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3月15日至6月15日我旗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特通知如下:
2025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公告
2025年3月15日至6月15日我旗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特通知如下:
一.防火范围:各苏木乡镇辖区内的绿化工程区、生态治理项目区、公益林区、草牧场及涉林涉草旅游景区(景点)等区域。
二.防火要求:防火期内,严禁个人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草原;严禁野外吸烟、放孔明灯、丢弃火种、烧纸祭祀;严禁烧荒、烧秸秆、焚烧垃圾、野炊;严禁林区、草原燃放烟花爆竹等可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其他各类行为。对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在林区、草原上从事野外作业的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工作。
三.各苏木乡镇要认真做好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一)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进景区等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警示教育、防灭火知识等。通过广播、标语等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灭火意识以及自救能力。
(二)加强防火区域巡查及管控力度。特别是“清明节”期间,要深入到属地重点项目区、公墓等重点防火区域进行全天巡查严控,全面排查火灾隐患,确保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平稳。
(三)重点监管特殊人群。要落实对未成年人及特殊人员的监管,落实监护人。强化对重点特殊人员所在区域进行重点盯防、巡护次数和力度,严禁被监护人单独进入防火区域活动。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向所在苏木(镇)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森林草原防火规定,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损失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
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
太仆寺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0479-5238277
太仆寺旗林业和草原局:0479-5222413
太仆寺旗消防救援大队:119
太仆寺旗贡宝拉格苏木:0479-5887015
太仆寺旗宝昌镇:0479-5222227
太仆寺旗永丰镇:0479-2265107
太仆寺旗千斤沟镇:0479-2265514
太仆寺旗骆驼山镇:0479-5855017
太仆寺旗红旗镇:0479-5823064
太仆寺旗幸福乡:0479-5899968
太仆寺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
来源 :太仆寺旗应急管理局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