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保护和抢救散存于社会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深入挖掘武清区历史文化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区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各种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5年武清区档案馆
关于征集档案资料的公告
为保护和抢救散存于社会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深入挖掘武清区历史文化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区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各种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内容
PART.01
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档案资料专题征集。主要征集:
(1)记录中国共产党领导武清人民开展抗日斗争的档案资料;
(2)展现抗战期间武清社会、经济、文化等相关档案资料;
(3)展现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海外华侨及国际友人支援武清抗战的档案资料;
(4)揭露日本在武清施行侵略暴行等方面的档案资料。
PART.02
记录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各个历史时期在武清形成和留存的与党史相关的红色档案资料,包括重要党史人物、党的重要活动、重要事件相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资料。
PART.03
反映武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发展历程的重要档案资料。
PART.04
体现武清地域特色,历史变迁,地形地貌,人文环境,物产资源,自然灾害,民族宗教,非遗传承,武清“老字号”、大运河文化等方面的档案资料。
PART.05
武清各行业领域荣获全国荣誉称号和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先进人物,武清籍或在武清工作过且享有较高声望的专家、学者、艺术家等有关档案资料。
PART.06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征集档案形式范围
文字资料:
手稿、日记、回忆录、信件、入党申请书、传单、电报、公报、地图、文件决议、指示批示、会议记录、讲话稿、文献著作、图书报刊、典章法规等。
实物资料:
军服、徽章、旗帜、印章、奖杯、奖牌、奖状、证件证书、题字题词、地图牌匾、战斗装具、通信器材、医疗器械、战场缴获的敌军物资等。
图片资料:
反映事件、人物、场景的原始照片、印刷图片等,照片须清晰,尺寸不限,黑白或彩色均可,需注明照片是原件还是翻拍、扫描件,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尽可能包含事由、时间、地点、人物及身份、拍摄背景、摄影者等信息。
音像资料:
录音、录像等。
征集方式
捐赠
档案所有者可以将档案资料无偿捐赠给武清区档案馆。拟捐赠的档案资料应当所有权明确,内容真实、完整。
转借复制
珍贵档案资料持有者无捐赠原件意向的,征得其本人同意后,本馆可以采用对原件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
说明事项
01
征集进馆的档案资料由武清区档案馆永久保存。
02
凡向区档案馆捐赠、提供复制档案资料的所有者,对其档案资料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其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区档案馆向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
03
有捐赠、转借复制意向的档案所有者可以直接到区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电话、邮件等方式联系,区档案馆可提供上门服务。
联系部门:
武清区档案馆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来源:美丽武清官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