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黄某某是抖音平台的时尚博主,并注册IP账号,该账号的作品是黄某某直播展示服装上身效果、介绍服装特点材质、拍摄模特穿衣的图片及视频效果图。某某百货店在同一平台开设店铺内上架一服装产品,商品链接内使用的是黄某某本人照片,用于商品推广、宣传,该链接无销量。黄某某认为
不少网络销售平台的商家
为了宣传商品、抢占市场
未经允许
擅自使用他人照片用于商品推广
殊不知此种情形
已经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起来看宁陵县法院审理的这样一起案件吧
基本案情
黄某某是抖音平台的时尚博主,并注册IP账号,该账号的作品是黄某某直播展示服装上身效果、介绍服装特点材质、拍摄模特穿衣的图片及视频效果图。某某百货店在同一平台开设店铺内上架一服装产品,商品链接内使用的是黄某某本人照片,用于商品推广、宣传,该链接无销量。黄某某认为某某百货店侵犯其肖像权,诉至宁陵县法院,请求判令某某百货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费用4万元。黄某某起诉时,某某百货店已下架该产品链接。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某某百货店未经黄某某同意,在商品链接上擅自使用黄某某本人的照片,具有明确的商业宣传用意及盈利目的,构成对黄某某肖像权的侵害。黄某某诉请支付经济损失4万元,未举证证实其因某某百货店不当使用其肖像而实际获得的具体利益,但某某百货店使用黄某某的照片用于商品推广、宣传的行为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双方存在代言或其他关系,结合某某百货店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情节、时间、范围、可能获取的利益以及黄某某支出公证费等情形,法院酌定黄某某的经济损失为3500元。最终,法院判决某某百货店在其店铺首页显著位置连续10天向黄某某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黄某某经济损失3500元。
法官说法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常见的肖像权侵权方式:1.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照片:在社交媒体、广告、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肖像,未获得本人许可。2.恶意篡改肖像:通过技术手段对他人肖像进行丑化、扭曲或不当修改,损害他人形象。3.盗用身份信息:利用他人身份肖像进行虚假宣传、诈骗等违法活动。4.商业用途未支付报酬:在商业广告、产品包装等场景中使用他人肖像,未经许可、未支付相应报酬。肖像权侵权包括但不仅仅有以上几种方式,作为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树立肖像权意识,维护每个人的尊严和权利。
来源:商丘天平之声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