然决定。早在2021年12月,夏某某就因使用低俗言语及索要乘客联系方式被平台处罚过——当时他的账号被封禁21天,并被要求完成司机服务教育内容。
然而,他并未吸取教训。平台记录显示,在2024年3月至2025年1月期间,夏某某又先后6次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索要乘客联系方式及其他不当骚扰乘客的严重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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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某某对平台的永久封禁措施不服。在与平台协商恢复派单无果后,他将网约车公司起诉至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请求判决公司恢复其派单服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夏某某在注册成为平台司机时,已经同意接受该《平台通用规则(试行)》等一系列协议。这些协议中明确规定:
- “车内放置不雅物品、播放不雅音视频或实施其他不当行为骚扰用户的,暂停服务8-30日;情节显著轻微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永久停止服务”。
- “平台用户因对其他用户实施性骚扰被采取处置措施后,再次对其他用户实施性骚扰应当被采取处置措施的,永久停止服务”(即“涉性累犯规则”)。
法院认为,夏某某多次违反平台相应规则且情节严重,平台基于最大程度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依据规则对夏某某的注册账号做出永久封禁措施,并无不当。因此,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夏某某的诉讼请求。
1. 平台规则具有法律效力
司机在注册时同意平台协议,这些规则便成为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平台依据明确规则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是行使合同权利的表现。
2. “涉性累犯规则”合理且必要
对于性骚扰这类严重违规行为,平台采取“累犯加重”原则,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期待,也体现了平台对乘客安全负责的态度。
3. 法院尊重平台自治权
在平台规则明确、处理程序正当,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尊重平台的自治权,认可其基于规则作出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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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这次判决,不仅维护了平台的合理规则,更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网约车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利用职业便利骚扰乘客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制裁。平台对乘客安全的保障责任和对其规则的严格执行,得到了司法的认可和支持。希望此案也能警示所有网约车司机:规范服务,尊重乘客,否则下一个被封号的可能就是你!
来源:熹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