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已婚男董事与情妇分手后,女方涉网上发布两人合照影片勒索约260万元。涉案情妇否认4项未获同意披露个人资料罪及两项勒索罪,昨于西九龙法院续审。辩方盘问男事主X时指出,女方从未向事主索取260万元,反而是事主承诺再照顾她一年,事主不同意,称绝不可能。
【点新闻报道】已婚男董事与情妇分手后,女方涉网上发布两人合照影片勒索约260万元。涉案情妇否认4项未获同意披露个人资料罪及两项勒索罪,昨于西九龙法院续审。辩方盘问男事主X时指出,女方从未向事主索取260万元,反而是事主承诺再照顾她一年,事主不同意,称绝不可能。
被告李燕林,被控于2022年5月15日至2023年3月27日,分别4次未获资料当事人X同意下,披露X的个人资料,即其姓名及显示其容貌的影像;及于2022年5月15日至6月17日,两度以恫吓的方式作出不当要求,即要求X交出港币60万元及200万元。
辩方盘问男事主X时指出,被告与X于2022年5月19日在咖啡店见面,谈及被告要求买车,辩方播放当时对话录音,显示被告用普通话对X说「你说不买新的,后来我知道你不开心,我就没有提了」。
辩方指出,被告从未向事主索取260万元,X不同意。辩方再称,X承诺再照顾被告一年;X称不完全同意。辩方指,X称照顾被告及为她交保险费,只因「想渠有时间慢慢放低渠感情」;X不同意,称绝不可能。
X忆述,他在6月中得知网上有指控他是「伪君子」的影片,同月相约被告见面。辩方盘问下,男事主供称自己当初咨询律师后没有即时报警,更提出为被告请律师、向她解释法律后果,只因同情被告,希望她临崖勒马,不想她一错再错。后来X和被告签署保密协议,X向被告支付100万元支票,X称「我以为系可以告一段落」,惟影片数月后再次于网上流传,X最终报警处理。
来源: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