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摊主遭“摆拍抹黑”:社媒博主无底线行为应严惩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9-12 04:01 1

摘要:近日,一起“早餐摊主遭遇‘剧情视频’抹黑网暴”的新闻引发关注。2025年9月6日,四川达州早餐摊主陈女士对《大皖新闻》表示,之前抖音上七十多万粉丝的博主“三水居士”借其摊位拍摄短视频,结果拍的是摊主“拒客泼水”,再让隔壁商户“暖心解围”的桥段。但在平台上播出时

近日,一起“早餐摊主遭遇‘剧情视频’抹黑网暴”的新闻引发关注。2025年9月6日,四川达州早餐摊主陈女士对《大皖新闻》表示,之前抖音上七十多万粉丝的博主“三水居士”借其摊位拍摄短视频,结果拍的是摊主“拒客泼水”,再让隔壁商户“暖心解围”的桥段。但在平台上播出时,没有标注系虚构摆拍,很多网民信以为真。

因为视频露出了摊位的名字,无辜的陈女士和母亲成了众矢之的,有人还声称“把这摊主赶出达州”“丢尽达州人脸”。尽管整个视频是按剧本演戏,视频里的摊主是拍摄方的演员,但很多网民误认为泼水摊主就是陈女士母女,事发之后陈女士的早餐店生意骤降40%,母亲遭遇网暴之后茶饭不思,失眠消瘦。

事实上,这类“摆拍段子”在短视频平台上可以说已是活跃有年了,制造对立、捧一踩一、“反转打脸”、矛盾冲突等“流量密码”在一些自媒体博主手中玩得出神入化,比如让广大网民望而生畏的“亲情变态扭曲,家庭充满敌意”的“情感类短视频”。一些精心制造的短视频作品还会以新闻的面目出现,成了打着新闻旗号的“情景剧”。甚至也有媒体不加查核就转发的情况,加大了广大网友的辨识难度。

姑且不论这些摆拍视频的价值观问题,其刻意摆拍而又不标注虚构演绎的做法,本身就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这在已经出现的“卖惨引流”“诬告引流”等网络畸形生态现象里已经显露无遗。近期,摆拍造谣“中国籍女子嫁到外国贫民窟求助回国”的涉事者就因编造网络谣言而被行政处罚;而在曾经喧腾全网的“猫一杯事件”里,虚构“小朋友巴黎丢作业”的涉事人及其公司也遭遇了行政处罚。

这些编造的视频,不仅扰乱网络秩序,还可能直接侵犯特定人的权益。在“早餐摊被摆拍抹黑”案中,陈女士母女好心借摊位给博主拍摄,反而成了短视频博主摆拍视频的“抹黑工具”,遭受了实打实的“暴击伤害”。不加虚构演绎标注的行为在结果上已经侵犯了陈女士母女的名誉权,也给早餐店的经营带来极大负面影响。

陈女士在事发之后表示,她曾联系“三水居士”的助理但未获回应,去找另一家出镜店主也未获回应,无奈之下只能选择报警。目前“三水居士”已删除原视频,但未发布任何澄清或道歉内容。事件演变至此,陈女士当然有权请求对方赔礼道歉、补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从结果来看,陈女士母女一夜之间被污蔑成了“丢尽达州人脸”的“黑心店主”,社会评价因为视频博主的无知妄作而遭遇沉重打击,早餐店的销量下降也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三水居士”及其团队必须承担名誉侵权的民事责任,弥补受害人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00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本案中精神损害赔偿与财产损害赔偿都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过罚相当才能有效救济陈女士母女,挽回他们的名誉与早餐店的商誉。

但在国内目前的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往往很低。往往只有几千元的精神损害赔偿,与打官司要付出的时间精力相比都微乎其微,更不用说受害者因此受到的名誉损害。而加害者靠造谣抹黑在社交平台上获得的收益,可能也更多。违法成本低于获利,也变相鼓励一些“网红”热衷于这些歪门邪道。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应该大幅度提高,让侵害名誉权的人付出高昂的代价。

这起事件也再次显示,短视频平台应当承担起主体责任,对这类不加“虚构/演绎”标签的摆拍视频严惩不贷。以抖音平台而言,处理这类涉事博主并非没有规则依据。2024年5月,抖音发布的《抖音关于实行热点内容核实机制的公告》,强调除了真实热点事件外,演绎内容均需要标注。对于未按要求标注的演绎内容,平台会提醒打标,视情况予以内容下架、账号处罚、强制标注等措施。而对于未打标造成公众、媒体误解的账号,平台将视情节予以全面禁言三十天至无限期封禁等处罚。只有让这些博主无法从造假行为中获得任何好处,还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才能遏制他们造假的冲动。

总之,这起事件再次显示了不加标注的“摆拍流量视频”的危害。一段刻意为之的视频足以给无辜旁人造成巨大损失,甚至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受害人当然有权请求民事赔偿,平台方也应激活那些条款,对涉事的自媒体博主该处罚就处罚,该禁言就禁言,威慑这类行崄侥幸之举。

王兢

责编 辛省志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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