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力学会2025年全国科普月活动方案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9-08 15:54 2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及《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根据国家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广泛开展首个全国科普月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及《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根据国家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广泛开展首个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纲要办发〔2025〕2号)要求,结合《浙江省全国科普月活动整体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以“浙电科普+”为核心品牌,全面促进科普阵地建设、科普传播队伍建设、科普作品创作与传播,进一步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筑牢科技创新群众基础,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省建设贡献电力能源领域科技工作者的智慧与力量。

二、活动主题

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夯实科技强国基础——“浙电科普+”助力科技创新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5年9月为集中活动月,相关活动贯穿全年。

四、主要内容

(一)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考察浙江时的殷殷嘱托。推动《科普法》和《浙江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深入实施,引领广大电力能源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积极投向科技强省和强国建设。

(二)宣传推广科技创新成果。采用公众易于理解、乐于参与的方式,多方位展示“十四五”期间我省电力能源领域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突出人工智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中的核心驱动作用,彰显新南生产力赋能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对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的核心驱动力,激发全社会创新自信与科技认同感。

(三)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讲好浙江电力能源领域科技工作者勇攀高峰、爱国奋斗的故事,展现科技领域优秀典范、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深入挖掘展示科技创新成果背后蕴含的科学方法、创新思维和科学精神,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围绕用电安全、低碳生活、防灾避险、安全生产、乡风文明等公众关注热点,聚焦青少年、家民、产业工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推动优质科普资源下沉基层一线,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科普服务,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五、重点活动

1. 举办主场活动。学会科普与教育工作委员会牵头举办首个“全国科普月”主场活动,命名新一批科普基地、聘任科普讲解员,发布2023-2024年度优秀科普作品,开展科普能力提升培训。

2. 参与科普活动展。各地区学会和专委会可结合本地实际,参与当地科普活动展,同期宣传推广学会近年出版的《电小知科普馆》《能源知识绘》等科普图书和发布的科普短视频。

3. 科技专家讲科普。各专委会可邀请科技型企业家、省级及以上科技奖获得者担任“科普主讲人”,通过线上直播、线下沙龙(包括科普报告会、科学咖啡馆、前沿科学讲堂等形式),分享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前沿领域以及电力能源领域的创新成果,促进科研和科技成果科普化。

4. 持续优化“浙电科普+”科技传播服务团。各地区学会可联合各科普基地举办研学活动、主题讲座等活动,引导科普传播专家、讲解员和志愿者参与到各级科普月活动现场,提升科普传播人才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5. 科普阵地联合开放。各科普基地、各会员单位实验室、课堂、生产线等场所可打造沉浸式科普“星火馆”,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开放,开展多元化科学教育活动。

六、组织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在学会科普与教育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学会秘书处负责统筹协调。各专委会、各地区学会要高度重视,将科普月作为贯彻落实《科普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指导精神”的重要举措,强化科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2. 创新活动形式。鼓励运用生成人工智能、虚拟数字化、AR/VR等新技术,创新科普内容、形式和手段,增强活动的科学性、互动性、科技感、体验感。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主体责任和内容审核,确保意识形态和科学内容安全。

3. 营造深厚氛围。突出“浙电科普+”品牌宣传,主动对接联系宣传单位及部门,及时报道活动进展和亮点,共同打造浙江电力能源科普宣传品牌活动。

4. 注重安全实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注重为基层减负,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业务工作推动实际需要开展科普宣传。各活动主办单位要制定安全预案,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高效、节约开展。活动成效要关注公众参与度、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

七、有关要求

做好总结推广。请各会员单位、各地区学会、各专委会、各浙江电力科普教育基地结合单位技术专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活动,可以通过学会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开展预告和新闻报道,并在9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至学会科普邮箱。

科普邮箱:zjseeorg_kp@163.com

来源:浙江省电力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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