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26日,腾冲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一起邻里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成功拆除阻碍出行的水泥墙,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司法权威。
3月26日,腾冲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一起邻里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成功拆除阻碍出行的水泥墙,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司法权威。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明甲与被执行人明乙本是堂兄弟,两家房屋前后相依,中间一条公共过道承载着多年邻里情。2023年,明甲翻新老宅时,未与明乙商议,将自家大门位置稍微作了调整。明乙心生不满,一气之下在新大门前浇筑一堵长3.52米、宽0.89米、厚0.1米的水泥墙,阻断明甲一家出行通道。这块冰冷的水泥墙,不仅横亘在两家门前,更成为横在亲人心中的“心墙”,三代人的亲情也因此降至冰点。村委会、司法所多次介入调解,明乙却始终固执己见、拒不拆除。无奈之下,明甲于2024年将其诉至腾冲法院。法院经审理,认定明乙的行为构成妨害,依法判决其限期拆除水泥墙。
判决生效后,明乙迟迟未履行义务,明甲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腾冲法院执行干警多次登门送达法律文书,实地勘查现场,苦口婆心从邻里和睦、法律责任等多番角度劝解,希望其主动拆除水泥墙,恢复邻里和谐。然而,明乙态度强硬,不为所动。为捍卫法律尊严,腾冲法院执行局果断组织干警与施工人员,开展强制拆除行动。当天,历经三个小时拆除,水泥墙被彻底清除,公共过道重归畅通,明甲一家终于能正常出行。
案件的圆满执结,既化解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也是腾冲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缩影。下一步工作中,腾冲法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强有力的执行举措捍卫法律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
— END —
供稿:舒子桁
一审|编辑:吴丹丹
二审:李维强
终审:许均雳
来源:朝阳熹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