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不可取!京东养车&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9-12 10:47 1

摘要:这起案件之所以备受关注,不仅因为涉及两大行业巨头,更因为最高法通过此次典型案例,为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立下了明确界限,给整个汽车后市场乃至更广泛的零售行业敲响了警钟。

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件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京东养车以“震虎价”诋毁途虎养车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赫然在列。

这起案件之所以备受关注,不仅因为涉及两大行业巨头,更因为最高法通过此次典型案例,为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立下了明确界限,给整个汽车后市场乃至更广泛的零售行业敲响了警钟。

京东养车宣称的"价格比友商低5%"被法院认定为虚假宣传,其所谓的"震虎价"营销策略不仅未能震慑对手,反而震出了自身的法律风险。

行业苦价格战久矣,京东养车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更让行业雪上加霜。

最高法的这一判决,恰似一剂清醒针,让汽车后市场的众多经营者重新思考竞争的本质。

司法亮剑:最高法为商业诋毁划定清晰红线

回顾案件本身,京东养车在营销活动中直接使用“震虎价”这一明显指向竞争对手的用语,并宣称其价格“比友商低5%”。

法院特别指出,京东养车宣称的“价格比友商低5%”容易使消费者在特定场景下产生误解,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而京东养车所谓的“震虎价”、“养车也‘虎’弄?、“震虎价不虎涂”等表述,虽没有直接提竞争对手,但市场参与者都清楚这是在“阴阳”谁,也是客观上影响了对手的声誉。

对此,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京东养车方三被告通过实施以“震虎价”为名的低价营销活动,编造、传播原告为不良市场经营主体的虚假信息及误导性信息,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行为。

法院最终判决京东养车停止侵权,赔偿途虎养车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0万元,并在京东汽车旗下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主要官方渠道发布刊登声明,消除对途虎养车的侵权影响。

然而更令人担忧的是京东养车事后“不知错”的态度

面对法院的最终判决,2025年8月4日,京东养车仅在官方微信等渠道发布声明称,“‘震虎价’宣传活动中的相关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现特此声明,以消除影响。”

并且,京东养车相关负责人在2025年8月4日的声明中仍坚持“‘震虎价’只是一个名字”的辩解,仅以“遗憾”回应司法判决,未作出任何道歉。

而有媒体也在天眼查看到,京东养车的三家关联公司(亦即京东养车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的三家被告),因未履行完毕生效判决,已经于2025年8月6日被列为“被执行人”,而点进“被执行人”发现,执行标的为0元,执行法院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有法律人士表示,执行标的为0元,大概率是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主文来履行,“很有可能是公开声明没有经过法院审核而私自发布,这种情况下的公开声明,也很难消除影响。”这也侧面证明京东养车并没有按照法院要求的声明、消除对途虎养车的侵权影响。

因此,从京东养车的公告和相关负责人的回应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不知错”的企业形象,这种回应方式反映出企业对法律裁判的漠视和对商业伦理的轻视,这对京东养车这家企业的长久发展百害无一利。

行业警示:打价格战别过界,虚假宣传不可取

"比友商低5%"这种宣传语,正是行业内卷化的典型表现。部分企业不想着通过技术创新、服务提升来推动行业进步,反而采取不正当竞争的手段,进一步恶化了市场环境。

这种恶性竞争最终伤害的是整个行业:服务质量下降,创新动力不足,消费者长远利益受损。

因此,京东养车“震虎价”营销事件被纳入最高法的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中。

一方面希望规范竞争规则,落实中央反对“内卷”式竞争的要求;

另一方面,也是给当下汽车后市场敲响警钟:打价格战别过界,虚假宣传不可取。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突破4.5亿辆,平均车龄不断增加,汽车后市场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

然而,行业健康发展需要建立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

京东养车此次的败诉,不仅是个法律事件的终结,更应该成为汽车后市场竞争方式转变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而不是陷入“无底线的价格战”和“虚假宣传的营销战”。

来源:车与轮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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