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飙升的背后,是维权还是网暴?黄霄云华晨宇“翻唱侵权”纠纷背后暴露的行业短板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4-03 18:11 1

摘要:华晨宇的歌迷开始在社交媒体维权,因为黄霄云翻唱版本的结尾部分加入了一段长达12秒的吟唱,这段吟唱与华晨宇在2018年《歌手》节目中改编的《孩子》高度相似,且未标注创作来源。

音乐行业的侵权纠纷很久没有上过热搜了,这阵子多个热搜接连爆。

事情的起因在于,2025年3月11日,新生代歌手黄霄云在音乐平台上线了自己翻唱的单曲《烟火里的尘埃》。

然而,随着歌曲的传播,尤其是这首歌登上某原创榜之后,一场关于版权与创作伦理的舆论争议悄然发酵。

华晨宇的歌迷开始在社交媒体维权,因为黄霄云翻唱版本的结尾部分加入了一段长达12秒的吟唱,这段吟唱与华晨宇在2018年《歌手》节目中改编的《孩子》高度相似,且未标注创作来源。

在舆论不断发酵的背景下,3月31日,黄霄云工作室发布声明,强调已通过正规版权代理公司获得《烟火里的尘埃》的“词曲著作权授权”,并称改编属于“艺术再创作范畴”。

4月2日,华晨宇工作室发文回应近期与歌手黄霄云的版权争议。华晨宇方表示:经过昨日一天的主动沟通,很遗憾双方未能达成有效共识,表示坚持立场:避重就轻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同时拒绝音乐版权擦边行为。

那么,双方所争论的核心分歧点在哪里?

黄霄云职业生涯的声誉危机

我们先来看一看黄霄云方的声明。

在黄霄云微博的蓝V认证账号对外发布的声明中,披露了《烟火里的尘埃》这首歌的词作者为林夕,在华纳盛世音乐版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作曲为西楼,版权在Music Bravo Co.Ltd,原唱表演者的表演者权不影响基于词曲著作权的翻唱。

在这份声明中,《烟火里的尘埃》这首歌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得了原词曲作者的授权,这一版本由黄霄云重新翻唱并上线,整个版权链是清晰的。

但是,华晨宇歌迷认为,黄霄云翻唱版《烟火里的尘埃》结尾的吟唱部分,直接复刻了华晨宇在《歌手》节目中对《孩子》的改编创作。这个段落包含华晨宇原创的旋律、和声编排及吟唱设计,且在原版《烟火里的尘埃》和《孩子》中均不存在。通过频谱对比图,歌迷发现两段吟唱在旋律走向、气声处理乃至尾音颤音等细节上高度重合,相似度超过80%。

也就是说,黄霄云购买词曲版权翻唱是合理合法的,没有问题,但是歌曲末尾的12秒吟唱部分涉嫌抄袭华晨宇的原创,而且,编曲结构和走向也和华晨宇的版本十分接近。随着事件的发酵,双方粉丝在互联网上展开了激烈的“口水战”。

随后,乐评人三石一声在微博评论道,“在一首如此正规规格的录音室作品中,出现用华晨宇《烟火里的尘埃》和《孩子》两首歌的行径。”也就是说,第一,黄霄云要获得改编者(即华晨宇)本人同意;第二、要支付双方约定好的授权费用。这两点黄霄云团队都没有做到。

随后,乐评人爱地人在微博发表一篇分析长文,他认为此次版权纠纷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并非之前没有获得词曲授权就直接翻唱改编的情况,而是经由版权公司清了词曲版权之后引发的纠纷,涉及到“洗歌式侵权”模式,是一次非典型的音乐版权侵权争议。

什么是“洗歌式侵权”?爱地人在文中解释道,《烟火里的尘埃》词曲作者都不是华晨宇,黄霄云获得授权后翻唱这一点没有问题,产生纠纷的点在于,黄霄雲在《烟火里的尘埃》这首录音室重置版的“吟唱设计”,来自于华晨宇,在此前《歌手》节目中的编曲署名是郑楠和华晨宇,这首作品在当时是由华晨宇和郑楠进行了音乐结构和细节的一些再创作。

随着舆论的发酵,双方都在质疑对方炒作“吸血”。华晨宇歌迷指责黄霄云“消费原唱IP”,黄霄云面临形象塌房的风险。

而黄霄云的歌迷认为,翻唱本身是一种艺术再创作,且黄霄云已获得原词曲授权,不应被过度指责,现在的舆论趋势,有上纲上线网暴黄霄云的嫌疑。尤其是黄霄云版本的歌曲标题还加了括号(原唱:华晨宇),这代表了翻唱者本人对原唱最大的敬意。

从编曲到“吟唱”,翻唱暴露出的行业问题

那么,“吟唱段落”究竟有没有版权?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件事存在很多模糊地带。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翻唱一首歌需获得词曲作者的授权,但实际操作中,授权范围常存在模糊性。比如,改编者是否能模仿原唱者的编曲思路和风格,是否会构成对原唱“表演者权”和编曲人的侵权?

由于在中国,编曲不享有版权,因此涉及到编曲部分的挪用和借鉴很难维权。也因此,可以看到华晨宇的歌迷并没有把维权的重点放在编曲上,因为比起人声旋律,这更难界定清楚。

不过,去年来自北京法庭的一项宣判,给了编曲人维权的希望。(回顾:被低估的编曲,为何赚钱这么难?)

2024年7月24日,北京互联网法庭发布了一篇文章《参与了编曲,算是歌曲的作者吗?》,法庭审理认为,苏某某的编曲内容具有独创性,是该作品不可或缺的组成

来源:音乐财经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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