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龙行动”!浙江启动外贸龙头企业培育工作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9-12 21:04 1

摘要:近日,浙江省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浙江省外贸龙头企业“蛟龙行动”行动方案(2025-2028年)》,进一步培育浙江外贸发展新优势,提升外贸发展新动能。

近日,浙江省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浙江省外贸龙头企业“蛟龙行动”行动方案(2025-2028年)》,进一步培育浙江外贸发展新优势,提升外贸发展新动能。

《行动方案》提出,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国际影响力、战略支撑力的外贸龙头企业,提升企业在研发、设计、接单、生产、物流、结算等关键环节的运营水平,围绕浙江外贸产业带,区分生产、流通等不同类型,分级分类培育一批外贸龙头企业。

到2028年,培育领军型龙头企业30家以上、骨干型龙头企业300家以上、潜力型龙头企业3000家以上

重点任务一起了解

↓↓

实施外贸龙头企业梯度培育行动

培育领军型龙头企业。增强外贸龙头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塑造外贸龙头企业全球品牌影响力,打造中国品牌全球化样板,从产品出口转向“产品+技术+供应链+文化”出口。

培育骨干型龙头企业。围绕细分行业和重点领域,提升行业骨干龙头企业稳规模、优结构、抗风险的能力。

培育潜力型龙头企业。开展中小外贸企业成长行动计划,促进中小外贸企业上规升级,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国际化发展。

实施外贸龙头企业集聚发展行动

探索建设外贸龙头企业总部集聚区。依托“义甬舟”和“金丽温”开放大通道,辐射带动周边地区,推动外贸产业带发展,探索建设五个外贸龙头企业总部集聚区,支持领军型龙头企业在集聚区内建设总部大楼。

打造总部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利用集聚区服务资源集聚优势,打造公共服务平台。

加大总部集聚区引资促贸力度。鼓励各集聚区结合主导产业和发展重点,加大出口导向型外资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的招引力度,推动新招引制造业外资项目做大出口实绩。发挥国内外驻点招商机构作用,招引培育一批跨国企业总部。

实施外贸龙头企业市场拓展行动

加快开拓多元国际市场。统筹推进“千团万企”拓市场争订单行动,支持企业深耕欧洲、美国、日本等传统市场,拓展东盟、中东、拉美、非洲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市场。

加快开展跨境电商拓市。服务企业加快跨境电商拓市,加快推进“直播+平台经济+跨境电商”三位一体发展,拓展跨境电商新模式,支持企业建设跨境电商独立站。

加快国际营销体系建设。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外贸产业带在境外建设公共营销中心,支持龙头企业在海外设立营销子公司、分支机构、经销网络,推动品牌出海。支持相关产业带、龙头企业在海外布局公共售后维修服务网络。

实施外贸龙头企业创新发展行动

创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培育壮大内外贸一体化企业主体。推动外贸企业多渠道拓展内销市场,推进“同线同标同质百县千品万亿”行动。

创新绿色贸易发展。对标欧盟市场绿色低碳要求,鼓励龙头企业采用绿色低碳的生产流通方式。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的绿色产业外贸龙头企业。

创新数字化发展。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开展智能化、定制化生产。鼓励企业建设外贸新业态大数据实验室。形成新业态驱动、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外贸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实施外贸龙头企业优化提升行动

提升外贸龙头企业全球经营能力。支持外贸龙头企业申报浙江培育本土跨国公司“领航企业”,加强本土民营跨国公司梯队建设。发挥境外投资合作重大项目作用,带动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提升外贸龙头企业国际影响力。支持外贸企业建设自主品牌,培育“浙江精品”,到2028年,培育“浙江出口名牌”累计达到1300个以上,培育“浙江精品”50个以上。引导企业加强与国内外品牌评价推广机构合作。深化“浙江制造”标准工作。深入开展AEO认证企业培育。面向外贸龙头企业,针对不同贸易目的国、产品品类,实施海外知识产权布局计划。

提升外贸龙头企业产品竞争力。加大对外贸龙头企业的产业、科技支持力度,提升出口产品科技含量和国际竞争力。支持企业参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各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引导相关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提升外贸龙头企业进口规模水平。用好原油、燃料油等进口允许量,扩大能源资源进口。发挥政策作用,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装备进口。加大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进口初级农产品和生活消费品,缩小进出口规模差距。

提升外贸龙头企业合规经营水平。指导推进外经贸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形成分领域合规先行企业培育体系,培育首批合规先行企业。加强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等信息资讯服务,指导外贸企业合法经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加大综合服务力度。为外贸龙头企业出口退(免)税业务提供绿色办税通道,确保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检验检疫便利,推行建立检验检疫注册登记备案前期帮扶制度;快速实施重大项目进口设备开箱检验,提供绿色通道,缩短检验检测周期。支持对企业所属货物集装箱快速实施开箱查验,提供非必要不开箱便利。支持纳入海事部门重点帮扶企业名录。

优化外贸金融服务。建立完善重点进出口企业“白名单”共享机制。持续推进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大力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扩大对外贸龙头企业的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保持限额办结率不低于92%。

加强外贸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各地将外贸领域人才纳入人才需求目录和高层次人才目录,按规定给予人才落户、购房、就医及子女教育等政策待遇。对外贸龙头企业符合条件的外籍雇员给予入出境停居留便利。

提升商务人员出入境便利化水平。用好口岸签证机制和“白名单”管理机制,建立通关便利化制度,为外贸龙头企业出国境提供绿色通道。

《行动方案》还明确健全沟通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组织实施等保障措施。定期开展外贸龙头企业走访调研;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龙头企业申报“雄鹰”“链主”企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建设项目,争取纳入省级重大产业项目库。

材料来源:省商务厅

来源:浙江发布一点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