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4月1日,《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限制公共场所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范围。其中,“禁止在安装后可能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区域设置设备”相关内容引发广泛讨论。
2025年4月1日,《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限制公共场所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范围。其中,“禁止在安装后可能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区域设置设备”相关内容引发广泛讨论。
不少居民发出疑问:家门口安装摄像头、智能猫眼等设备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人士接受读特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安装此类设备前,居民们应主动确认其功能、与邻居沟通,并定期检查数据安全。同时,确保拍摄范围限于自家门口必要区域,避免涉及邻居门窗、楼道等公共区域。
图源:央视《新闻联播》截图
家门口安上摄像头遭邻居起诉!法院:拆除
家用摄像头、智能猫眼、可视门铃等带有摄像功能的设备被居民们视作“看家神器”,却频频成为邻里纠纷的导火索。
据最高人民法院在2025年3月公布的一则案例,济南市民刘某在自家入户门外、楼道顶部安装了可旋转摄像头,其监控范围覆盖邻居范某的入户门及电梯口。范某认为,刘某安装的摄像头可详细记录自家人员进出情况,侵犯了自身隐私权。双方沟通无果后,范某将其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刘某拆除设备。
2024年,《法治日报》也曾报道过一起类似事件。天津市民王女士家安装了一款带有摄像功能的智能门锁,该门锁在检测到陌生面孔在门前长时间停留时,会自动发出警示音,户主也可以通过门锁发出警告,让可疑人员尽快离开。
然而,由于王女士家住一楼,且离电梯较近,楼上邻居在进出电梯时,一旦停留时间较长,智能门锁便会发出警示音,这让部分邻居感到不适。多位邻居希望其能更换门锁,对此,王女士表示,自家孩子经常独自在家,换门锁是为了保障安全。
新规施行:四类场所明确禁装,家门口监控存争议
《条例》规定,除负有公共安全管理责任的单位外,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在公共场所随意安装图像采集设备。
四类被明确禁止安装的区域包括:旅馆、饭店民宿等经营接待食宿场所的客房或包间内部;学生宿舍房间内部,或单位为内部人员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房间内部;公共浴室、卫生间、更衣室、哺乳室、试衣间内部;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后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其他区域、部位。
讨论焦点在于“其他可能侵犯隐私区域”的界定。
不少法律人士指出,新规虽未直接禁止家门口安装设备,但若设备拍摄范围覆盖邻居活动范围或公共区域,可能被认定为“侵犯他人隐私”,需结合具体场景判断。
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吴芷莹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判断侵权的关键,在于摄像头的安装位置、角度、监控范围是否仅覆盖自家门口的必要区域,是否影响到周围邻居、侵犯他人隐私。”她表示,若摄像头拍到邻居家门窗、楼道公共区域或他人日常活动轨迹,则可能因超出合理限度而被认定为侵权。
智能设备录音功能,或涉“过度采集信息”风险
尽管存在争议,带有摄像功能的智能设备在市场上仍持续热销。
以可视智能门锁为例,读特新闻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发现,多款产品销量颇为可观,且普遍集成了人脸识别、门铃视频通话及摄像等多项功能。此外,部分产品宣称,在夜间也能确保画面清晰可见,同时支持手机客户端24小时随时查看门外情况。一旦有人徘徊于门口或尝试开门,设备便会自动启动录像功能。
电商平台上的可视智能门锁产品。
而当记者就产品摄录功能是否可能侵犯他人隐私等问题咨询客服时,却未得到相关提示。
曾在家门口安装过可视门铃的陈女士向记者透露,作为单身女性,她安装此类设备是为了保障自身安全。“我和邻居是门对门住着,买带有监控功能的设备难免会拍到邻居家。但当我询问客服时,得知摄像头在锁面上的角度是固定的,无法调整。后来,我与邻居进行了沟通,对方表示不介意,这才顺利安装。”
吴芷莹表示,居民在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时,应尽量征得邻居同意。若邻居反对,则应在安装前设置显著提示标识,并通过调整摄像头安装位置、角度、加装挡板等方式,确保拍摄范围仅覆盖自家门口必要区域,避免摄入邻居门窗、内部空间、楼道等公共区域。
此外,可视门铃、智能猫眼等设备同样受到《条例》约束。吴芷莹提醒:“如果设备具备录音功能,且收集到楼道公共区域的声音,尤其是涉及他人谈话的内容,可能会被认为设备过度采集信息,从而引发侵权和合规问题。”
她建议,在合法范围内安装和使用家用摄像头时,应尽量选择低敏感度的设备。安装完成后,务必确保监控数据的保密性,防止信息泄露或滥用。
来源:读特新闻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