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个男人被一头母熊拍断了腿,又抓破了喉咙,后背都咬烂了,森森白骨露了出来。可当所有人都认为这个男人必死无疑而抛下他时,复仇的怒火将他从死神手里拉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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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求生欲望可以强悍到什么地步?
这个男人被一头母熊拍断了腿,又抓破了喉咙,后背都咬烂了,森森白骨露了出来。可当所有人都认为这个男人必死无疑而抛下他时,复仇的怒火将他从死神手里拉了回来。
大家是不是都听出来了?这不就是小李子演的《荒野猎人》吗?没错,今天咱们要讲的这个故事,正是《荒野猎人》的原型,只不过,相较于能够播出的标准,他的惨烈程度远远超过了电影,人性的丑陋再一次被展现的淋漓尽致。
休·格拉斯,也就是我们故事的主人公,1783年出生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他的一生都在诠释着什么叫打不过就加入的这个真理。
1819年,他所在的船在得克萨斯州附近被海盗给袭击了,炮火中,格拉斯活了下来,他看着甲板上伙伴们的鲜血和内脏,果断的选择了投降,并加入了海盗的行列。
但格拉斯软弱的性格并不讨喜,杀人抢劫也样样不行,没多久,他和另外一个同样废材的海盗被赶下了船。
在十九世纪初期,美国的原始部落横行,吃人的事更是多见。
格拉斯和同伴百般小心,准备找一个有现代文明的地方,可是运气好像并不在他们这头,就在堪萨斯州附近,他们被波尼部落给抓了。好消息是,波尼并不是一个食人族部落,可坏消息是,他们擅长用活人祭祀。
很快,格拉斯的同伴就在尖叫声中被熊熊烈火给吞噬了,眼看下一个就是自己,格拉斯从怀里掏出了一个装满朱砂的瓶子并对波尼部落的首领深深鞠了一躬。首领见了很喜欢啊,不仅没有要格拉斯的命,还让他加入了部落。
之后的几年里,他跟波尼人学会了很多生存技巧,也为日后的起死回生做足了铺垫。
1820年,格拉斯离开了部落,前往圣路易斯,成为了一名皮毛猎人,那个年代,像格拉斯这样的皮毛猎人在美国西部有很多,他们被称为山人,一般活跃在落基山脉和密苏里河附近。大部分时间,都会接受皮毛公司的雇佣。
1823年,当地民兵团首领威廉·阿什利贴出了一则广告,高价为旗下洛基山皮毛公司雇佣100名毛皮猎人,组成阿什利百人团,前往密苏里河尽头去狩猎。
作为精干的汉子,格拉斯自然也在其中。
可密苏里河沿岸都是印第安人的地盘,主要以阿里卡拉部落为主,这个部落是最仇视白人的。但凡见到白人就会毫不犹豫的拿起武器。百人团即便人多势众,又有精良的武器,但也要低调行事。
可避而不及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他们引起了阿里卡拉部落的注意,冲突爆发,导致14人死亡,多人受伤,格拉斯也伤了一条腿。
这时有人要求退出,可阿什利拒绝了,毕竟公司为了这次狩猎投入了大量资金,空手而归怎么行呢。
他们决定兵分两路,一路从水上走,另一路在岸上跟阿里卡拉部落迂回,最终在亨利堡,也就是洛基山毛皮公司的休整营地集合,而格拉斯就恰恰被分到了陆地队。
在这里走陆路的危险程度要远远高于水路。他们不光要躲避印第安人的追杀,更要躲避丛林里那些凶猛的野兽。
格拉斯很后悔,要不是为了那点钱,谁愿意冒这个险呢。果然,危险正悄悄向他逼近。
这天,当他们小心翼翼的在丛林里前行时,突然听见灌木丛里传来了沙沙声。格拉斯慢慢转身,一个巨大的身影向他扑来。
