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批复》还核准了江苏农商联合银行的股东构成、出资额、持股份额和持股比例。其中,江苏省财政厅,出资额为50亿元人民币,持股50亿股,持股比例64.935%;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为10亿元人民币,持股10亿股,持股比例12.987%;江苏省港口集团
本报记者 郝飞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江苏金融监管局关于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开业。
《批复》还核准了江苏农商联合银行的股东构成、出资额、持股份额和持股比例。其中,江苏省财政厅,出资额为50亿元人民币,持股50亿股,持股比例64.935%;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为10亿元人民币,持股10亿股,持股比例12.987%;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为10亿元人民币,持股10亿股,持股比例12.987%;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为5亿元人民币,持股5亿股,持股比例6.494%;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资额为2亿元人民币,持股2亿股,持股比例2.597%。
上述5家股东中,江苏省财政厅为地方财政,其余4家股东均为地方国企。
2024年9月9日,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江苏省联社”)召开社员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等相关提案,决定在江苏省联社基础上,组建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彼时,江苏省联社明确,将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今年2月,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省政府关于组建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江苏农商联合银行组建运行,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落实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指导督促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坚守支农支小主责主业,坚决扛起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担当使命,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业农村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定不移服务“三农”,切实发挥新时代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农文旅产业振兴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袁帅对《农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地方财政与地方国企的入股,对农商联合银行及其下辖农信机构强化支农支小有如下促进作用:一是有助于农商联合银行及其下辖农信机构在规划支农支小业务时,能够制定更为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策略。二是向市场传递出政府对于农村金融服务的明确支持信号。三是有助于农商联合银行及其下辖农信机构更准确地把握农村和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从而设计出更为贴合实际、更具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传播星球App董事长由曦认为,地方财政和地方国企入股可以为农商联合银行提供必要的资本支持,帮助其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其市场竞争力。这也有助于增加其对小微企业和农户的信贷支持力度,从而更好地服务农村地区。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