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本想借5000应急,没想到三个月后就滚成了15万债务…”“催收电话打爆了亲戚手机,我妈被气到住院……”“工资卡、身份证都被押走了,我现在连家都不敢回……”在某网络平台的某热门直播间里,没有欢呼,只有沉重的叹息;没有炫耀,只有血泪的账本。聚集于此的人因深陷非
扬子晚报网9月9日讯(通讯员 孙凝云 王蒙 记者 姜天圣)“我本想借5000应急,没想到三个月后就滚成了15万债务…”“催收电话打爆了亲戚手机,我妈被气到住院……”“工资卡、身份证都被押走了,我现在连家都不敢回……”在某网络平台的某热门直播间里,没有欢呼,只有沉重的叹息;没有炫耀,只有血泪的账本。聚集于此的人因深陷非法高利贷而无力自拔,只能通过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试图向广大网友寻求帮助。
从巨额债务违约、到亲友遭受恶性催收侵扰、再到个人征信与社会关系严重受损,这些借款人用自身的鲜活案例展现了非法高利贷对普通民众经济安全的无情伤害。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提醒:民间借贷作为一种灵活、高效的融资方式,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发挥着补充作用,填补了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空白。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到法律保护。但正因民间借贷具有非正式、监管难等特点,在某些隐秘的角落,常有放贷人利用借款人“病急乱投医”的心态,通过种种方式设下陷阱,谋取非法利益。
界定合法借贷与非法高利贷的核心标准在于利率水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超越此界限的利息约定将丧失法律效力。但非法高利贷的放贷人仍在收取 “砍头息”(预扣费用使名义借款金额与实际到手金额严重不符)、主张“利滚利”(未偿还利息不断计入本金计算后续利息),坑骗对相关法律规定不了解的借款人支付高额利息。此外,放贷人还会叠加收取名目繁多的“管理费”、“服务费”、“咨询费”等不合理费用,变相推高综合融资成本,有意识地规避法律制裁。
非法高利贷对个体、家庭乃至社会都具有毁灭性的伤害。“砍头息”、巨额复利及高额罚息的多重叠加,极易导致债务规模远超借款人初始预期及实际偿付能力,令其陷入难以挣脱的债务深渊。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高额债务,放贷人就会通过高频次电话、短信进行非法催收,滋扰借款人及其亲友、同事,实施辱骂、威胁,使借款人背负巨大的精神压力。借款人常常为偿还高额债务被迫“以贷养贷”,资金缺口越来越大,甚至转向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寻求出路。而为帮助借款人偿还债务,一个家庭多年积累的储蓄、房产、车辆等核心资产往往被迫处置,养老、教育等基本生活保障受到根本性威胁。非法高利贷还会侵蚀正规金融市场空间,破坏健康透明的借贷环境,滋生金融风险,引发海量债务纠纷、治安事件及刑事案件,严重挤占宝贵的司法与行政执法资源。
拒绝非法高利贷,首先要从个人做起。直播间观众的亲身经历表明,部分年轻人在消费主义裹挟下,形成了远超其经济承受能力的消费需求,进而从花呗、白条等网络小额信贷工具起步,逐步转向信用卡及银行贷款;然而受限于还款能力,经常出现逾期行为使其征信受损,难以获得正规贷款渠道的支持,碍于情面亦不愿意求助亲友。非法高利贷正是利用了这一困境,才获得了源源不断的“市场”——因此,借款人必须树立牢固的理性借贷观念与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对非法高利贷的辨别能力:警惕“无抵押、秒放款”等诱人幌子,充分了解贷款方资质,审慎核查合同条款(重点关注费用、违约责任及真实的综合年化利率),明确认知并坚决向任何超出法律保护上限的高利贷说“不”。如果已经不幸深陷其中,应当及时切断非法债务链条,积极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证据留存意识,妥善保存所有借贷合同、资金往来凭证、催收过程记录等关键证据,在面对民事诉讼时,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积极应诉抗辩。
从社会整体视角出发,凝聚共识,构筑社会防线是保护人民群众资金安全的必由之路。金融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协同强化宣传教育,向人民群众普及基础金融知识与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公众金融素养,增强对非法高利贷特征与危害的辨识能力;同时积极倡导理性消费观念,培育量入为出、适度消费的社会风尚,从源头上减少因非理性支出而陷入借贷困境的可能性;相关部门还应对市场上承诺“低投入、超高回报”的投资项目密切关注,保持动态监测,强化风险研判,防范其沦为非法集资或新型高利贷活动。
校对 盛媛媛
来源:新华报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