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23.26万元,占总成交额2.43%。来自公司公告汇总:铜峰电子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选举鲍俊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其原任董事职务因
截至2025年9月9日收盘,铜峰电子报收于7.59元,下跌2.44%,换手率2.8%,成交量17.41万手,成交额1.33亿元。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23.26万元,占总成交额2.43%。来自公司公告汇总:铜峰电子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选举鲍俊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其原任董事职务因工作调整离任。资金流向9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23.26万元,占总成交额2.43%;游资资金净流入220.1万元,占总成交额1.66%;散户资金净流入103.16万元,占总成交额0.78%。
铜峰电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9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峰工业园公司办公楼一楼二号接待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明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名,代表股份147,157,257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3,883,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98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其中,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铜峰电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明强主持,表决方式为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出席会议股东共2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3,883,1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98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及《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平、李辉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结果合法有效。
铜峰电子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在董事会中增设职工董事职位。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联席会议,选举鲍俊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鲍俊华先生原任公司董事,因工作调整于2025年9月8日离任,离任后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工作交接已完成。其离任不会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董事会正常运行。鲍俊华先生当选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鲍俊华先生任职期间的履职表现表示感谢。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版)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及报酬等职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提议召开。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版)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自行召集。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结果当场公布。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解释。
铜峰电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版)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070.9155万元,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党组织。股东会是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公司设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程序。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财务会计制度、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等事项亦有详细规定。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铜峰电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版)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为关联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对外转让或节余资金使用,均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公告。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股份,使用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应持续督导,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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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