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10日召开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工作成效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近五年,广州法院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78万件,办案数量居全国前列,为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当事人定分止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10日召开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工作成效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近五年,广州法院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78万件,办案数量居全国前列,为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当事人定分止争。
据广州中院介绍,已建立精细化审判机制,全国首创涉外一审案件全部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中英文双语挂网、涉外专家陪审制度三项工作机制。
为破解跨境授权见证难题,全国首创“授权见证通”区块链平台,在67家法院超过5445件案件适用,惠及38个国家和地区当事人。
同时,全国首创“域外法查明通”平台,汇集全国443个域外法查明案例、3万余部域外法律法规、近7万份涉外裁判文书,链接5个域外法查明机构和8个域外法律资源库,嵌入AI引擎提供智能比较研究服务依托立体化的域外法查明体系,适用俄罗斯、英国、加拿大、南非、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法律审结案件110多件,所涉法域遍及世界七大洲。
并搭建AOL全业务线上办理体系。全时全域提供立案、送达等40余项服务,配备多语智能导诉系统和中英葡三语双体诉讼服务手册,便利外国当事人参加诉讼。在港澳布设的“E法亭”让港澳当事人在家门口即可参加全部庭审活动。增设香港公司类当事人主体信息官方查询通道,免除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公证转递手续,极大提升诉讼服务效率。
此外,广州法院深化涉外司法协同实践,促进规则衔接与国际司法互信。近五年,办理相互委托外国及港澳法院送达、调查取证案件446件,承认(认可)和执行外国及港澳法院判决案件285件。
【典型案例】
“境外挖矿”难避监管 法院认定涉虚拟货币矿机买卖合同无效
中国公民王某明与郑某经微信协商,郑某以102.4万元向王某明购买24台用于虚拟货币“挖矿”的专用服务器(下称“矿机”),货款付清,双方约定由王某明将“矿机”运至蒙古国运营维护,电费由郑某及陈某雄承担。后“矿机”运至蒙古国后频繁出现上线问题,且始终由王某明实际控制未交付。故郑某诉请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王某明则辩称本案应适用蒙古国法律、合同有效。陈某雄明确其与王某明无买卖关系,亦不主张“矿机”权利。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虽属涉外案件,但当事人均为中国公民,双方当事人签订案涉合同约定买卖“矿机”并将“矿机”运往蒙古国用于比特币“挖矿”,涉及生态环境、金融安全等中国社会公共利益,应适用中国法律。案涉“矿机”为“挖矿”专用设备,“挖矿”高耗能且虚拟货币交易属非法金融活动,扰乱我国金融秩序,案涉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并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及合同履行情况作出相关处理。
此案明确,中国公民从事涉境外虚拟货币“矿机”交易仍适用中国法律,可防止当事人借“境外操作”规避监管。法院依法确认“矿机”买卖合同无效,既能遏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也为类似纠纷提供裁判指引,助力筑牢“一带一路”金融安全与生态环境司法防线。
文、图 | 记者 黎秋玲 通讯员 张雅慧 杨琳 实习生 李婉清
来源:羊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