原来他们闯进了一头母熊和两头幼熊的领地。母熊护子心切向格拉斯发起了攻击,格拉斯见状不妙,扭头就跑,却被一掌拍倒在地,紧接着就是各种蹂躏,格拉斯的惨叫 声响彻整个森林,其他人闻讯赶来,连开数枪才把母熊打死。
可此时地上早已血流成河,伙伴们都以为格拉斯已经死了,可就在准备为他举行一个简单的葬礼时,却发现他的胸口还在轻微起伏,格拉斯居然没死。不过他的腿彻底断了,全身到处都是抓伤,背部严重撕裂,血淋淋的皮肤下露出了肋骨,伤口不断往外冒血,人已是奄奄一息。
可是此地不宜久留啊,如果不能及早跟大部队汇合,很可能会再次遭遇印第安人。但就格拉斯目前的情况来看,带着他只是一个负担。
于是,管事的人决定悬赏80美金留下两个人陪着他,如果死了就给他料理一下后事。
话音刚落,两个男人走了上来,一个是17岁的吉姆·布里奇斯,他是第一次参加冒险的年轻人。第二个名叫约翰·菲茨杰拉德,他是一位资深的捕猎者。
很显然,他们并不是格拉斯的朋友,相反,是奔着80美金的报酬去的。在他俩看来,格拉斯活不过两天,到时候拿了钱再去追赶大部队也不迟。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大部队离开5天了,格拉斯依然还活着。
年长的约翰有些慌了,如果再这么拖下去恐怕自己小命也难保,更何况格拉斯身上的伤这么严重,早晚都要死,于是他尝试说服吉姆。
吉姆毕竟年轻,也没个主意,被约翰这么一吓也慌了,两人将格拉斯抬到了一处泉水旁,让他独自等死。临走前,还拿走了格拉斯的步枪、刀和生火工具。
格拉斯虽然不能说话,但他的意识还是清醒的,他知道自己被抛弃了,甚至连装备和武器都被拿走了!这一刻,怒火填满了整个内心,他必须活下去,然后让抛弃他的人付出血的代价。
这里距密苏里河最近的城镇,是320公里外的基奥瓦堡。格拉斯用树枝固定住了自己的断腿,用胳膊支撑着身体向前爬。渴了就喝溪水,饿了就捡虫吃。时间长了,他能明显的感觉到蛆虫在伤口处大量繁殖,并啃食着伤口上的腐肉,虽然他很讨厌这些恶心的家伙,但这是唯一可以防止坏疽发生的办法。
就这样,他的身体慢慢恢复了,行动也比以前快了很多。在到达密苏里河后,他制作了一条简易的木筏顺流而下,在1823年10月中旬达到了基奥瓦堡。
在那里,他彻底康复了,心情也变得大好,可想到抛弃他的人可能在某个角落里过着快活的日子时,格拉斯心里就隐隐作痛。他决定前往亨利堡找那俩个家伙算账。
于是格拉斯再次出发。经过了六个星期的河上漂流和一个月的徒步后,最终达到了亨利堡,可此时的亨利堡早已人去楼空。他根据门上的纸条提示找到了公司的新据点。
当所有认识格拉斯的人再次看到他时,都露出了恐惧的表情,毕竟在约翰和吉姆的描述中,他早就死了。而格拉斯的意外出现,也让年轻的吉姆大吃一惊,他想不明白,格拉斯是怎么活下来的,眼泪哗哗地往下流,希望可以得到格拉斯的原谅。
格拉斯看到忏悔的吉姆心里也清楚,他只是个孩子,没什么主见,罪魁祸首应该是年长的约翰。于是他原谅了吉姆。
但是,约翰早在一个月前就已经离开了营地。说是去阿特金森堡当了兵。当格拉斯找到他时,他也是吓的不轻。格拉斯二话没说,举起手枪对准约翰的脑门就要开枪,可却被一名军官给拦了下来。他告诉格拉斯,杀死一名士兵是死罪,如果约翰死了,格拉斯也要陪葬。
就这样,在军官的调解下,约翰将顺走的步枪还给了格拉斯,并拿出300美元作为补偿。在离开时,格拉斯警告约翰,永远都不要离开军营,否则自己仍然会杀了他。据说此后,约翰真的就再没离开过军队。
现实中的格拉斯死于10年后的1833年,据说他当时被另一家公司雇佣在黄石河附近狩猎,和两个同伴踩着冰面过河时遭到了印第安人的伏击,最后三人被弓箭射死。一代传奇拓荒者也就此陨落。
与电影不同的是,格拉斯的大仇最后还是没有报上。电影中,为了制造冲突和悬念,也添油加醋的加进去了很多情节。包括他的妻子和儿子。多年后,他的死里逃生被人们口口相传成了拓荒界的传奇故事。
来源:老K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