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簿公堂到肢体冲突,再到达成和解:一宗5年租赁纠纷背后的解纷样本!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09 11:45 2

摘要: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是服务群众、感知民情的前沿阵地,而矛盾纠纷化解是基层治理的“晴雨表”,是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群众幸福感的关键环节。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五华政法特推出【典型案例】专栏,每期精选五华区矛盾纠纷化解的典型案例,展示我区三级综治中心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是服务群众、感知民情的前沿阵地,而矛盾纠纷化解是基层治理的“晴雨表”,是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群众幸福感的关键环节。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五华政法特推出【典型案例】专栏,每期精选五华区矛盾纠纷化解的典型案例,展示我区三级综治中心、司法所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创新实践、务实举措与显著成效,为基层治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五华方案”。

第11期

从对簿公堂到肢体冲突,再到达成和解

一宗5年租赁纠纷背后的解纷样本!

一场因租金拖欠引发的租赁纠纷,历经对簿公堂、强制执行、多次冲突与多年协调,终迎来和解结局。在这起跨度超过五年的案件中,既有法理的刚性判决,也有人情味的最终让步;既体现了法治社会的权威,也展现了多方协调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关键作用。一、租约起纷争,对簿公堂定分止争

2019年6月,A公司将其名下某处物业出租予B公司用于农贸市场经营。因B公司长期拖欠租金,A公司于2021年11月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B公司向A公司支付欠款并返还物业。本案经过一审、二审,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支持物业方A公司的诉讼请求。

2023年4月,区人民法院向B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B公司在规定限期内向A公司移交了判决书明确的商铺,但其未移交其公摊部分公共产权面积。期间,莲华街道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化解双方矛盾,但B公司始终以公摊部分公共产权面积系自己装修投资,也有使用权为由,阻止第三方公司对公摊部分公共产权面积的装修工作,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2023年4月,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B公司向A公司移交了判决书明确的商铺,但其未移交其公摊部分公共产权面积。双方就公摊部分公共产权面积使用问题纷争不断,并多次报警,均协商无果,未得到妥善解决。截至2024年7月,双方共报警7次,莲华街道和莲华派出所共同组织双方开展协商工作5次,但双方矛盾均未得到有效化解。

自2024年7月起,莲华街道分别组织走访双方公司负责人,听取双方诉求,试图寻求共识,但因双方分歧较大,问题迟迟未获解决。

同年7月,A公司组织人员对B公司标的物业办公室内的物品进行了强制搬离,导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矛盾再度激化。

冲突次日,区委政法委、公安五华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信访局,莲华街道、莲华派出所、莲华市场监管所、莲华司法所、虹山社区等多部门在莲华街道综治中心联合召开矛盾纠纷风险隐患专题研究会。会上,A公司与B公司发生激烈辩论,后经五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向双方进行法律宣讲,并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进行司法解释,针对B公司提出的装修补偿、房屋漏水等问题予以法律释明,并强调,依照生效判决,B公司继续占用公共区域缺乏法律依据,已构成对A公司的侵权。

最终,在区委政法委等多部门不断协调沟通下,公司双方达成一致:

1.自2024年7月起,新承租方对该农贸市场进行装修及经营,B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2.B公司放弃市场内遗留装饰装修物,不予拆除;私人物品于7月31日前搬离;

3.A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和对B公司实际困难的考虑,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B公司的应清偿债务中,免除30万元。并另行补偿20万元,专用于支付B公司拖欠的员工工资。

至此,该起持续多年的租赁纠纷得以彻底化解,市场装修及经营工作正有序推进。

B公司提出,在承租期间先后投入960余万元用于农贸市场装修改造,但按照租赁合同中“来装去留”的约定以及法院二审判决,该笔装修投入不予补偿,形成附和的装饰装修物和依附于房屋的装饰、装修在撤离时不得拆除,这也成为公司负责人心里过不去的“坎”。在工作过程中街道还了解到,B公司由于经营困难,拖欠部分员工工资。针对以上情况,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过程中一是要充分了解事件内容和过程,熟知事件细节,对矛盾纠纷当事双方的心理有一定的预期;二是要充分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规章制度,做到事事有法可依,件件有章可循;三是要巧妙运用法律、道理、人情,交错进行,情理交融,合理拉近双方的诉求;四是要公正严明,不遮掩,不偏袒,要从双方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化解过程中的变化进行微调,努力缩小双方差距,达到双方都满意的效果,做到既解法结也解心结。

来源:秀拥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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