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监局陕西局对府谷县新民镇西岔沟煤矿的处罚决定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9-08 00:55 1

摘要:2025年8月18-20日,国家矿监局陕西局对府谷县新民镇西岔沟煤矿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查出隐患和问题22条。

2025年8月18-20日,国家矿监局陕西局对府谷县新民镇西岔沟煤矿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查出隐患和问题22条。

1. 煤矿回风立井井口未设置人员定位读卡分站;

2. 5-1煤辅运大巷1090m处装有3台防爆开关,未按要求装设局部接地极;

3. 5-1煤辅运大巷1060m处有深度达8m的盲巷用网片拦住,未用临时密闭墙封闭;

4. 5-1煤属容易自燃煤层,5-1煤辅运大巷内3处巷帮喷浆层开裂、脱落,1处巷帮片帮;

5. 12501运输顺槽带式输送机机头处未设防护栏,机尾处未设照明、警示牌;

6. 2025年8月18日现场测试煤矿井下5-2北辅运平巷掘进工作面瓦斯电闭锁,瓦斯超限报警后人员位置检测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未实现联动;

7. 12501运输顺槽与5-1煤辅运大巷交叉口处有2根低压电缆交叉敷设,间距为0;

8. 现场检查时,5-2煤回风大巷测风站风速传感器显示数值为0.39m/s,测风记录牌板中实测风速为2.04m/s,超过该风速传感器说明书中允许误差(0.3m/s),未及时进行处理;

9. 12501综采工作面用垮落法管理顶板,回风侧采空区端头悬顶面积达70平方米,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不大于60平方米,未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者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10. 查看煤矿综采工作阻力在线监测系统发现,2#、7#、8#液压支架工作阻力传输故障,不能显示工作阻力;

11. 12501综采工作面运顺侧端头非工作帮片帮,靠近工作面端头支架接顶不实,未按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顶帮;5-2煤北辅运平巷掘进工作面未按作业规程要求对帮锚杆进行二次紧固;

12. 煤矿在用的346台ZYX45型隔绝压缩氧自救器生产日期分别为2023年7月、2023年8月、2024年5月、2024年8月,至今未更换二氧化碳吸收剂;

13. 煤矿为主要通风机供电的电缆敷设在电缆沟内,电缆沟顶部安设盖板进行遮拦、保护,因受暴雨影响,电缆沟附近山体滑坡,将盖板冲刷进电缆沟内,电缆上方悬挂盖板;

14. 煤矿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物资,预案要求地面消防材料库配备DN65mm水枪8个、8kg干粉灭火器30具、3kg二氧化碳灭火器20具、腰斧5把、手斧5把、编织袋1000个,实际配备DN65mm水枪3个、8kg干粉灭火器10具、3kg二氧化碳灭火器0具、腰斧0把、手斧0把、编织袋300个;预案要求雨季三防物资库配备潜水泵3台、矿用胶靴50双,实际配备潜水泵0台、矿用胶靴30双;预案要求井下消防材料库配备4kg干粉灭火器10个,实际配备4个;

15. 矿井未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对井田范围内主要充水含水层的水位、水温、水质等进行长期动态观测;

16. 12501综采工作面运顺侧靠近工作面端头支架底座煤渣堆积,12501回风联巷底板煤尘堆积尘厚度超3mm未清理;

17. 查看工业视频,2025年8月14日14时,5-2煤北辅运平巷掘进工作面掘进机截割部运行时,有两名人员站在机身与煤壁之间;

18. 5-1煤回风大巷820-860m积水,积水区长约30m,积水深约0.3m,未能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19. 煤矿回风立井(装有主要通风机)井口封闭不严密,井壁出现裂缝、破口,裂缝、破口处漏风;

20. 5-1煤运输大巷带式输送机机头处存放1桶润滑油,未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

21. 煤矿井上配电系统图中未标注风井1#、风井2#电缆的电压,未标注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设地点;

22. 煤矿未建立信息化办公室、信息办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别处罚:1.处二万元的罚款(¥20,000.00);

2. 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

3. 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

4. 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

5. 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

6. 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

7. 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

8. 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

9. 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

10.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

11. 处一万元的罚款(¥10,000.00);

12. 处二万元的罚款(¥20,000.00);

13. 处二万元的罚款(¥20,000.00);

14. 处二万元的罚款(¥20,000.00);

15. 给予警告,处二万元的罚款(¥20,000.00);

16. 给予警告,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

17. 给予警告,处二万元的罚款(¥20,000.00);

18. 给予警告,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

19.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

20.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

21.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

22.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

合并作出: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

府谷县新民镇西岔沟煤矿位于府谷县城西南约30Km处,井田面积1.9985平方公里,批准开采煤层3-1、4-4、5-1、5-2煤层,开采深度+1220~+1110m,生产规模0.45Mt/a。矿井水文地质划分为中等类型。为低瓦斯矿井。该矿为民营企业,法人代表王**。

来源:大事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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