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实行“一裁两审”制度。“一裁”是指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工资、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未经仲裁,不得径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
目前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动仲裁阶段是免费的,诉讼阶段受理费10元。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实行“一裁两审”制度。“一裁”是指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工资、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未经仲裁,不得径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两审”是指对仲裁裁决或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两审终审。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劳动争议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按件收取,二审与一审一致,均为每件10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收取为每件5元。案件受理费由原告、上诉人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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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