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凯撒旅业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7,064,709.40元,同比下降1.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82,384.88元,同比下降43.98%。
凯撒旅业虚假陈述被行政处罚,适格投资者可以继续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凯撒旅业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7,064,709.40元,同比下降1.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82,384.88元,同比下降43.98%。
凯撒旅业于2024年9月28日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17凯撒03”债券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目前,已有凯撒旅业索赔案获得一审胜诉判决,投资者可继续索赔。律师表示,在2020年1月8日至2023年9月4日之间买入凯撒旅业股票,并且在2023年9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以报名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此外,法胜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工大高新、安通控股、文化长城、深大通、乐视网、宜华生活、旋极信息、惠而浦、中捷资源、汇洲智能、首开股份、正平股份、司尔特、元成股份、美晨科技、正威新材、沈阳化工、复旦复华等案件。
来源:风雨伴你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